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IS建立并實施導入產生效應的全程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CIS評價體系一是個重要環節,一直以來就是個比較重要的課題,至今還沒有完善、統一的評析方法或指標。結合個人工作實踐總結整理出關于CIS評價體系的建立方法,以期拋磚引玉。
CI評價體系所處兩種不同管理實施模式:
1,開環系統

2,閉環系統

開環系統的實施取決于決策者的自身所掌握的信息以及自身的決策能力,決策者將CIS的實施導入過程始終設想為一種理想狀態。在開環系統中,CI評價體系對整個企業形象策劃的最終效果影響不大,僅僅起到對CI實施全過程以及實施效果總結評述的作用。
閉環系統中決策者則將CIS的實施導入過程設定為現實的策略可調整狀態。在CIS實施導入過程中實際產生效果會通過3C評價體系及時反饋給決策者,以便決策者及時調整、修正策略方案。
CI的評價體系作用體現:
在上述兩種模式中,我們不排除在開環系統里決策者有作出完全正確的CIS導入策略并有效實施的可能,然而由于評價體系只會出現在上述兩種模式中,所以,更顯而易見的是“經過3C評價體系評價,根據反饋報告而不斷調整策略的閉環系統則更容易作出正確有效的CIS導入實施方案。
3C評價體系應分為三個階段:
1, 目標評價 cause 2, 運行評價 course 3, 最終評價 conclusion
3C評價體系布置:

目標評價(cause):
CIS的目標確定是以企業需求、作業資源、作業能力、外部環境為基礎。
企業需求是指目標企業建立CIS的愿景及需求,因此要充分結合企業類型、企業特點、企業愿景等幾個要點詳細了解企業情況,滿足企業需求才是CIS建立的終極目標。此階段的評價方法可采用對企業決策層的訪問調查、統計分析法、表格調查法。
作業資源是指目標企業提供可開發、可利用資源,這些資源也是CIS的目標確定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的CIS必須對可開發、可利用資源作具體、深入調查研究,這些資源一般指的是目標企業經營過程中積累沉淀下來的操作規范和企業文化。因為CIS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對目標企業的原有資源進行重組和提煉,所以說,對作業資源的調查研究的實質工作是解決如何重組原有資源來保障CIS實施的有效性。相對外部環境來說,作業資源則是對企業內部目前狀況的充分評價,這一階段的工作應有序展開,精耕細作。
作業能力指目標企業的組織作業能力,通常包括目標企業的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執行能力。對作業能力的評價至關重要,因為作業能力的強弱直接關系概略設計的正確性和CIS實施的有效性。
外部環境是指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政府部門、社會大眾、消費者等群體對企業的認知識別、總體形象等要素的評價。這部分評價報告的調查對象因涵蓋企業對CIS實施傳播過程中所有非企業自身的參予對象。
目標評價報告內容
① 目標企業的戰略目標及愿景; ② CIS專項小組的組織情況; ③ 目標企業的外部環境影響; ④ 目標企業的CIS建立必要性及迫切性; ⑤ 目標企業決策層對項目實施的態度和建議; ⑥ 目標企業不建立CIS而有可能引發的危害性和嚴重性; ⑦ 目標企業的同行、同類企業建立CIS的相關實施資料鏈接;
運行評價(course):
運行評價是對概略設計以后的工作階段的評析,物理設計是將概略設計的邏輯思維物理模型具體化、表面化、形式化的過程,此階段評價工作目的是令物理設計最準確地吻合于CIS目標明確后的概略設計。
運行評價一般需綜合調查與分析形成有序的評析步驟,如下:

現狀調查要求通過對CIS物理設計階段工作進度及成果、目標企業現狀細致周密的調查,得出真實、全面、系統的調查數據,并對數據材料系統地分析研究,從而對現狀有綜合、本質的了解。
歷史比較則是指通過對CIS試運行期間現狀調查報告和企業經營歷史上同類問題之間的不同結論作比較,歷史比較一般適用于BI部分的補充調整。比較結果表述應不僅限于文字方法,應結合一種或幾種圖表方式盡可能的精確說明。
預測未來是因為決策需要。可通過歸納從對目標企業或同類、同行企業非常了解的人對同一預測對象的預測意見,選取結論中的一致部分;也可以通過根據目標企業的經營經驗和綜合企業內、外因素進行邏輯推理得出預測未來的意見。
綜合分析是運行評價報告生成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這要求CIS委員會在系統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系統綜合,這需要運用各關聯學科及專業技術圍繞CIS終極目標對目標企業的客觀現狀認真研究、對工作成果仔細分析,從而生成合理、系統的分析報告。
選優棄劣則是運行評價報告中對目標企業、CIS委員會遞交的一個處理意見。這是相關學科及專業技術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不同可行方案和意見中的選優處理,也是專業角度的最終決斷。
最終評價(conclusion):
最終評價是對CIS策略實施全程終結性評述,是對CIS產生之效應的評價。導入CIS所產生的效應具體體現在目標企業產品市場占有率、經營管理效率、營銷傳播費用等數據上。因為CIS效應的產生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所以這最終評價不是在CIS導入的短期時間內就可以做出的,而應是在效應產生目標時間段對目標企業進行的客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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