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培訓部主管
直接上級:人力資源部經理
直接下級:培訓師、培訓員
本職工作:主管培訓部的管理工作
工作責任:
1. 主持培訓部例會及臨時性會議。 2. 按公司有關文件精神指導培訓工作。 3. 及時準確地傳達上級指示,并貫徹執行。 4. 制訂公司及各個部門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經批準后實施。 5. 向培訓師布置各種培訓工作。 6. 制訂公司及各個部門培訓的工作程序。 7. 建立考評激勵機制,通過考核發現并舉薦人才。 8. 了解受培訓的人數和培訓種類。 9. 統一安排和辦理來企業培訓實習人員的工作。 10. 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決。 11. 制定下級員工的崗位描述,并界定其工作。 12. 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做出工作評定。 13. 向下級授權。 14. 按工作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并及時對部門間的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15. 受理直接下級上報的合理化建議,按程序處理。 16. 巡視、監督、檢查所屬下級各項工作。 17. 掌握培訓部工作情況及有關數據。 18. 根據需要調配下級員工的工作崗位,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施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9. 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 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21. 參與制訂員工雄心計劃,并組織相應培訓工作。 22. 關心培訓部員工的思想、生活和待遇。
領導責任:
1. 對培訓部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負責。 2. 對培訓部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3. 對培訓部人員的工作質量、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4. 對培訓部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5. 對培訓部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6. 對培訓效果負責。 7. 對培訓設備和教具的完好負責。 8. 對培訓部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力:
1. 對下級各項業務工作有指揮權。 2. 對下級崗位調配有建議權。 3. 對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4. 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5. 對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6. 對下級的業務水平和工作績效有考核權。 7. 對下級違反紀律、工作秩序的行為有批評權。 8. 對公司員工崗位培訓、專業培訓有考核權。
管轄范圍:
1. 培訓部所屬員工。 2. 培訓部所屬辦公場所及辦公設備、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