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公司簡介………………………………………………………………………1 2、 質量目標………………………………………………………………………1 3、 質量方針………………………………………………………………………1 4、 公司組織架構圖………………………………………………………………2 5、 員工管理守則…………………………………………………………………3 6、 員工的聘(雇)用……………………………………………………………3 7、 工資、待遇……………………………………………………………………4 8、 假期……………………………………………………………………………4 9、 辭職、辭退……………………………………………………………………4 10、考勤……………………………………………………………………………5 11、晉升……………………………………………………………………………5 12、獎勵……………………………………………………………………………6 13、處罰……………………………………………………………………………6 14、保密……………………………………………………………………………7 15、宿舍……………………………………………………………………………7 16、事故原因及防治………………………………………………………………8 17、避免火災………………………………………………………………………8 18、環境衛生………………………………………………………………………9 19、危險能源控制…………………………………………………………………9 20、工具設備………………………………………………………………………10 21、個人安全防護…………………………………………………………………11 22、ISO9001;2000基礎知識………………………………………………………13
公司簡介(略)
質 量 方 針
突出專業 科學管理 持續改進 令顧客滿意
質 量 目 標
成品提交QA一次抽樣合格率不低于97%;客戶對產品質量投訴率不高于1%(以合同單號統計,不含產品樣品)。
員工管理守則 1、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2、禁止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 3、禁止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4、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5、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6、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7、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8、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9、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10、公司尊重知識分子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11、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12、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13、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4、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5、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的聘(雇)用 1、各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3、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經理、車間主任等職員由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4)其它職員由部門經理決定是否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4、各部門確需增加員工的,先在本部門、公司內部調整,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招聘申請,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5、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部門經理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力資源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經培訓后試用1-3個月。 6、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員工試用期滿30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公司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工資、待遇 1、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2、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3、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力資源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5、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保險、福利待遇等。 6、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7、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年度經營的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假 期 1、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2、事假:必須是由員工本人親自料理的事項,可按實際情況需要給予事假。 3、婚假:婚假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 4、產育假、節育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定給予假期。 5、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 6、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 辭職、辭退 1、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公司的規定履行手續。 2、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試用單位提出辭職申請,試用單位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 3、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4、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核,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須報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經予辦理辭職手續。 5、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7、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8、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核實,墊子公司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和公司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9、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10、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11、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考 勤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登記、打卡或其他考勤方法。