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奚衛華
解析:
營改增后,房地產業、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征稅范圍,隨之而來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材料、物資、服務等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在抵扣時需要注意以下實務探討:
1.不動產進項稅額分為分期抵扣和一次性抵扣兩種情況,具體適用為:
分2年抵扣 一次性抵扣
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 按流動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新建不動產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
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 未超過50%(不動產原值: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2.分期抵扣時,注意抵扣時點。
分期抵扣以取得扣稅憑證計算抵扣時點,而非固定資產完工計算抵扣時點。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按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1】2017年6月5日,A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辦公大樓一座,該大樓用于公司辦公,計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該納稅人取得該大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查詢相符,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0萬,增值稅稅額110萬元。請問企業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析:
(1)2017年6月,企業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辦公大樓 10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66萬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萬
貸:銀行存款 1110萬
(2)2018年6月,企業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4萬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萬
3.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應于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并于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2】2017年6月,A公司為其已經使用了20年的辦公樓(賬面原值為1000萬元)進行裝飾修繕,將一批原采購生產用材料改變用途用于裝飾工程,該批材料在購進時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票面注明價款為600萬元、增值稅額102萬元,企業已經認證并進行了進項稅額抵扣。本次裝飾工程支付設計費用,取得設計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額0.6萬元。支付施工單位建筑服務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0萬元、增值稅額22萬元。款項均已支付。【房企財稅微信:13718601312】
解析:
由于裝飾修繕支出為810萬元(600+10+200),超過了固定資產原值的50%,需要分期抵扣;而且對于所用的原購進的600萬元材料相應進項稅額的40%(600×17%×40%=40.8萬)需要轉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中。
(1)企業2017年6月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裝修 81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56萬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9.84萬
(22.6×40% +102×40%)
貸:銀行存款 232.6萬
原材料 600萬
應交稅費——增(進項稅額轉出) 40.8萬
(2)假設該企業2017年10月修繕完工,完工后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辦公樓 810萬
貸:在建工程——辦公樓裝修 810萬
(3)2018年6月,企業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9.84萬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9.84萬
4.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例3】2016年6月5日,納稅人購進辦公樓一座共計2220萬元(含稅)。該大樓專用于進行技術開發使用,取得的收入均為免稅收入,記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開始計提折舊,假定分10年計提,無殘值。5月20日,該納稅人取得該大樓如下3份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份并認證相符,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00萬元,稅額11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份一直未認證,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600萬元,稅額66萬元;增值稅普通發票一份,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為400萬元,稅額44萬元。根據稅法相關規定,該大樓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記入對應科目核算。
解析:
(1)購進時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研發大樓——免稅項目 2220萬
貸:銀行存款 2220萬
(2)2017年5月,納稅人將該大樓改變用途,用于允許抵扣項目,需按照不動產凈值計算可抵進項稅額后分期抵扣。
不動產凈值率=90%
可抵扣進項稅額=110×90%=99(萬元)
2017年6月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9.4萬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39.6萬
貸:固定資產——研發大樓——轉應稅項目 99萬
5.不動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只有專用于免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時,才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既用于一般計稅項目,又用于免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允許全額抵扣。
例如某企業購進一座大樓,1-5層為辦公樓,地下一層為員工餐廳,6層為員工活動區,則進項稅額允許全額抵扣,而無需按比例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加微信:13718601312,關注更多精彩內容】
6.購進不動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時,即使目前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也一定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因為上述資產使用時間較長,一旦今后改變用途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時,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否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7.納稅人在進行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時,需要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
根據例1、2、3,我們填寫的《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如下: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
(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
稅款所屬時間: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納稅人名稱:(公章) 金額單位:元至角分
期初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本期不動產進項稅額增加額 本期可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本期轉入的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本期轉出的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1 2 3≤1+2+4 4 5≤1+4 6=1+2-3+4-5
0 1734000 1389600 990000 0 1334400
其中,第2列“本期不動產進項稅額增加額”由例1的110萬和例2的13.56與49.84萬構成;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由例1 的110×60%和例2的13.56萬和例3的110×60%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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