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編制方法及計算公式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短期投資期初數-短期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
該公式中,如期初數小于期末數,則在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投資收益-(應收利息期末數-應收利息期初數)-(應收股利期末數-應收股利期初數)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
=“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余額+(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收回融資租賃設備本金等。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在建工程期末數-在建工程期初數)(剔除利息)+(固定資產期末數-固定資產期初數)+(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中核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短期投資期末數-短期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
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投資未按期到位罰款。
現金流量表中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編制方法及計算公式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實收資本或股本期末數-實收資本或股本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應付債券期初數)
2、借款收到的現金
=(短期借款期末數-短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投資人未按期繳納股權的罰款現金收入等。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短期借款期初數-短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剔除利息)+(應付債券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應付股利借方發生額+利息支出+長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預提費用中“計提利息”貸方余額-票據貼現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賃所支付的現金、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收購本公司股票,退還聯營單位的聯營投資等)、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固定資產,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現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現金等。
來源:小艾財稅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