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各部門應安排人員負責考勤檢查,每天檢查遲到、早退、曠工人員,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單位主管,每月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 4、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的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報上一級領導批準,公司部門經理(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連續曠工15天經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6、上班時間禁止對外出私事、飲茶、或未經批準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7、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8、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9、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晉 升 1、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2、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都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拘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可給予晉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3、晉升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由部門經理會同人力資源部審核; (3)總經理批準。 (4)晉升名單由董事會或總經理發布,公開表彰。 4、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獎 勵 1、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2、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公開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按時完成工作,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3、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經理同人力資源部審核; (3)總經理批準。 處 罰 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經理或單位主管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2、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3、員工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4、人力資源部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即報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人力資源部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4、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5、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6、員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提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公司上一級主管人員申訴。 7、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保 密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2、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3、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5)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6)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7)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8)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9)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10)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11) 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宿舍管理 1、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2、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各項公物及設施,損壞、遺失公物者必須照價賠償。 3、住宿員工應向公司交納住宿費、水電費、衛生費等,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集體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理。特殊情況需留宿的,須先報告人力資源部審批。 5、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宿舍內各項文娛活動應在晚上11點前結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準在宿舍內干違法亂紀的事。 6、員工搬離集體宿舍時,須將所領用的公物交還給公司。 7、凡離職的員工,必須在辦理離職前退還住房,否則公司有權不辦理調動手續。 事故原因及防治 事故的發生決非偶然,多數事故是由不安全的行為引起,有些則來自不安全的生產條件。 1、容易導致事故行為: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勞動安全規定的穿著和打扮、不符合操作規程的工作行為、工作時間精力分散,閑談打鬧 2、 容易引起事故的條件:工作環境不清潔、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設備防護裝置損壞、高噪音,低照明。 3、 防治事故的方法:設置安全通道、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消除不安全因素、時刻警惕和注意。 請記住:沒有一套規定能涉及所有領域,還有的可能與某些協議或文件相抵觸,但有一點是不變的: 問你的領導。 4、如果你不知道做某項工作的安全方法應向你的領導請教,注意他是怎么說的。 5、保持警惕,知道怎樣應付緊急情況,記住滅火器、消防栓的位置,記住消防及緊急救援電話。 6、工作區內及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 7、發現不安全因素請馬上向領導匯報。 8、幫助新工人或沒有經驗的工人,告訴他們那些是危險的,如何安全的工作。 9、通知所有可能因為你的工作而受傷的人。和他人一起工作,卸重物或做可能傷害他的事之前一定要通知他。在確信下面沒有人之前不要向下扔任何物品。 10、公司范圍內禁止打鬧,嬉戲。 11、注意遵守任何警告。 12、穿和體的服裝,尤其是在運動的機器周圍,不要穿松松垮垮的衣服或戴首飾。 13、學會用正確的方式提升重物: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過重物品應在別人幫助下進行。 