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的方式眾多,每個公司采取的方式和激勵的對象也是各不相同,那哪種股權激勵方式才是最合適的?每種不同的方式的成本和收益有啥區別呢?筆者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討論下。
第一:被激勵方損益構成。
被激勵方損益包括兩方面:收益和損失。其中無論“股權”還是“股票”,收益均來 自于“股票價格/企業價值上升”;損失則包括“稅務成本”和“資金成本”。“稅務成本”主要是被激勵方因為高管激勵取得 的收益屬于應納稅所得 ,應根據稅法相應規定繳付個人所得稅 ;“資金成本”主要是需要被激勵方用自有資金先行認購股票 /期權時,產生資金占用成本(機會成本 /利息成本 )。
第二: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 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 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被激勵方以相對低的價格取得非公開發行股票,取得股票的所有權。如果股票價格>(授予價格+ 單位資金成本 + 單位稅金成本),即可產生收益,相反將產生損失。
實務操作中,考慮到限制性股票被激勵方同時存在潛在損失的風險,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往往遠低于股票市價(例如 50%)。這種方法適合職業愿景高、愿意與公司同榮損的核心管理人員。
根據這種激勵方式的特點,方案制作過程中需詳細測算被激勵方收益/損失,避免授予價格過高/過低,影響激勵效果。
第三: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
股票期權,也稱“經營者股票期權”,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 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 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被授權人在約定條件下行權 ,上市公司按照行權 日與授權日二級市場股票差價乘以授權股票數量,發放給被授權人現金。
被激勵方取得期權/股票增值權,取得的是股票價值上漲的權利。如果股票價格>(授予價格 + 單位資金成本 + 單位稅金成本),即可產生收益 ,反之被激勵方可以選擇不行權 ,不會產生損失。
實務操作中,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的授予價格往往等同于股票市價。這種激勵方式適合于追求增值收益、有價值創造能力的管理人員/技術骨干。
根據這種激勵方式的特點,方案制作過程中需測算在考慮了稅費和資金成本的前提下,被激勵方能夠取得收益的股票價格門檻。
第四:不 同激勵方法下對比分析和啟示。
不同的激勵方法,被激勵方取得收益和成本支出同時存在時間的差異。限制性股票由于授予價格一般遠低于股票市價(例如 50%),同時需要被激勵方用自有資金認購股票,持有一段時間后才可以出售,所以綜合收益呈現快出慢進,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由于不需要被激勵方使用自有資金認購股票,或者認購后可以快速出售,資金成本較低,綜合收益呈現快進快出,零風險中等收益的特點。
高管激勵的方案不僅要考慮被激勵方對企業發展的認同程度,同時也要考慮被激勵方的資金承受程度,從時間角度全面進行預測,提高激勵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股權激勵是我國上市公司解決治理問題 、提高績效中逐步采取的方法。結合我國國情,股權激勵道路在多方探索、逐步完善中前行,也面臨激勵方式、激勵效果等多方問題的探討。本文從被激勵方在不同的激勵方法下可能取得收益、需要承擔的成本角度進行研究,希望能夠提供相對全面的財務預測視角,并建議不論是采用以限制性股票為代表的 “股票”型激勵方法,還是以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為代表的“股權”型激勵方法 ,都需在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到被激勵方能夠取得收益和承擔成本的真實水平,避免由于財務預測的不全面違背了激勵的初衷,造成了被激勵方壓力或者負擔,最終影響激勵效果。
作者:馬方,泰山管理學院院長、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山東省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主任、山東省中小企業管理咨詢協會會長、濟南市青年聯合會副主席、多家公司外部董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