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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霸主相繼崛起,有時是一個霸主,有時是兩個霸主并駕齊驅。
霸主打架,其他國家就會遭殃。
公元前579年,宋國宰相華元在首府舉行和平會議,當時的兩大霸主晉國和楚國都派代表參加,華元和所有諸侯國的希望都一樣:晉國和楚國握手言和,促成世界和平。
在華元的忽悠下,晉國和楚國代表都在一份和平條約上簽字,這份和平條約的內容是這樣的:晉楚二國,同意永遠放棄戰(zhàn)爭,同意互相救助災難危急。
晉國如果受到第三方攻擊,楚國要營救;楚國若受到第三方攻擊,晉國要在第一時間向第三方宣戰(zhàn)。
兩國政府同意保持道路暢通,經常派使節(jié)來往,隨時交流,共同逃犯叛逆,如果違背這個誓言,神明就降禍給他,使他國家的軍隊潰散,國命不長。
這恐怕是中國歷史上所有合同的一個范本,誓言之美麗,讓人心馳神往,認為只要簽了這份合同,當時的世界真就和平了。
但四年后,楚國進攻鄭國,鄭國向晉國求救。晉國上下在掂量了楚國野戰(zhàn)軍的實力后,發(fā)現(xiàn)這是個打殘楚國的絕佳機會,于是迅疾出兵,在鄢陵把楚軍打的落花流水。
四年前的誓言猶在耳,雙方就已刀柄相見,絲毫沒有見到神明降禍給晉國,反而,晉國憑此一戰(zhàn),牢固的奠定了天下霸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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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或者合同里的言辭越美妙,越驚心動魄,就越不靠譜。中國人常常說,我若怎樣怎樣,天打雷劈。
這就是驚心動魄的話語,千萬別相信這種話,把這種話說的越響亮,把胸膛拍的越是咚咚作響,就越不可信。
中國人不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即使相信,中國人也會伶俐的認為,老天和雷公特別忙,根本不會真的來打來劈。所以,才有這種假大空的誓言,沒有人會信守這種誓言,恰好相反的是,人人都在違背誓言,因為違背誓言是零成本。
把合同違規(guī)方的懲罰權交給第三方——老天和雷公,而第三方又恰好缺席,這就是中國式契約精神的本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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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和項羽打了多年,兩人都打不動了,最后雙方簽訂合同,以鴻溝為界,西為劉邦之國,東為項羽之邦。
劉邦帶著弟兄們正要回漢中,張良、陳平等人說,堅決不可,咱們雖然疲憊,但項羽更疲憊,趁此良機,馬上滅了他,否則就是養(yǎng)虎為患。
劉邦雖是流氓,但對違背合同之事還是有所忌諱,可張良、陳平等人卻說,孟子曰過,夫大人者,言不必信。一紙合同算個屁!
劉邦拍案而起,撕毀他和項羽訂立的合約,向遵循合約、毫無防備的項羽發(fā)起突襲,最終奠定西漢帝國。
合約就是誠信,雙方必須要遵守,但如果一方就是不誠信,違反合約,另外一方也沒有辦法。孔子說過,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有人覺得這句話是,人沒有信用,是不行的。其實更好的理解應該是,一個人如果不講信用,那誰都拿他沒有辦法。
為什么會沒有辦法,因為中國人簽訂的合約,不是訴諸法律,而是訴諸仁義禮智信這種東西,一旦對方不仁義禮智信,另外一方只好干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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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中國式契約精神的另外一種本質是什么呢?
元末明初的富豪沈萬三可以告訴你。
沈萬三在十幾年的時間里,積累起來的財富可以修建南京城墻,可見他絕對是富可敵國。如何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聚斂起這么多財富,除了敏銳的市場眼光和迅疾的執(zhí)行力外,沈萬三還有一門絕招:中國式的契約精神。
僅舉一例,就可證明沈萬三的出色。
元朝后期,各地造反兵團如雨后春筍,大家都需要糧食。沈萬三就做糧食生意。
他先和造反兵團簽訂合同,合同規(guī)定:沈萬三借一萬石糧食給造反兵團,造反兵團在攻陷一座城市后,將奪取的一半財寶分為沈萬三。
如你所知,奪取一個大城市,沈萬三是穩(wěn)賺不賠的,但若奪取一個小城市,一半財寶就抵不過一萬石糧食。
每當遇到這種情況時,沈萬三就會收取全部財寶。
這就是沈萬三的契約邏輯:我絕對不能賠,別管合同上簽了什么。
這一契約精神的背后,就是這種思路:合約規(guī)定的條款,有利于我,我堅決遵循;不利于我,我就違反。
偉大的中國式契約精神。
沈萬三后來被朱元璋誅殺抄家,其實也是這種精神的錯誤運用,他和朱元璋簽訂合同,要修建南京城,他所得到的回報就是在南京城的所有生意,都免稅。
但如果他的生意不賺錢,他就會對南京城收費參觀。
結果,朱元璋比他還畜牲,直接宰了他,然后把他的錢拿來修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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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會在當下,看到這樣的新聞:某人為了讓農民滯銷的某產品順利銷售,和農民簽訂合同,以比較低的價格回購,然后又找到經銷商,和他們談妥價格。
但市場風云變幻,突然這個產品漲價了,農民立即反悔,某人要么就會賠的傾家蕩產,要么就要和經銷商反悔違約。
沒有誠信,沒有一絲違背契約后的懺悔,因為這是祖宗傳下來的基本精神。
白紙黑字俱在,說違約就違約,這就是中國式契約精神。
它是中華傳統(tǒng)文化的精髓,很少有人不會中招。
有些人能躲得過,但大多數(shù)人躲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