14、不要跑,注意腳下,保持步幅,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平衡。 15、缺乏安全常識不能成為違章的借口。 16、對員工安全健康工作的有效管理,是減輕工作傷害、降低職業病發生率及相關費用至關重要。 17、領導應建立并保持一套適用于單位的系統的政策規定。幫助工人意識到工作中存在的危險,保護他們不受傷害。 18、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自己。執行安全規定與否由你決定—它們是為保護你制定的。任何類型的傷害、危險都應馬上匯報。 避免火災 1、 火的常識 1)火的燃燒必備三個因素:可燃物、火種和空氣(氧氣),斷其一點即可滅火。 2) 火災的類型: 最常見的火災;馂脑礊槟绢^、紙、橡膠、塑料等?捎盟、干粉、泡沫滅火器。 易燃氣體、液體或甘油等。這類物品造成的火災很難撲滅。需要用特殊的滅火器(干粉、泡沫)由易燃金屬引起的火災,如鎂、鈦、鋯、鈉等。由電路引起的火災,撲救時必須先斷電,后撲救。注意:好的工作環境可避免火災、好的工作經驗可避免火災、好的工作習慣可避免火災。 2、防火安全 每個人都應知道滅火器的確切位置,尤其是本人工作區附近的滅火器材。 萬一發生火災,不要緊張,首先應考慮人員安全,發出警報,待所有人員安全疏散后再搶救財產。 不要隨意改裝滅火器材,非滅火不要隨意搬動。滅火器材附近必須保持清潔,不許堆放雜物。 應設置投放雜物的垃圾桶,碎屑雜物等隨手丟進垃圾桶,消除火災隱患。 油料搬運或暫時儲存時應使用安全的容器盛放。 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等存放區內吸煙。 使用氣割或電焊工具時應有防護用品。不要用易燃易爆的危險品清洗零件或工具。 給車輛加油時儲油桶應放在地上。而且加油時必須關閉引擎。 工作區不得有明火,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物品存放有序,這樣可以消除火災隱患。 存放易燃品的容器應有明確標志,并注明其化學成分。使用便攜式加熱裝置時必須遠離易燃品。 所有材料的存儲、處理及堆放都必須考慮其化學特性。 了解你所接觸的化學品,在火災發生時給消防員以適當的提醒。 三,緊急出口 所有建筑物應建有緊急出口。出口應直接通往街道等開放的空間。 在危險地區或煙、火有可能堵塞出口的地方,應設有兩個出口且距離較遠。 緊急出口和通往出口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時候都可通過。 供50 人出入或危險地區的緊急出口應向撤離方向打開。 出口應有明顯標志,緊急出口的標志應與周圍環境有明顯區別。 “緊急出口”應高于6 英寸(152 毫米)的印刷體。不是出口但容易被認為是出口的門、通道等處,應標明“不是出口”或類似標志。 環境衛生 1、場所 (1) 所有工作場所、通道、庫房和辦公室都應保持良好衛生,清潔有序。 (2)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有助于減少火災的可能性,降低事故發生率,因此請從自己做起,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3)將材料碼放整齊,按正確方法存放。 (4) 木材上及開啟的包裝上的釘子應及時拔掉或砸彎。桶周圍的釘子應在開蓋時拔掉。 2、 垃圾 (1)工作后應打掃衛生,將廢棄物扔進垃圾桶。 (2)不用的水杯、廢棄物等雜物應及時處理。 (3)所有的垃圾、固體、液體廢料都應盡快清除,以避免危害健康或影響環境整潔。 (4)不得隨意丟棄煙頭、果皮、紙屑等生活垃圾等。 3、地板 (1)所有地板表面應保持清潔、干燥,并且無地腳螺釘、碎屑、松動板、坑或凸臺。 (2) 潮濕的工作場所,應保持地漏通暢,如有必要應為操作員提供臨時地板、腳踏板、墊子或其他干燥的供站立的地方。 危險能源控制(上鎖/加標簽) 1、 定義 上鎖是防止能量從電源流入設備的一種方法,它通過把鎖定裝置(開關)安裝在電源上,讓使用該能源的設備無法運轉。加標簽是將標簽放在能源上,標簽是警告人們不要使用能源,而其本身不能達到阻止能源泄漏的目的。 2、 能源動力部門應按標準做到: 制定書面能量管理文件,詳細解釋上鎖/加標簽的重要意義。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包括:如何關閉設備、如何隔絕設備、如何安裝和拆除鎖定裝置、如何將儲存的能量安全釋放到零狀態。對實際操作者的培訓應包括:什么是危險能源、鑒別工作區內的能源、進行上鎖、關閉、開啟操作。 3、需要上鎖的能源:電力裝置、機動裝置(滑輪、車輪、齒輪、車輛)、氣動裝置、液汽裝置、液壓、氣壓、熱力(蒸汽或熱水)、重力等。 4、 能量意外泄漏的危害:意外啟動、電沖擊、 致殘或致死等。 5、需要上鎖/加標簽過程:關閉設備、隔絕設備、鎖定裝置的安裝和拆除、將能量安全釋放到零狀態。 6、設備關閉和隔絕:通知所有有關人員馬上進行上鎖程序、找到設備所有電源,包括隱蔽的電源、如果設備有一處以上的電源,你必須確保知道機器及所有電源的位置。 7、 鎖定裝置的鎖定、開啟:按照規定關閉設備、切斷總閘、再將設備的開關打開以確?傞l確實已經關閉、試著將設備重新啟動以確保能量以隔絕,然后再將開關扳回零位置、用你自己的鎖鎖定全部有關電源、檢查鎖定裝置以保證設備無法啟動。如果幾個人共同用一臺設備,則每個人都需有一把鎖,當另一工人正在使用機器時可防止意外啟動。如果所有能源都已鎖定,應通知其他人員,通知的方法是在能源處加標簽。進行維護保養工作前設備必須處于能量為零狀態。打開閥門,放出系統內的氣體或儲存的高壓液體,或用適用于公司設備的具體方法釋放設備中的能量。 檢查機器,確保所有能量都已被釋放。維修保養結束后,拿走所有工具,把保護裝置放回原處。并撤掉標簽、接通電源、啟動設備。 工具設備 1、 壓縮氣體 只能使用經有關部門認可的氣瓶。氣瓶只能按正確的方法搬運或滾動,不能拖、扔或用電磁鐵、吊繩等搬運。(除非吊繩附有特為氣瓶設計的托板) 所有氣瓶都應被當作滿的氣瓶妥善處理。氣瓶應在通風處存放,遠離熱源。如果存放在樓內,則應遠離各種爐子、加熱器,及油、鋸屑、刨花等易燃物。 氣瓶應穩妥的放在指定位置,遠離電梯或過道,因為在這些地方氣瓶容易被撞倒或被倒下的東西砸壞。在樓內不要將氧氣瓶和乙炔或其他類的氣瓶放的過近。如果氣瓶存放于戶外,應遠離冰或積雪,如果周圍氣溫較高,應避免陽光直射。 2、叉車 (1)叉車的使用規定 經過培訓并經認可的人員方可駕駛叉車(駕駛證)。 不得使用帶故障的叉車,無論何時出現故障都應停止工作直到修好為止。 除非工作條件不允許,否則高舉的叉車都應有過頭保護。 叉車裝載的貨物威脅到操作員時,應在叉車上安裝過頭保護裝置。給卡車裝貨時,卡車不僅要制動,還應在后輪塞上楔子以避免其轉動。 (2)叉車安全行駛規則: 右側行駛、不超速行駛、與其他車輛保持三個車長距離、路口減速、人在車右側。 不要在車上做危險動作、不要騎在車上、座位上或車背上、手臂不要伸出車外、面對叉車前進方向、任何時候都應知道你的車在何處。 注意頭頂上的東西,在立體倉庫作業必須戴安全帽、注意清理油污、注意光線變化、不要拖、拉貨物、小心貨物的邊緣、往車上裝卸貨物時,用東西楔住車輪避免車子移動。 升降貨物前,將車子停穩后再升降、確保叉車完全伸入貨盤、不載超高貨物。 確保貨物平衡且穩定后再啟動、不能搬動貨盤已經損壞的貨物,不要運送超過叉車的承載能力或不穩定貨物。 (3)叉車的維修和保養,由于一個公司有不同廠家生產的不同型號的叉車,在駕駛前親自檢查一下是必要而且重要的。應進行檢修后檢修工應向操作者報告修理情況。不要使用不安全設備,是否為操作者安裝安全防護裝置,許多事故是由于操作者被裝置絆倒或彈起造成給裝置補充能量至關重要。 (4)安全檢查應做如下工作: 檢查叉車制動裝置、車蓋及零件、輪子及輪胎、損壞或松動的零件、燃料、曲軸箱油位、散熱器水位、空氣濾清器、風扇皮帶、液壓油、電池和特殊型號的叉車要求的其他方面。 (5)操作者應在座位上檢查:剎車、油壓表、水溫表、安培表 (6)啟動后檢查操縱,車輪轉動應輕松自如,在停止前不能發出尖叫聲、小時計、前燈、尾燈、警燈及其他燈、離合器、液壓和其他控制。 (7)運貨時讓操作者將貨物運到目的地,讓工人進入車內并注意他們是否在啟動叉車時進行必要的檢查。 (8)如果工廠內有斜坡,操作者在上崗前應進行載貨上下坡,讓他們練習在擁擠的地段運貨,幫助他們熟悉駕車環境。 (9)要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識,應該引起操作者的重視從而減少由于他們疏忽而造成的材料浪費。 3、機器保護裝置 (1)工人在操作機器時有可能被扎傷、夾傷或被旋轉、飛濺出的零件傷害,則應在機器上安裝保護裝置,保護裝置本身不得有造成人身傷害的可能。 (2)操作者的保護裝置的作用是保護工人在操作進行過程中,身體任何部分都不會進入危險區域。 (3)移動材料用的工具應有保護裝置,以防工人把手放在危險位置。 4、 電動工具 (1)使用電動工具時你必須做到:穿上合適的個人保護裝置、按規程保養工具。使用工具所帶的安全裝置,這包括機器保險、手動開關、安全鎖。正確的使用工具,配件應配套。 (2)電動工具傷害的兩個來源:來自設備內部,例如電、葉片和其他運動部件。來自設備外部,例如飛濺物和火花。 3、一般安全規程: (1)保持工作場地清潔。穿適當的工作服,摘下首飾。 (2)保持工具尖利、潤滑(或其他保養)放在安全干燥處。 (3) 定期檢查你的工具,但不能使用你沒有獲得使用資格的工具。 (4)使用工具附帶的安全裝置,包括:支架(三腳架)、雙倍絕緣和安全保險功能。 (5)確保機器的防護罩還在,使用安全眼鏡,耳朵保護裝置和適當的保護面罩。 (6)攜帶工具應握手柄,保持線路清楚松弛。選擇大小適當的工具,包括所有附件。 個人安全防護 1、個人安全防護 對于一些有可能飛濺碎屑或液體,或可能產生強光的的特殊工作崗位,如電焊、磨削等,請戴上防護眼鏡。 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佩戴不同的防護手套和應穿安全鞋。 在距地面1.5 米或更高的地方工作應系安全帶或其他類型的保護裝置。 應按規定著裝工作服,不得穿松松垮垮或不整齊的衣服上班。不得將鋒利的工具放在衣兜內。 電動設備一定要有防護罩。如果設備維修需要取下防護罩,那么維修后設備啟動前應將防護罩安裝回正確位置。 2、眼的保護 (1)對于出現在下列場所的人必須進行適當的眼睛保護: 灰塵、粉末、煙、油霧(空氣中非常小的顆粒);飛濺物,也包括各類型的液體;強光,例如;電焊的電;輻射(熱和光,光中包括一種新的危害—激光);機械的刺激劑;多種危害的混合 這適合于管理者、負責人、來訪者包括管理者和職員。 (2)保護的類型 每一種眼睛保護針對一種特殊的傷害。典型的眼睛保護包括:安全眼鏡、防塵、面罩 (3)選擇適當的眼鏡 防塵鏡、安全眼鏡和面罩的選擇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應買合適的眼睛保護器具。 (3)檢驗和保養 如果鏡片臟的使你看不見東西,那么它對眼睛也不會有好的保護效果。通過臟鏡片看東西不僅會引起眼睛緊張,而且工人經常會以此為原因不進行眼睛保護。保護眼睛最重要的一點是消除工作場所的危害。 (4)焊接、切割操作必須進行眼睛保護 3、腳的保護 (1)對腳有危害的情況包括: 利物或重物落在腳趾上或腳面上。擠壓—腳或腳趾被兩件物品擠壓或被物體碾過。戳刺—鋒利的物品劃破腳底。觸電—與輸電線或其他設備接觸使腳遭受電擊;埂谒⒂突蚧瘜W品表面打滑或跌倒;瘜W品—化學品或溶劑將一般的鞋腐蝕并對腳造成傷害。溫度—絕熱或通風造成的太熱或太冷對腳造成的傷害。長期潮濕還會使腳感到不適和感染。 4、手的保護 (1)對手較為常見的傷害來源于:機械,包括:切割、沖壓、碾或擦傷。過冷或過熱。電擊或燒傷。化學品或病菌對皮膚的刺激,常稱為“接觸性皮炎”。 (2)錯誤保護的危險 使用錯誤的保護裝置可能比不用更糟,因為在沒有保護時你至少會更注意些。 (3)保護器材類型 手套是最常見的保護品。但使用任何一種手套工作或接近機械時都應特別注意,因為手套本身并不能消除危險。工程控制是最好的保護。先進的工藝、科學的防護裝置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五, 防止打滑、磕絆、摔倒 (4)打滑、磕絆、摔倒的原因 摩擦力—阻止兩個相對運動物體之間的一種阻礙。例如兩腳與路面之間的力。 動量—速度與質量的速度,也就是說相同質量的物體以較高的速度運動比以較低的速度運動有更大的能量。 引力—當你摔倒時,這是一個推動力,因此很重要的一點是保持力的平衡以使你不致摔倒。 (5)減少打滑、磕絆、摔倒的方法 安全行走的技巧,如果你必須要走在一個潮濕的表面,甚至只是通過停車場到工作間,也應小步輕輕的走。清除地面水跡。別讓車間地板上或靠近機械的地方有油脂。 (6)減少打滑、磕絆、摔倒的工作規程 預先查看你將搬運的重物。確信光線適當。 保持工作場地的工件擺放有序,無雜物。做出明顯的分界線將工作區與通道分開 通道和其他通過區的通暢。不從任何高臺上跳下,如叉車、站臺或升降機 報告所有這些問題,包括:地毯不平、樓梯或欄桿有裂紋。在任何時候保持平衡 六,梯子使用 使用真正的梯子,決不能用箱子、椅子或工作臺代替梯子,使用前檢查梯子,不能用沒有梯級或有其他問題的梯子。當你登梯子時,應面對梯子使用兩手,用升降機為你輸送材料和工具 保持重心靠近梯子,調整梯子的位置,不要過高、不能多人同時用一臺梯子和站在伸展性梯子的頂部。如果你不用梯子,不要離梯子太近,以免物體落下或梯子不平衡 ISO9001:2000基礎知識 一、ISO9000的由來 任何標準都是為了適應科學、技術、社會、經濟等客觀因素發展變化的需要而產生,ISO9000亦是如此。 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使顧客需要把自己的安全、健康、日常生活置于“質量大堤的保護之下”;企業為了避免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巨額賠款,要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來提高信譽和市場競爭力;世界貿易的發展迅速,不同國家、企業之間在技術合作、經驗交流和貿易往來上要求有共同的語言、統一的認識和共同遵守的規范。現代企業內部協作的規模日益龐大,使程序化管理成為生產力發展本身的要求。這些原因共同使ISO9000標準的產生成為必然。 1979年ISO組織成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TC176,專門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 1979年英國標準協會BSI向ISO組織提交了一份建議,倡議研究質量保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國際標準化問題。同年ISO批準成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TC176,專門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TC176主要參照了英國BS5750標準和加拿大CASZ299標準,從一開始就注意使其制定的標準與許多國家的標準相銜接。 ISO9000的誕生 人們并未等太長時間,在各國專家努力的基礎上,國際標準化組織在1987年正式頒布了ISO9000系列標準(9000~9004)的第一版。ISO9000標準很快在工業界得到廣泛的承認,被各國標準化機構所采用并成為ISO標準中在國際上銷路最好的一個。截止1994年底已被70多個國家一字不漏地采用,其中包括所有的歐洲聯盟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日本和美國。有50多個國家建立了國家質量體系認證/注冊機構,開展了第三方認證和注冊工作。有些國家,等待注冊的公司隊伍如此之長,要等上幾個月甚至1年才能得到認證。ISO9000標準被歐洲測試與認證組織EOTC作為開展本組織工作的基本模式。歐洲聯盟在某些領域如醫療器械的立法中引用ISO9000標準,供應商在某些領域必須取得ISO9000注冊。許多公司得出的結論是,要想與統一起來的歐洲市場做生意,取得ISO9000注冊是絕對有好處的。許多國家級和國際級產品認證體系如英國標準化協會BSI的風箏標志、日本JIS標志都把ISO9000作為取得產品認證的首要要求,把ISO9000結合到產品認證計劃中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Idt ISO 9001:2000 代替GB/T 19001-94 前 言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是由各國標準化團體(ISO成員團體)組成的世界性的聯合會。制定國際標準工作通常由ISO的技術委員會完成。各成員團體若對某技術委員會確定的項目感興趣,均有權參加該委員會的工作。與ISO保持聯系的各國際組織(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參加有關工作。ISO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在電工技術標準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關系。 國際標準是根據ISO/IEC導則第3部分的規則起草的。 由技術委員會通過的國際標準草案提交各成員團體投票表決,需取得了至少3/4參加表決的成員團體的同意,國際標準草案才能作為國際標準正式發布。 本標準中的某些內容有可能涉及一些專利權問題,這一點應引起注意,ISO不負責識別任何這樣的專利權問題。 國際標準ISO9001是由ISO/TC176/SC2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質量體系分技術委員會制定的。 由于ISO9001已作了技術性修訂,ISO9001第三版取代第二版(ISO9001:1994)。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內容已反映在本標準中,故本標準發布時,這兩項標準將作廢。原已使用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組織只需按第1.2條的規定刪減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標準。 本標準的名稱發生了變化,不再有“質量保證”一詞。這反映了本標準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包括了產品質量保證和顧客滿意。