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全面營改增后,為防范和打擊營改增行業涉稅違法行為,防止苗頭性問題演變成系統性風險,國家稅務總局印發《2016年營改增高風險企業開展專項稽查工作方案》(稅總函[2016]385號),各地國稅局也紛紛頒布本地區具體落實文件,本文重點關注本輪稅務稽查對營改增企業,特別是全面營改增新納入的四大行業,在稅務管理、稅務籌劃等方面帶來的挑戰。
目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還查不到《2016年營改增高風險企業開展專項稽查工作方案》(稅總函[2016]385號)的具體文件,各省市國稅局相繼發布了落實性文件,如,遼寧省國稅局發布《2016年全省營改增高風險企業專項稽查工作實施方案》(遼國稅函[2016]244號),本文結合遼寧等省市情況對本輪專項稅務稽查做一分析。
一、9類重點檢查企業
全面營改增后,包括房地產、建筑業、金融、生活服務業全面實行增值稅,四大行業不僅數量巨大,稅務征管難度大,同時也是發票等涉稅問題最為突出的行業,目前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國稅總局要求、納稅評估系統確定了營改增高風險企業名單,從遼寧等省市發布的文件可知,本輪重點稽查的企業包括以下9類:
1.代開發票規模異常企業。即營改增后代開超過一定金額(如已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的企業,特別是明顯超過營改增前經營規模的企業。
2.自開發票金額異常企業。即原地稅長期零申報或非正常企業,營改增后銷售額變動異常,在短時期內開票金額巨大。
3.接受代開發票金額異常企業。即接受代開發票規模超過一定標準的企業。
4.代開“勞務派遣費”金額巨大并超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的大學、人才服務公司、投資公司、各類技術服務部等企業。
5.收入成本配比異常的房地產企業。即成本占收入比重超同行業比重較多的房地產企業。
6.住宿餐飲比率明顯超同期或入住率明顯異常的酒店(飯店)。
7.接受發票金額異常的保險企業。
8.具備以下特征的生活服務企業:一是成立時間短,成立時間多在半年以內,但營業規模迅速擴大;二是稅務登記信息雷同,企業法人、財務人員、辦稅人員多為同一人;三是登記地址多為住宅小區某樓層某室,明顯不適合對外經營;四是多戶企業登記法人為同一人,且稅務登記信息中所留的手機號碼也為同一個手機號;五是每月申領的發票金額恰好在小微企業優惠免稅范圍內,明顯難以滿足正常的經營需要。
9.進、銷項發票與2016年稅務總局下發的虛開案源企業相關聯的營改增企業。
二、4類重點稽查內容
三、總局下發1.6萬高風險人員名單
根據遼寧省國稅局發布的文件,稅務總局稽查局通過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升級版數據的比對分析,篩選了涉及2戶以上企業的1.6萬人列入高風險人員名單(名單已下發)。這些高風險人員可能會通過注冊或控制一批營改增企業實施虛開違法活動,各地稽查部門要重點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分析和監控,實施防范和打擊。
四、對營改增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3點建議
1.恪守法律底線,不違法。
法律是嚴肅的,也是需要被尊重的;否則,企業將會付出沉重的代價。開展稅務籌劃的底線應該是不違法,營改增試點行業中包括建筑業、生活服務業等一直以來都是發票問題的重災區,營改增后,部分企業慣性使然,同時帶有僥幸心理,必然引發諸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嚴重的刑事法律責任。節稅和犯罪,孰輕孰重,企業自當掂量清楚。
2.提高專業能力,不盲目。
稅務籌劃是一項專業性很高的智力活動,需要對企業商業合同、會計核算、納稅申報等通盤考慮,并且具有一致性,相互印證。特別是商業合同,決定交易的性質和適用的稅收政策,企業在開展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只有精通稅法,規劃好合同等相關事項,才有能力“鉆”法律漏洞。
3.應具有合理性,不異常。
本輪重點稽查的9類企業,大多都提及了“異常”二字,諸如代開發票規模異常、自開發票金額異常、接受代開發票金額異常、收入成本配比異常、住宿餐飲比率明顯超同期或入住率明顯異常的酒店(飯店)、接受發票金額異常的保險企業,等等。因此,企業開展稅務籌劃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合理性因素,或者應具備合理的商業目的,同時留存相關的交易資料備查,以應對稅務稽查。
信息來源:華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