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高級采購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鑒定工作的通知
一、培訓鑒定對象: 政府采購部門、企事業采購與醫院供應以及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商業、物資及各流通企業主管級以上人員;公司供應鏈管理者、計劃物料部經理、采購總經理、采購總監;涉及采購與供應領域的相關人員。 二、培訓鑒定內容、方式: 由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的采購管理專家根據《采購師國家職業標準》設定的職業功能和工作內容,系統講授采購管理的理論與方法。授課內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實操性。培訓采取集中上課學習的方式。 經培訓并達到規定的學時后,參加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高級采購師(一級)分為:理論知識考核、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考核。采購師(二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實行百分制,成績均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三、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 (一)高級采購師(一級): 1、從事相關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采購師證書后連續參加本職工作3年以上。 (二)采購師(二級): 1、從事相關工作8年以上; 2、專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工作6年以上。 四、培訓鑒定收費標準: 高級采購師(一級):5600元/人。采購師(二級):3600元/人。含報名費、教材費、培訓費、鑒定費、綜合評審費、雙證證書等費用。食宿自理,統一安排。 五、證書頒發: 經培訓后考試、鑒定合格者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培訓鑒定實驗基地證書,并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其可作為錄用、待遇、晉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培訓鑒定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5月29日(5月25日報到) 地點: 1、北京(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成都(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時間: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8日(5月24日報到) 地點:昆明(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七、以各單位集體組織報名,報名時請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相關證書復印件、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原件)、近期兩寸彩色(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六張及兩寸黑白免冠證件照兩張,請參加培訓的人員于5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及培訓鑒定費(匯款方式詳見報名表)上交招生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