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成本會計的責任和權限、工作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成本會計的工作,是檢查與考核本崗位工作的依據。
2 責任與權限
2.1 素質要求 2.1.1 財經類中專學歷,并取得會計員以上資格的會計人員擔任。 2.1.2 熟悉生產成本有關的政策、規定、原則,能夠進行生產成本分析工作。 2.1.3 熟悉生產過程,了解主要設備經濟性能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變化與成本升降等關系。 2.1.4 熟悉生產成本會計核算原則辦法,成本開支范圍,標準和有關財經制度。 2.2 責任 2.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成本管理,核算方面的法令法規、制度制定完善生產成本管理辦法 2.2.2 編制生產成本計劃,并分解下達,組織實施。 2.2.3 負責生產成本綜合分析,并提出降低成本措施。 2.2.4 以生產成本計劃為依據,組織實施目標管理。 2.2.5 建立完善成本管理基礎工作。 2.3 權限 2.3.1 有權制止不符合國規定的成本開支及影響目標成本實現的計劃外開支。 2.3.2 根據條件變化,有權提出調整生產成本計劃的建議。 2.3.3 有權檢查、監督、考核各單位成本計劃執行情況。 2.3.4 有權對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 工作內容與要求 3.1 生產成本計劃 3.1.1 編制年度生產成本計劃報計財部主任。 3.1.2 分析考核、月度計劃執行情況。 3.2 成本控制 3.2.1每月對其他管理部門分管指標存在問題,進行協調,協調無效報財務負責人. 3.2.2分析成本升降原因,預測有關因素變動對今后成本的影響程度,提出控制成本的措施和建議報計財部主任。 3.3 成本核算 3.3.1 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每月5日前核算出全廠生產成本支出。 3.3.2 整理成本資料,編制成本年鑒。 3.4 成本分析 3.4.1 成本分析,按月、季、年進行,月度主要分析生產成本和生產技術指標偏差。季度主要進行專題分析,半年和全年進行成本綜合分析。 3.4.2 定期組織參加成本分析會議,研究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 檢查與考核 4. 1 本標準執行情況,由財務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按月檢查與考核。 4. 2 考核內容為本標準規定的工作內容與要求部分的每一項。 4. 3考核標準為臨沂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九九九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 4. 4 考核結果與當月獎勵效益掛鉤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