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9:00—16:30)
【地 點】上海中小企業總會(大木橋路108號)
【費 用】1280元/人(含培訓費,資料費,午餐費,茶點費)
●背 景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該法與現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存在哪些重大區別?該法關于勞動爭議解決模式的重大調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勞動爭議處理會帶來哪些影響? 為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士正確理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新規定, 調整人力資源管理的新思路,掌握勞動爭議的處理技巧,主辦單位特邀請知名勞動法專家黎永綠律師為大家解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新規定,傳授勞動爭議處理的經驗和技巧。
●研討內容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新規定及其與現行規定的主要區別 (一)關于適用范圍的新規定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新規定;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新規定;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爭議的新規定;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爭議的新規定;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新規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的新規定。 (二)關于勞動爭議調解的新規定 1、關于調解組織的新規定 2、關于調解申請與處理的新規定 3、關于調解協議的新規定 (三)關于勞動爭議仲裁的新規定 1、關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設立和組成的新規定 2、關于勞動爭議仲裁管轄的新規定 3、關于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和受理的新規定 4、關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新規定 5、關于勞動爭議仲裁開庭和裁決的新規定 6、關于先行裁決和先予執行的新規定 7、關于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新規定 (四)關于勞動爭議訴訟的新規定 三 、勞動爭議預防與勞動爭議處理技巧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6、因商業秘密保護與競業限制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7、因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及對員工罰款、調崗、降職、降薪等發生的爭議的預防與處理技巧; 四、勞動爭議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透析及典型勞動爭議案例分析 1、社會保險爭議和住房公積金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2、非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權利義務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3、中國雇員與外國企業或外國企業內設企業、代表機構之間的勞動權利義務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4、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哪些不予受理決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什么情形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什么情形屬于嚴重失職?什么情形屬于不能勝任工作?什么情形屬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6、“三期”女職工被單位違法辭退,女職工可否同時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三期”待遇? 7、違反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可否享受產假和“三期”待遇? 8、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否同時兼得? 9、解除或終止事實勞動關系,應否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10、三來一補企業變為外商獨資企業,員工工齡可否連續計算? 11、用人單位招用退休人員所形成的關系是不是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辭退其招用的退休人員應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12、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聯系、區別、支付標準和有效控制; 13、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否包括加班費、房補、生活補貼、季度獎和年終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