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財產以投資形式成為公司財產時,實質上已經進行了物權轉移,這時如果你私自拿走這些已經屬于公司的財產,在法律上就會被定性為盜竊。家族式企業最大的管理漏洞就是財務監管失控,其后果一旦被追究刑事責任,罪名就是“盜竊罪”。
案例:
“我們一致認定被告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罪名成立,”2006年7月13日,香港東區法院認定,“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局主席黃宏生及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黃培升在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間,串謀其母羅玉英及王鵬,偷竊一筆屬于創維網絡公司的逾220萬港元的款項及另一筆屬于創維數碼的款項,涉及款額逾4800萬港元。”此外,黃宏生還被指控在2001年1月2日至6月27日期間,串謀羅玉英偷竊一筆屬于創維集團的50萬港元款項。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下面我們就分析一下黃宏生這起典型的、由家族監管漏洞造成的悲劇。
話說黃宏生:
“他又不缺錢,再說公司又是他自己的,難道他自己盜竊自己。”一位和黃宏生相交多年老朋友說,“拿出1億股股票期權分給員工的人會盜竊嗎?”
“公司困難時期,老板僅董事費就少收公司1080萬元。”無論是創維的高管,還是普通員工,大家對黃宏生的評價都很高。一位熟悉黃宏生的民政系統官員說:“黃宏生曾個人出巨資幫助失明的殘疾人康復,幫助農民共同富裕。”
黃宏生,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常委、原創維集團董事局主席;1956年出生于海南,1977年考入華南理工大學無線電工程系;1982年,進入廣州中電華南進出口公司從事外貿業務;1984年被破格提拔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1989年,在香港注冊成立遙控器廠,取名創維并不斷壯大;1999年,成功引入海外風險基金3000萬美元;2000年,創維成功在香港主板上市,募集資金10億元……
遺憾的悲劇:
新浪網主席段永基、全國政協副主席黃孟復、香港著名實業家蔣震、著名作家梁鳳儀等社會知名人士都曾寫信為黃宏生求情,但是香港法院認為“黃宏生憑自己努力創立創維,并使公司成為全國最大電視生產商之一。但黃宏生兄弟涉及金額龐大,對公眾和社會影響較大,嚴重違反誠信原則。”香港東區法官簡仕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求情信內容感人,事件令人傷感,但是此案屬最嚴重的商業罪案,須判處嚴厲的刑罰,以此警戒社會大眾。”
“創維數碼是全國最大電視生產商之一,黃宏生本人又是身價2.7億美元的富豪,發生這種事件很令人深思和遺憾。”《中國商界》雜志社社長宋戈說。
悲劇的形成:
擁有創維40%股權的黃宏生在創維擁有絕對的權威,其他關鍵性職權部門又都是清一色的保“黃”派:黃宏生的太太林衛平一直長期擔任創維海外采購總監,黃宏生的弟弟黃培升被捕前一直擔任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就連年事已高的黃宏生的母親羅玉英也有一個創維電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的頭銜。
“家族成員所形成的低成本和凝聚力對中國民營企業初期發展具有很強的有利因素,這種有利因素隨著企業的壯大發展,往往又會造成企業財務監管上的失控。”宋戈認為,許多中國民營企業家的資產所有權法律意識非常淡薄,往往認為我是公司大股東,我拿公司的錢就是拿自己的錢。
1999年,普華永道受黃宏生的邀請擔任創維上市的財務顧問,在普華永道深入審查了90天之后,最終放棄了為創維上市提供審計報告。我們從這個細節上也能看出其中一些問題。
意識的覺醒:
2006年10月12日,身在香港監獄服刑的黃宏生專門為要召開的創維董事會的擴大會議寫了一封長信,我們從這封信的字里行間能夠看到黃宏生對這件事認識上的轉變。
世界著名的企業界圣書《從優秀到卓越》告訴我們:企業界的精英團隊,時刻要面對無比殘酷的事實,時刻要在危機來臨前作出挑戰性的突破,才能浴火重生,邁向成功的里程碑。
(一)
中秋的夜晚,一輪明月在浩瀚的星空中光耀奪目。我們創維的同仁,是否聯想到精美的月餅盒上印有“嫦娥奔月”的夢境神話已經魚躍到人類現實的生活中?你是否留意,就在2006年的9月,美國企業的女富豪花了2000萬美元,乘太空船上宇宙旅行?