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都是提示的附錄。 0 .1引言 總則 采用質量管理體系應該是組織的一項戰略性決策。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設計和實施受各種需求、具體的目標、所提供的產品、所采用的過程以及組織的規模和結構的影響。本標準無意統一質量管理體系的結構或文件。 本標準所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對產品要求的補充!白ⅰ笔抢斫夂统吻逵嘘P要求的指南。 本標準能用于內部和外部(包括認證機構)評價組織滿足顧客、法律法規和組織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標準的制定已經考慮了GB/T 19004-2000中所闡明的質量管理原則。 0.2過程方法 本標準鼓勵在制定、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以及改進其有效性時采用過程方法,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為使組織有效運行,必須識別和管理眾多相互關聯的活動。通過利用資源和管理,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項活動,可以視為一個過程。通常,一個過程的輸出可直接形成下一過程的輸入。 組織內過程系統的應用,連同這些過程的識別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稱之為“過程方法”。 過程方法的優點是對過程系統中單個過程之間的聯系以及過程的組合和相互作用進行連續的控制。 過程方法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應用時強調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理解和滿足要求; b)需要從增值的角度考慮過程; c)獲得過程業績和有效性的結果; d)基于客觀的測量,持續改進過程。 圖1所反映的基于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過程聯系。這種展示反映了在規定輸入要求時,顧客起著重要的作用。顧客滿意的監視需評價顧客對組織是否滿足其要求的感知的相關信息。該模式雖覆蓋了本標準的所有要求,但卻未詳細地反映各過程。 注:此外,稱之為“PDCA”的方法可適用于所有過程。PDCA模式可簡述如下: P-策劃:根據顧客的要求和組織的方針,建立提供結果所必要的目標和過程; D-做:實施過程; C-檢查:根據方針、目標和產品要求,對過程和產品進行監視和測量,并報告結果; A-行動:采取措施,以持續改進過程業績。 與GB/T 19004的關系 GB/T19001-2000和GB/T19004-2000已制定為一對協調一致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這兩項標準相互補充,但也可單獨使用。雖然兩項標準具有不同的適用范圍,但具有相似的結構,以有助于他們作為協調一致的一對標準的應用。 GB/T19001-2000規定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可供組織內部使用,也可用于認證或合同目的。在滿足顧客要求方面,GB/T 19001-2000所關注的是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與GB/T19001-2000相比,GB/T 19004-2000對質量管理體系更寬范圍的目標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該標準還特別關注持續改進一個組織的總體業績與效率。為最高管理者希望通過追求業績持續改進而超越GB/T19001-2000要求的那些組織,GB/T19004-2000推薦了指南。然而,GB/T19004-2000無意用于認證或合同目的。 0.3 與其他管理體系的相容性 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標準與GB/T24001-1996相互趨近,以增強兩類標準的相容性。 本標準不包括針對其他管理體系的特定要求,例如環境管理、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財務管理或風險管理有關的特定要求。然而本標準使組織能夠將自身的質量管理體系與相關的管理體系要求結合或一體化。組織為了建立符合本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可能會改變現行的管理體系。 圖1 過程方法模式 1范圍 1.1 總則 本標準為同時有下列需求的組織規定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a) 需要證實其有能力穩定地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 b) 通過體系的有效應用,包括持續改進體系的過程以及保證符合顧客與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旨在增強顧客滿意。 注:在本標準中,術語”產品”僅適用于提供的預期產品,不適用于非預期的副產品。 1.2 應用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意在適用于各種類型、不同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 當本標準的任何要求由于組織及其產品的特點而不適用時,可以考慮進行刪減。 除非刪減僅限于第7章中那些不影響組織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的能力或責任的要求, 否則不能聲稱符合本標準。 2 引用標準 通過在本標準中的引用,下列標準包含了構成本標準規定的內容。對版本明確的引用標準,該標準的增補或修訂不適用。但是,鼓勵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0-2000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idt ISO9000:2000) 3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GB/T19000-2000給出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描述供應鏈所使用的以下術語經過了更改,以反映當前的使用情況: 供方 組織 顧客 本標準中的術語“組織”用以取代GB/T19001-1994所使用的術語“供方”,術語“供方”用以取代術語“分承包方”。 本標準中所出現的術語“產品”,也可指“服務”。 4. 質量管理體系 4.1 總要求 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形成文件,加以實施和保持,并持續改進。 組織應: a) 識別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及其在組織中的應用(見1.2); b) 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 c) 確定為確保這些過程的有效運作和控制所需的準則和方法; d) 確保可以獲得必要的資源和信息,以支持這些過程的運作和監視; e) 測量、監視和分析這些過程; f) 實施必要的措施,以實現對這些過程所策劃的結果和對這些過程的持續改進。 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管理這些過程。 注: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應當包括與管理活動、資源提供、產品實現和測量 有關的過程。 針對組織所外包的任何影響產品符合性的過程,組織應確保對其實施控制。對此類外包過程的控制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加以識別。 4.2 文件要求 4.2.1 總則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聲明; b) 質量手冊; c)本標準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組織為確保其過程有效策劃、運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本標準所要求的質量記錄(見4.2.4)。 注: 1.本標準出現 “形成文件的程序”之處,即要求建立該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實施和保持。 2.