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臺曉磊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全年再減少企業稅負3500億元左右、涉企收費約2000億元,并承諾“一定要讓市場主體有切身感受”。3月7日,財政部部長肖捷答記者問時亦對今年的減稅降費工作做出了安排與回應。在依法繳稅是每個公司都應盡到的義務這個大前提下,當下萎靡的經濟市場使得資金對各家公司的重要性日趨凸顯,需要繳納的大量稅款使得公司老板倍感焦灼。因此如何將需要繳納的稅款節約下來也成為每個公司財務的重點思考方向,而稅務規劃也理所應該的成為每個公司財務的工作重點。那么你知道稅務規劃的核心是什么嗎?
相對來說,稅務的規劃方案是比較宏大的,它需要我們掌握并熟悉很多的技術原理。接下來,扁鵲財學院會通過一些案例一一為大家剖析稅務規劃的邏輯與思路,以便大家更好的去規劃公司整體的納稅狀況。
稅務為什么能做規劃?
要想知道稅務為什么能做規劃,那么我們先了解第一個原理:稅是怎么產生的?
我們公司為什么交稅?難道只是因為稅法規定我們得交?答案不止于此,法律當然規定是要交的,但公司之所以要交稅的直接原因來源于我們公司所進行的交易活動,交易產生了稅。
交易方式不同,稅就不同;交易地點不同,稅亦是不同的。所以真正的納稅籌劃不是對稅進行籌劃,而是對交易進行規劃,所以稅務規劃并不是不可行的。在這種可行的前提下,如今很多的專業財務人士都在從事著相關工作:用掌握的相關知識為企業進行專業的稅務規劃。
那么何叫交易?
買叫交易,賣叫交易,發工資也叫交易,只要有交易就會產生稅。
正如上邊陳述過的:交易方式不同,稅就不同。房地產商賣房子送空調,這是一種交易;把空調裝在房子里再賣房子也是一種交易方式。但這兩種交易方式從本質上來說是不同的,因而所要繳納的稅就會不同。
同樣,交易地點不同,稅也不同。比如說,我們在北京做培訓交付,交易地點在北京。如果我們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我們的學員都去飛到香港,你們聽到的課程內容是完全一樣的,但是交付產品的地點不一樣了,我們公司所交的稅也就不一樣了。也就是說,我在大陸做交易,我要遵循大陸的稅法:我去香港做交易,理所當然的我也要遵循香港的稅法了。同樣的交易而兩個稅法規定所要繳納的稅費有差異僅僅是源于交易地點不一樣,這點更加說明了真正的納稅籌劃實質上是我們對交易的規劃。
說了這么多,到底什么叫納稅籌劃?
舉個例子,我們買材料,廠家說了,一種方式是送貨到門,還有一種是自己找運輸公司去廠家把這貨拉回來。從最終交給廠家的資費上來講當然是送貨到門價格高,因為這里面包含了廠家送貨上門的運費。如果找運輸公司付給其運輸費叫它單獨去把貨物拉回來,交付給廠家的費用相對就少一些。但是兩種運輸方式所花費的費用相加是一樣的是不是意味著這兩種方式可以隨意的二選一?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兩種運輸方式公司交的稅是不一樣的!
這里我們來來簡單詮釋一下:這其實是一個稅賦轉嫁的問題,比方說我們買材料是117元,運費是11.7元,那么如果廠家送貨到家,對廠家而言,這筆交易要按一筆交易去交稅,按一筆交易開票,所以開發票的金額是兩者之和,那么拿到的進項稅就是這兩項之和除以1.17乘以17%,產生的進項稅是18.7元;
那另一種方式,讓運輸公司來運,這個時候117塊錢的材料款,產生的進項稅是17元,如果運輸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那么11.7的運費產生的進項稅是1.159元,如果說這家公司還不是一般納稅人,那就不能抵扣了,這兩者加起來的進項稅就是18.159元,小于18.7元,這兩種不同的方式,第一種方式我拿了18.7元,公司就能多抵扣18.7元,另一種方式是18.159元,這樣我們公司就得多拿出0.6元的錢交稅。
有人說了,如果我們這樣做,廠家交的稅就多了,那不就轉嫁給他了嗎!對,就是這個道理,這樣做我們稅賦低,廠家不一定合適。可是另外一種方法的話廠家合適,我們就不一定合適了。
當然我舉的這個例子的目的只是為了簡單的詮釋之前說的內容:稅是交易產生的,書面合同就是為了固定交易的方式:固定交易的地點、交易怎么做的。
所以我們要做稅務規劃時要先對交易做規劃:體現在我們簽訂怎樣的合同、合同確定怎樣的交易方式和不同的交易方式所對應需要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