只見一飛沖天的火焰,在千鈞重壓的極限中,紅塵落定,星河泛起,人的生命融入到一片星光璀璨的意境中。她得到了地球上多少錢都買不到的痛苦和快感,她挑戰了常人想都不敢想象的神話,她揭示了人類那無限的創新精神和冒險精神。
進入了21世紀,人類似乎對生命和意志力的挑戰愈加興致盎然。有人志向遠大而上“天堂”去探索;有人意志頑強,不惜到“怒海”去旅行。就在中秋前夕,太平洋彼岸又傳來人人驚嘆的傳奇:一位7l歲的老人,著名IT制造大廠臺達電子退休老總村田和雄先生,展開其完全不同的挑戰,他獨自駕馭一艘小船,從日本的一個港口,橫渡風急浪高的太平洋,駛向彼岸13000公里之遙的美國舊金山。其間孤獨無援的3個月行程中,他要在惡劣無常的海洋氣候中尋覓正確的航向;他要在缺食少水的漂泊中留住年老的生命;他一次又一次地從海浪顛覆的死亡邊緣中逃生。終于穿過咆哮無邊的大海,勝利地抵達舊金山的彼岸。
曾經馳騁企業競爭沙場的老將,退休后通過一種全新的嘗試,挑戰生命和意志力的極限,真是可歌可嘆,盡顯人類生生不息的挑戰本性。
相對于上述“上天堂,下怒海”的挑戰,創維的創辦人黃宏生本人就沒有那么光榮了。他在參與創維500億元新里程的目標征程中,不幸遭暗箭強射落馬,被迫到十八層的地獄長征。那深處的空間有限,但他的心中卻揚起自由的風帆;那里的生活沒有日新月異的精彩,卻有他平靜求知的精神富足;他領悟到人生有前進的一面,卻也有回首的一面;為了完成未來繁重而偉大的夢想,他需要養精蓄銳。盡管與大家分離有3個月了,他信仰的力量卻沒有減弱。這使他勇敢地面對痛苦,產生了更大的力量去克服,從而體會到快樂的意義。
(二)
無論上天堂抑或下地獄,或在地球上陽光明媚的崗位上作業,人類有生以來都是要面對形形色色的挑戰。吃完甜飴的中秋月餅后,我們還是要面對企業如臨大敵的競爭環境。就以上半年的創維運營來講,我仔細拜讀了董事局抄送給我的各種報表,發現做到贏利絕非易事。一個十分突出的挑戰就是,消費電子的行業不斷制造驚人的平板跌價,創維分布在各個產業公司的庫存,除凈之后,大多數的事業部情況并不樂觀。如何力挽狂瀾,創造下半年同期增長的贏利,這絕對是我們每一位創維人的挑戰。我們必須面對無處不在的挑戰而未雨綢繆。
我不時想到咱們CEO張學斌的巨大壓力,另一個對他以及對每一個事業部總裁的巨大壓力是龐大的經營費用在無止境地增長。也許艱苦樸素的革命傳統已經丟到了圍墻之外,每每慷企業之慨的大手筆活動代替了創維“精打細算”的美德,結果總是費用上天,紅旗卻落地(虧損見紅)。
世界著名的企業界圣書《從優秀到卓越》告訴我們,企業界的精英團隊,時刻要面對無比殘酷的事實,時刻要在危機來臨前作出挑戰的突破,才能浴火重生,邁向成功的里程碑。企業的員工,才能領略到那種戰勝險惡之后的成就感、幸福感。才能領略到登山英雄王石那種“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的崇高境界。
(三)
讓我們樹立面對挑戰的堅強意志吧。創維18年來,一直在大風大浪的挑戰中成長。可是這一次,可謂內外交困,禍不單行,其嚴峻程度勝過18年來任何一次的災難。一方面,養育2萬多人的電視產業轉成平板后,其贏利越擠越微;另一方面,海外業務及應用電子面臨困境。我們的愿望是,要通過下半年180天的沖刺,把創維既定的贏利搶回來,把我們的優勢奪回來,把創維人的那種不敗精神激發出來!
蒙難的兩年來,我對生命的挑戰與意義又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我看到不少名商貴人頂不住人生的打擊,含憤而死。短短的一個時期,有海關高官不滿突然襲擊,跳樓自盡;有警隊的接班人憤恨上司的卑鄙手段而兩度輕生,最后英年早逝。也有名商人士,大敵當前人格反叛,將“責任”推卸給昔日的戰友,甚至以無中生有的編造,換取自己的茍延殘喘,從此銷聲匿跡。當然,更多的人臨危不懼,活在堅強的信仰與自尊中。其實,人生有順利的時候,也有不順甚至不公的時期。如果你熱愛生命,熱愛生活,勇于挑戰逆境,戰勝平庸,快樂永遠相隨著你!