不同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詳略程度取決于: a) 組織的規模和活動的類型; b) 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復雜程度; c) 人員的能力。 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類型的媒體。 4.2.2 質量手冊 組織應編制和保持質量手冊,質量手冊包括: a) 質量管理體系的范圍,包括任何刪減的細節與合理性(見1.2); b) 為質量管理體系編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對其引用; c)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應予以控制。質量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文件,應依據條款4.2.4的要求進行控制。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以確保文件是充分的; b)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更新并再次批準; c)確保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 d)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有關版本的適用文件; e)確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f)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g)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文件時,對這些文件進行適當的標識。 4.2.4 質量記錄的控制 應制定并保持質量記錄,以提供質量管理體系符合要求和有效運行的證據。質量記錄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質量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期限和處置所需的控制。 5 管理職責 5.1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活動,對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所作出的承諾提供證據: a) 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質量方針; c) 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 d) 進行管理評審; e) 確保資源的獲得。 5.2 以顧客為中心 最高管理者應以增強顧客滿意為目標,確保顧客的要求得到確定并予以滿足(見7.2.1和8.2.1)。 5.3 質量方針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質量方針: a) 與組織的宗旨相適應; b) 包括對滿足要求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承諾; c) 提供制定和評審質量目標的框架; d) 在組織內得到溝通和理解; e) 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 5.1策劃 5.1.1質量目標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質量目標包括滿足產品要求所需的內容(見7.1) a)質量目標應是可測量的,并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 5.1.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 a) 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條款4.1的要求。 b) 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更改進行策劃和實施時,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5.5 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 職責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及其相互關系得到規定和溝通。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人員,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 a)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b)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c)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對顧客要求的意識。 注:管理者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5.5.2 內部溝通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內建立適當的溝通過程,并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 5.6 管理評審 5.6.1 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見4.2.4)。 5.6.2 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審核結果; b)顧客反饋; c)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 d)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f)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g)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策劃的變更; 改進的建議。 5.6.3 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a)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b)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c)資源需求。 6 資源管理 6.1 資源的提供 組織應確定并提供所需的資源,以 a)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b)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6.2 人力資源 6.2.1 總則 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 6.2.2 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確定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 b)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滿足這些需求; c)評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確保員工意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作出貢獻; e)保持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的適當記錄(見4.2.4)。 6.3 基礎設施 組織應確定、提供并維護為實現產品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A設施包括,如: a)建筑物、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 b)過程設備,包括硬件和軟件; c)支持性服務,如運輸或通訊。 6.4 工作環境 組織應確定和管理為實現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 7 產品實現 7.1 產品實現的策劃 組織應策劃和開發產品實現所需的過程。產品實現的策劃應與質量管理體系其他過程的要求相一致(見4.1)。 