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12月19-20日(廣州) 12月26-27日(深圳)
收費標準:¥1800 /人(含授課費、資料費、會務費、午餐費)
培訓對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中高層經理、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培訓經理、主管、專員及相關人力資源工作者;企業法律顧問、工會干部及負責勞動關系的專業人士
課程背景:
10月28號廣州日報報道:深圳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出現“爆發式”增長,1-9月共受理33929宗,是去年同期的2.5倍,至11月北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已受理案件48700余件,開庭日期已排到了明年2月……
自今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程序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先后正式實施。兩法頒布實施后,法院不收取訴訟費,使得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成本極低,勞動關系領域的矛盾糾紛顯著增多,大量案件進入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出現“井噴”!企業如何處理?怎樣事先避免和預防呢?
您知道嗎? 上班才一個月的勞動者被解雇,如企業處理不當,員工通過法律途徑可以獲得20個月以上的工資賠償和補繳社保,對用人單位非常不利,該如何有效應對?
課程內容:(穿插12個以上經典案例)
一、總則
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勞動用工過程中,哪些環節隱藏著勞動爭議?
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時,用人單位敗訴的原因有哪些?
怎樣才能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避免或減少用人單位不必要的敗訴?
二、招聘錄用
招聘前用人部門明確該崗位的工作職責,是做好預防用工風險的第一步。
用人單位發出《錄用通知書》后,又決定不錄用該勞動者,將面臨什么風險,該怎樣防范?
應聘者接受用人單位的《錄用通知書》后,卻拒不報到上班,導致用人單位人財兩空,如何防范?
如何設計《員工履歷表》,以嚴抓勞動者的“應聘欺詐”?
如何舉證證明勞動者“欺詐”用人單位?
如何應對勞動者拒絕簽收有關書面處分、辭退通知?
如何避免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欺詐”為由主張勞動合同無效,并索取經濟補償?
如何避免招用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防止對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辦理入職手續前后須注意的其他問題。
禁止收取財物或人事擔保,如何應對?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以簽署勞動合同、其他用工協議
勞動者拒絕簽訂、續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到期前的續簽審批流程必須注意的細節問題。
應該怎樣簽收《員工手冊》,以保證把《員工手冊》有效告知勞動者?
法律禁止二次約定試用期,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該如何約定?
合同終止日期該如何約定,以避免遺漏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而導致賠償2倍工資?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簽的,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該如何約定,以避免應簽未簽的2倍賠償責任?
如何操作試用期轉正考評,以規避非法解雇的2倍經濟補償的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辭退勞動者的必要條件有哪些,如何操作才能做到“0風險”?
如何界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如何創制、固化有利證據?
法律禁止單方調整工作崗位或薪酬,如何約定此條款,以保證用人單位合法變更?
用人單位收購其他組織時如何規避相關風險(如經濟補償、工齡、勞動爭議)?
聘用在校學生、退休人員,應注意什么?
培訓協議必備條款要點、服務期與違約金約定技巧及注意事項;
出資培訓后,員工離職,但只能追回企業付出的成本,如何化解這不利結果?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補償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責任?
如何操作末位淘汰,但不觸犯法律法規?
如何利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合法辭退員工?
如何避免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所產生的風險?
到底由人力資源部還是由用人部門,向員工發出解雇通知?
勞動合同的無效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利弊,該如何靈活運用?
勞動者提出口頭辭職,又拒交書面報告,有什么風險?
用人單位故意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合法嗎?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雇“三期”女職工?
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但勞動者事后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到底誰會勝訴?
對于“三期婦女、工傷員工”能否協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
如何妥善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員工?用人部門經理應注意的日常問題有哪些?
如何書寫《辭退通知書》/《處分通知書》,以保證合法處分、辭退員工。
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
離職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單位利益又不觸犯法律?
五、工資報酬、考勤管理
如何在合同中約定最低工資、正常工資、加班費?
相同崗位,不同報酬,違反了“同工同酬”原則,如何規避?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業務提成在貨款收回后才支付,那么對貨款回收的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如何合法降低勞動者平均工資總額,以減少經濟補償及賠償金的支出?
每周固定加班,但工資單未列明加班工資,有什么風險?
如何設計“工資結構”以減低加班費的支出?
如何規避勞動者擅自延長加班時間,以索取加班費?
六、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制定規章制度,勞資雙方必須平等協商確定,如何操作?
非國有用人單位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如何預防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所帶來的風險?
無紙化、網絡化辦公,規章制度該如何有效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如何運用規章制度辭退違紀違規問題員工?
七、勞動爭議處理
解決勞動爭議的方式及其相互間的順序如何?
如何確定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
關于以公開為主、不公開為輔的審理方式;勞動合同如何約定審理方式?
法院在處理案件時,如何適用法律法規?如何判定政策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擔任工會主席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當事人申請仲裁的時效如何計算?如何理解“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如何理解仲裁申請時效的中止、中斷?
關于對勞動報酬爭議的仲裁時效的特別規定!
如何書寫勞動仲裁申請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如何書寫答辯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實際上,很多被訴方都不愿在答辯期間提交答辯書,為什么?
關于職工工傷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女職工未婚先孕、未婚生育的爭議處理。
員工向單位提出相關請求時,應不可忽視地要求其提交書面請求。
舉證責任的分配與舉證不能的后果。
開庭期間,質證與辯論需要注意哪些關鍵問題?
關于仲裁裁決期間的新規定。
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同一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如何羅列當事人?
在訴訟程序中,未起訴的一方當事人在答辯中提出請求的,法院應否予以審查?
講師介紹:鐘律師 我國著名勞動法專家
我國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現為廣州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廣州勞動學會等機構特邀講師。兼職于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鐘律師于2002年開始在全國各地巡講《勞動合同法相關課程》,受益企業達5000多家,真實案例教學,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當中;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讓學員迅速學以致用。深受廣大企業管理者、人力資源從業者的好評。
鐘律師多年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專門從事勞動爭議訴訟及勞動法律研究工作,對于企業管理過程中的勞動用工風險有深刻的了解,處理各類勞動糾紛案件1000余件(包括個人、企業),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蘇、上海、廣東、廣西、山東、四川、重慶、湖南、湖北、福建、海南、遼南、云南、江西等地,對各地勞動地方法規有較深的了解,對勞動法有很深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戰經驗,先后在《人力資源》、《南方都市報》等專業雜志、媒體發表勞動關系類文章20多編。就華為集體辭職事件,接受多家媒體采訪;由于觀點獨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網絡傳媒大量轉載。
鐘律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服務: 合生創展、新世界地產、城啟地產、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廣西建設銀行、鹽業集團、廣州紡織集團、沃爾瑪連鎖、黃振龍涼茶、廣風隆科技、展耀照明、廣州電信、國訊通信股份、愛施德股份、益海糧油集團、金川國際貿易、松廈冷氣、旺大生物科技、中遠物流、日暉園林、歐時力服裝、大禾壽司連鎖、佰搭果餐飲連鎖、最佳女主角美容、怡全皮具、恒威集團、廣發銀行、中山華泰、風神集團、松下電器、駿豐頻譜、新南方集團、南海現代國際企業集團、天創鞋業、逸泉國際大酒店、麗豐控股、羅氏集團、昊天化學企業集團、通用文具集團、寬訊技術服務、廣藥集團、日松工業、天力叉車、麗新集團、利海集團、白云心理醫院、金圣斯國際集團、廣州電視臺、晟銘房地產、東芝醫療系統(中國)等千余家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