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材料資金管理職能、管理程序、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材料核算管理工作。 2 引用標準《電力工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3 管理職能 3.1 在公司經理領導下,財務部門是材料資金的主管部門。 3.2 管理范圍 3.2.1 財務部門是材料資金的主管部門,以貨幣形式歸口計劃管理,并負有對使用部門監督、檢查、考核的責任。 3.2.2 負責貫徹有關材料資金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3.2.3 負責審查監督材料資金的使用、分析、控制及材料資金定額的升降情況,制訂降低采購成本的措施意見。 3.2.4 負責對材料收、發、出售料單的稽核。 3.3 管理權限 3.3.1 有權審查監督材料的驗收、保管和領退料制度執行情況。 3.3.2 有權檢查材料倉庫帳目管理,是否帳、卡、物相符,參與材料消耗定額、庫存儲備定額的制訂工作。 3.3.3 有權審查材料部門材料采購計劃、積壓材料處理計劃,對不合法規定及計劃外開支有權制止和拒絕。 3.4 協調關系 3.4.1 材料供應部門是材料資金執行使用單位,負責對材料采購、驗收發料、出售、儲存和保管保養工作。 3.4.2 所有生產、基建材料價款的核算報銷、沖帳清理帳務均由分管人辦理。 3.4.3 審計部門負責對材料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3.4.4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對材料報廢、審查。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材料管理程序 4.1.1 財務部門全面掌握年度材料計劃完成與執行情況,材料消耗定額,價格執行,庫存資金占用情況。 4.1.2 配合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清倉查庫工作,負責上報材料盈虧,積壓物資處理,按季分析流動資金占用情況況。 4.1.3 簽收材料單的要求 4.1.3.1 簽收材料單時間每月一次,定為每月2 5日以前材料保管員要把當月所發生的收料單、領料單、出售單、發生的盈虧及毀損,都要登記到材料保管卡、明細帳內。 4.1.3.2 財務部門每月2 6 日到材料倉庫簽收。簽收人員必須在所簽料單及保管員明細帳內蓋有簽收人章。 4.1.3.3 材料核算員將簽收上來的領、收、出售料單,編出材料收、發結存余額。 4.1.3.4 定期抽查材料收發保管業務帳實相符情況,料單填寫內容是否完備。 4.1.3.5 正常維護材料的領料必須由單位領導,經辦人簽字和倉庫保管員蓋章后才能成為正式領料單。計劃外領料必須由財務部門審核。 4.1.4 采購材料的核算 4.1.4.1 購入材料的付款一般采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匯兌、匯票、轉帳支票等方式結算。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方式下,財務部門在把托收單證交給材料部門后,材料部門需拒付的,必須在承付期內提出拒付理由。 4.1.4.2按月督促及時清理轉帳支票,托收憑證結算,月末對不能及時驗收入庫的材料應辦理暫估入帳,債權債務不允許出現三個月以上的不清帳款。 4.1.4.3 材料生產過程中的作用分為材料、事故備品、低值易耗品。 4.1.4.4 材料收、發、結存一律按計劃價格計價,外購材料采購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定額內的途中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 4.1.4.5 公司內核算一律按計劃單價,無計劃者按實際單價,對外結算一律按實際單價加收8% 的管理費。積壓物資和廢舊物資的處理參照有關規定按質論價。 4.1.4.6 月末正確計算出外購材料的實際采購成本和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額,通過“材料成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 4.1.4.7 月末對已驗收入庫末付款材料應暫估入帳,出售材料無收款已發料部分應沖減。 5 檢查與考核 5.1 財務部門檢查材料資金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5.2 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考核,按廠經濟責任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