在對產品進行策劃時,組織應在適當時確定以下方面的內容: a)產品的質量目標和要求; b)針對產品確定過程、文件和資源的需求; c)產品所要求的驗證、確認、監視、檢驗和試驗活動,以及產品接收準則; d)為實現過程及其產品滿足要求提供證據所需的記錄。 策劃的輸出形式應適于組織的運作方式。 注 1:對應用于特定產品、項目或合同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包括產品實現過程) 和資源作出規定的文件可稱之為質量計劃。 2:組織也可將條款7.3的要求應用于產品實現過程的開發。 7.2 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7.2.1 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確定組織應確定: a)顧客規定的要求,包括對交付及交付后活動的要求; b)顧客雖然沒有規定,但規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預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d)組織確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 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評審 組織應評審與產品有關的要求。 評審應在組織向顧客作出提供產品的承諾之前進行(如:提交標書、接受合同或訂單及接收合同或訂單的更改),并應確保: a)產品要求得到規定; b)與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訂單的要求已予解決; c)組織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 評審結果及評審所引發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若顧客提供的要求沒有形成文件,組織在接收顧客要求前應對顧客要求進行確認。 若產品要求發生變更,組織應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況中,如網上銷售,對每一個訂單進行正式的評審可能是不實際的,而 代之評審有關的產品信息,如產品目錄、產品廣告內容等。 7.2.3 顧客溝通 組織應對以下有關方面確定并實施與顧客溝通的有效安排: a)產品信息; b)問詢、合同或訂單的處理,包括對其的修改; c)顧客反饋,包括顧客投訴。 7.3 設計和開發 7.3.1 設計和開發策劃 組織應對產品的設計和開發進行策劃和控制。 在進行設計和開發策劃時,組織應確定: a)設計和開發階段; b)適合每個設計和開發階段的評審、驗證和確認活動; c)設計和開發的職責和權限。 組織應對參與設計和開發的不同小組之間的接口實施管理,以確保有效的溝通,并明確職責分工。 策劃的輸出應隨設計和開發的進展,在適當時予以更新。 7.3.2 設計和開發輸入 應確定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輸入,并保持記錄(見4.2.4)。這些輸入應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c)適用時,以前類似設計提供的信息; d)設計和開發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對這些輸入的充分性應進行評審。要求應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設計和開發輸出 設計和開發的輸出應以能夠針對設計和開發的輸入進行驗證的方式提出, 并應在放行前得到批準。 設計和開發輸出應: a)滿足設計和開發輸入的要求; b)為采購、生產和服務提供適當的信息; c)包含或引用產品接收準則; d)規定對產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產品特性。 7.3.4 設計和開發評審 在適宜的階段,應對設計和開發進行系統的評審,以便: a)評價設計和開發的結果滿足要求的能力; b)識別任何問題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評審的參加者應包括與所評審的設計和開發階段有關的職能的代表。評審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7.3.5 設計和開發驗證 為確保設計和開發輸出以滿足輸入的要求,應對設計和開發進行驗證。驗證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7.3.6 設計和開發確認 為確保產品能夠滿足規定的或已知預期使用或應用的要求,應按所策劃的安排(見7.3.1)對設計和開發進行確認。只要可行,確認應在產品交付或實施之前完成。確認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7.3.7 設計和開發更改的控制 應識別設計和開發的更改,并保持記錄。在適當時,應對設計和開發的更改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并在實施前得到批準。設計和開發更改的評審應包括評價更改對已交付產品及其組成部分的影響。 更改評審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7.4 采購 7.4.1 采購過程 組織應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的采購要求。對供方及采購的產品控制的類型和程度應取決于采購的產品對隨后的產品實現或最終產品的影響。 組織應根據供方按組織的要求提供產品的能力評價和選擇供方。應制定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準則。評價結果及評價所引發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7.4.2 采購信息 采購信息應表述擬采購的產品,適當時包括: a) 產品、程序、過程和設備批準的要求: b) 人員資格的要求; c) 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在與供方溝通前,組織應確保規定的采購要求是充分的。 7.3.3 采購產品的驗證 組織應建立并實施檢驗或其他必要的活動,以確保采購的產品滿足規定的采購要求。 當組織或其顧客擬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時,組織應在采購信息中對擬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規定。 7.5 生產和服務提供 7.3.1 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 組織應策劃并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提供。適用時,受控條件應包括: a)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信息; b)獲得作業指導書; c)使用適宜的設備; d)獲得和使用監視和測量裝置; e)實施監視和測量;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動的實施。 7.5.2 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 當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輸出不能由后續的監視或測量加以驗證時,組織應對任何這樣的過程實施確認。這包括僅在產品使用或服務已交付之后缺陷才變得明顯的過程。 確認應證實這些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 組織應規定確認這些過程的安排,適用時包括: a)為過程的評審和批準所規定的準則; b)設備的認可和人員資格的鑒定; c)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記錄的要求(見4.2.4); e)再確認。 7.5.3 標識和可追溯性 適當時,組織應在產品實現的全過程中使用適宜的方法識別產品。 組織應針對監視和測量要求識別產品的狀態。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場合,組織應控制并記錄產品的唯一性標識(見4.2.4)。 注:在某些行業,技術狀態管理是保持標識和可追溯性的一種方法。 7.5.4 顧客財產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財產。組織應識別、驗證、保護和維護供其使用或構成產品一部分的顧客財產。當顧客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的情況時,應報告顧客,并保持記錄(見4.2.4)。 注:顧客財產可包括知識產權。 