你問我會不會萬念俱灰,生不如死?我的回答是:肯定不會!相反,當我們有機會再見面時,一定是看到紅光滿面,笑容熠熠的老板。因為我的心始終與你們火熱的產業競爭伴隨在一起。每一份來自戰地一線的報告和數據都讓我如臨其境。你們每一個新產品的消息,每一點的改善,每一處流程中費用的降低,以及每一個產業公司的進步,都讓我激動萬分。活在這樣一個充滿斗志的創維生命中,我怎么會孤獨呢?
我希望與創維的同仁們分享快樂的意義。如果你的孩子幾經努力,考上了向往的名牌大學,你是不是一定會開心地跳起來?如果你的事業部挑戰了自我,贏利有突破性增長,遠勝于別的同行,你的成就感是不是與眾不同?你年紀輕輕就經歷了克服同齡人所沒有面對過的困難,你是不是前途無量?挑戰一個瓶頸,就贏得一個勝利,更形成了你卓越的性格,最后在你們的精神財富中注入了意志與快樂。你成為了真正主宰自己命運的人,是一個永遠幸福快樂的人!
我衷心地為所有的創維同仁們祈福!
黃宏生
案例點評:
內地許多企業家都認為黃宏生很“冤枉”,甚至有知情人士說,黃宏生是由于被“舉報”而獲罪的。也有人提出,內地上市公司老總沒有一個因為這種事情受到這種懲罰的,太不“公平”了。
我們拋開內地法律與香港法律上的區別,與其說黃宏生是被法律處罰的,還不如說是由于家族式企業監管缺位造成的。
特別提示:
當個人財產以投資形式成為公司財產時,實質上已經進行了物權轉移,這時如果你私自拿走這些已經屬于公司的財產,在法律上就會被定性為盜竊。家族式企業最大的管理漏洞就是財務監管失控,其后果一旦被追究刑事責任,罪名就是“盜竊罪”。
唐朝銳評:
這一節我們討論一下“制度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中有各式各樣的規章制度,在案例中我們以財務制度的監管為突破點,因為一個企業的財務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管,那么這個企業的其他制度就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監管。
為什么要遵守規章制度?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個“規矩”對于國家來說就是指的法律,對于公司來說就是規章制度。
“規矩”后面的結果是“方圓”,說的是如果沒有“規矩”,就成不了“方圓”。那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規”就是指的“圓規”,“矩”指的就是“尺子”,意思是說沒有“圓規”和“尺子”就無法畫出方和圓。后來這句話是說:各行各業都要有自己的規矩,沒有規矩就無法按照正常規則去運行。維護國家運行靠的是法律,維護企業運行靠的是規章制度。
大家之前可能都聽說過一句話--“無法無天”。人類沒有天是不能生存的,“無法無天”的意思是說:“國家沒有法律就等于我們生活中沒有‘天’一樣。”
前面我們曾經提到,法律是強制執行的最低道德標準,同樣,企業的規章制度也是企業內部強制執行的最低道德標準。如果一個國家的大多數公民不遵守相關法律,這個國家必將滅亡。同理,一個公司的大多數員工不遵守這個公司的規章制度,這個公司肯定會解體。
大家從我們國家的法制進程中就可以看到,不僅需要制定相關法律,更需要專門建立司法機關來監管法律的執行情況,一旦違犯相關法律,必然會得到相應的懲罰,直至最嚴重會被剝奪生命。
一個人犯罪之后會怎么樣?先由警察負責抓捕,然后由檢察院起訴、法院宣判,最后放到監獄服刑,在監獄服刑時還要有武裝警察站崗等等這一系列程序都是監督程序,這就說明法律是需要人去監督的。
從法律體系的運行上我們不難發現,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人守法和有人違法,也有專人負責監管。任何一個公司的規章制度也是一定有人遵守有人違反,這樣我們就必須要對規章制度進行監管,一個沒有監管的規章制度等于沒有規章制度。
我們從黃宏生的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當時在創維內部,任何規章制度對黃宏生來說都等于虛設,不但沒有人監管,反而有人為此提供便利條件,這一切都說明了監管的重要性。
這時可能有人會問,究竟怎么監管?
監管的最好辦法還是從提高員工自覺意識著手。要想提高員工自覺意識,只有從“德”開始,只有員工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有了深刻的意識,才有可能更好地遵守規章制度。
(本文節選自《立即改正這些錯誤》--作者:唐朝;本書由東方出版社全國發行,全國書店有售,本文題目作者有改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