各相關單位: 企業和稅務部門之間矛盾的焦點不在于偷稅漏稅和懲戒違規。其實企業的日常稅務安排也存在稅收定位上的復雜性。一個企業即使辦事僅僅有條,也會遭遇稅收風險。因為稅收政策復雜多變,稅企之間的理解也千差萬別,即使稅務局內部也會對諸多涉稅問題爭議不下。 為此,定于2011年7月在烏魯木齊和呼和浩特舉辦“企業涉稅熱點問題分析與案例解讀”研修班,本次培訓將以十五個典型稅收問題的矛盾化解為主體,破解企業的涉稅煩惱。望各相關單位積極派員參加。
【研修安排及費用】 1、時間地點:2011年7月12-18日 內蒙古呼和浩特(12日全天報到) 收費標準:4800元/人(含培訓費、場地費、資料費、食宿費、考察費等) 2、時間地點:2011年7月15-23日 新疆烏魯木齊(15日全天報到) 收費標準:5800元/人(含培訓費、場地費、資料費、食宿費、考察費等)
【課程大綱】 一、增值稅擴圍 營業稅會被消滅嗎? ·部分企業接到通知就營業稅改增值稅進行集團內部測試、部分地區已經有苗頭進行試點、發改委文件有所部署、那些行行業最需要關注 ·西部大開發政策、軟件集成電路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等熱點政策走向 二、必勝宅急送的業務創新和稅收羈絆 ·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的矛盾、系統集成征稅、兼營行為、混合銷售行為 ·鋼結構、鐵塔、重機等行業涉及的銷售貨物+建筑業勞務的稅收難點 三、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征稅之路 ·從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兩個層面講解,涉及國稅函【2011】89號文、國稅函【2005】319號文、財稅【2009】59號文; ·新疆等地區礦業投資涉及的合伙稅制問題 四、福耀玻璃:從天而降的一致行動人 ·國稅函【2006】884號、國稅函【2007】403號對內地香港稅收安排的有關規定、《中新協定解釋》(國稅發【2010】75號文)對財產權益的規定; ·學點協定不吃虧 五、資本公積:愛恨就在一瞬間 ·ST大通和靖遠煤電股改退稅問題、無償劃撥資產和股權的問題 ·資本公積增資、留存收益增資、紅股等問題的處理 ·靜態評估、動態評估、稅轉股等特殊問題; ·電力企業無償接受客戶資產問題 六、扣繳個人所得稅引發的是是非非 ·個稅扣繳手續費的納稅處理與會計核算、企業代員工“扛個稅”的會計核算與稅務風險、實際工作中對包稅條款的處理 ·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在實務中的不同處理、財稅【2009】87號文將何去何從 七、跨國轉讓定價:避稅不是唯一目的 ·米其林回力輪胎的案例、同期資料準備的要求 八、受益所有人:反避稅的一把利劍 ·代理人和導管公司被拒之門外、國稅函【2009】601號、國稅函【2008】1076號、國稅函【2009】69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24號 ·向境外支付利息引發的預提稅爭議及其解決:國稅函【2008】955號、國稅函【2010】266號; ·特許權使用費 九、中國移動的居民身份和稅收待遇 ·國稅發【2009】82號、國稅函【2010】360號、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不同條款“企業所在地”術語的分析; ·引申:利息、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所得的稅務處理 十、重大資產重組:征與不征的矛盾交織 ·中石化六家研究院的案例、大連金牛重組案例; ·母子公司合并 ·59號文: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的特殊性處理 十三、統借統還和資金池稅務問題 ·財稅【2000】7號文的理解、資金結算中心的問題; ·企業之間融資問題 ·銷售貨物購買方提供商業匯票、銷售方貼現、購買方墊付貼現息的問題 ·企業向個人借款的問題; ·售后回租問題 十四、小稅種也會惹來大麻煩 ·印花話問題、契稅問題、房產稅問題、土地使用稅問題 ·土地價值并入房產計稅的問題 ·城建稅和印花稅聯動的政策走向 十五、境內境外勞務劃分 ·江蘇揚子石化的案例
【主講專家】 ·徐箐:著名的稅務專家、著名的避稅與反避稅專家。清華大學客座教授,從事稅務業務和稅收政策研究工作三十多年,應邀受聘于多家企業稅務顧問和稅務稽查指導。 ·王駿:著名稅務管理實戰派專家,中國轉讓定價服務聯盟首席聯絡官,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稅務規劃師研修班特聘專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