7.5.5產品防護 在內部處理和交付到預定的地點期間,組織應針對產品的符合性提供防護,這種防護應包括標識、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防護也應適用于產品的組成部分。 7. 6 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 組織應確定需實施的監視和測量,以及為產品符合確定的要求(見7.2.1)提供證據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裝置。 組織應建立過程,以確保監視和測量活動可行并以與監視和測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實施。 當有必要確保有效結果時,測量設備應: a)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基準的測量基準,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驗證。當不存在上述基準時,應記錄校準或驗證的依據; b)必要時進行調整或再調整; c)得到識別,以確定其校準狀態; d)防止可能使測量結果失效的調整; e)在搬運、維護和貯存期間防止損壞或失效; 此外,當發現設備不符合要求時,組織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和記錄。組織應對該設備和任何受影響的產品采取適當的措施。校準和驗證結果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當用于規定要求的監視和測量時,計算機軟件滿足預期用途的能力應予以確認。確認應在初次使用前進行,并在必要時予以重新確認。 注:作為指南,參見GB/T 19022 .1和GB/T 19022 .2。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 總則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所需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以便: a)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這應包括對適用方法及應用程度的確定,包括統計技術。 8.2 監視和測量 8.2.1 顧客滿意 作為對質量管理體系業績的一種測量,組織應監視顧客對組織是否滿足其要求的感知的有關信息。獲取和利用這種信息的方法應予以確定。 8.2.2 內部審核 組織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 a)符合策劃的安排(見7.1)、本標準的要求以及組織所確定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b)得到有效實施與保持。 考慮擬審核的過程和區域的狀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組織應對審核方案進行策劃。應規定審核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實施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審核員不應審核自己的工作。 策劃和實施審核以及報告結果和保持記錄(見4.2.4)的職責和要求應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規定。 負責受審區域的管理者應確保及時采取措施,以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及其產生的原因。跟蹤活動應包括對所采取措施的驗證和驗證結果的報告(見8.5.2)。 注:作為指南,參見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 8.2.3 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組織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進行監視,并在適用時進行測量。這些方法應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當未能達到所策劃的結果時,應在適當時采取糾正和糾正措施,以確保產品的符合性。 8.2.4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組織應對產品的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以驗證產品要求得到滿足。這種監視和測量應依據策劃的安排(見7.1),在產品實現過程的適當階段進行。 應保持符合接收準則的證據。記錄應指明有權放行產品的人員(見4.2.4)。 除非得到有關授權人員的批準,適用時得到顧客的批準,否則在所有策劃的安排(見7。1)均已圓滿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產品和交付服務。 8.3 不合格品控制 組織應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應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規定。 組織應采取下列一種或幾種方法,處置不合格品: a)采取措施,消除發現的不合格; b)經有關授權人員批準,適用時經顧客批準,讓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 應保持不合格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所批準的讓步的記錄(4.2.4)。 應對糾正后的產品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符合要求。 當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時,組織應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或潛在影響的程度相適應的措施。 8.4 數據分析 組織應確定、收集和分析適當的數據,以證實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并評價在何處可以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這應包括來自監視和測量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數據。 數據分析應提供有關以下方面的信息: a)顧客滿意(見8.2.1); b)與產品要求的符合性(見7.2.1); c)過程和產品的特性及趨勢,包括采取預防措施的機會; d)供方。 8.5 改進 8.5.1 持續改進 組織應通過使用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審核結果、數據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及管理評審,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5.2 糾正措施 組織應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再發生。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不合格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評審不合格(包括顧客投訴); b)確定不合格的原因; c)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生的措施的需求; d)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 e)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見4.2.4); f)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 8.5.3 預防措施 組織應確定措施,以消除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發生。預防措施應與潛在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確定潛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評價防止不合格發生的措施的需求; c)確定并實施所需的措施; d)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見4.2.4); e) 評審所采取的預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