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兩個“三國”小故事。
建安三年夏四月,曹操出征張繡途中,下了一道命令,各位將士經過麥田時,不得踐踏莊稼,否則一率斬首。一日曹操正在騎馬行軍途中,忽然一只班鳩受驚從田中飛出,曹操坐騎因此受驚躥入麥田,踏壞一大片麥子。
曹操立即叫來行軍主簿,要求軍法處置,主簿十分為難,曹操卻說:我自己下達的禁令,現在自己違反了,如果不處罰,怎能服眾呢?當即抽出隨身所佩之劍要自刎,左右隨從急忙解救,這時謀士郭嘉急引《春秋》“法不加于尊”為其開脫。此時曹操便順水推舟,說一句“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義,吾姑免死”,但還是拿起劍割下自己一束頭發,擲在地上對部下說:“割發權代首”,叫手下將頭發傳示三軍,將士們看后,更加敬畏自己統帥,沒有出現不遵守命令的現象。這就是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
第二個故事更加廣為人知。就是“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典故。諸葛亮命馬謖鎮守街亭,馬謖妄自尊大,剛愎自用,街亭失守。為了嚴肅軍紀,諸葛亮下令將馬謖斬首示眾。馬謖被斬后,諸葛亮大哭不已,宛惜痛失智囊好友,并上表后主自貶三級。
細細思量,兩個小故事對現代管理者也有不少啟示。
啟示一:好制度“貴”在執行
管理制度本身是由人來制定和執行的,管理制度制定應盡量做到科學全面;在制度執行面前人人平等,一視同仁,誰都必須遵守;特別是企業中高層管理員工必須模范執行。不然的話,管理制度將成為“一紙空文”,成為粉飾自己的“花瓶”。
可以說,曹操“割發代首”和“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故事都是軍中制度執行的楷模。想像一下,如果曹操的“禁令”僅停留在口頭上,而當曹操自己違反時,卻出爾反爾,朝令夕改,又如何叫下屬做到令行禁止呢?諸葛亮把馬謖的“軍令狀”停留在紙上,當馬謖違反軍令時,卻饒人不死,網開一面,其后又如何統帥三軍,攻城克敵呢?
啟示二:制度變通也有“度”
由于受事物發展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憑借以往經驗和知識積累基礎上制定出的制度,必然有一個完善過程,加之事物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在管理實施過程中,會出現很多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克服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不斷適應管理環境發展變化,這就要求管理者能隨機應變,但又在不違背科學管理基本原則的情況下,“變通”某些具體管理實施措施。這些基本原則主要包括目標定位、價值取向和管理方法操作基本原則。但領導者在實施管理“變通”過程中,必須掌握好一個“度”,在不違背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則前提下,盡情展示自己管理藝術才能。
曹操在自己坐騎踐踏麥田時,想到了“割發代首”的“變通妙計”,這樣既保全了自己的腦袋,又迎合了《春秋》“法不加于尊”的“微言大義”,最終也達到了“殺雞給猴看”的目的。
啟示三:“嚴法”也有“柔情”面
在制度制定和執行過程中,領導者是否就一定要以“鐵面”、“猙獰”的形象出現呢?回答當然也是否定的。制度是約束人的行為的,制度本身必須體現“人性化”。要使人們在接受制度管理時,能夠樂于接受,心甘情愿,管理者必須掌握好“執法”的技巧。當一項制度嚴重不符合實際情況時,管理者就應考慮修改其具體條款內容;對違反制度的人進行處罰時,必先曉之以禮,動之以情,使每個被處罰者內心受到震動。
在執行處罰時,一個“揮淚”把諸葛亮斬馬謖時復雜心理描繪得淋漓盡致,使得諸葛亮與馬謖“義同兄弟”之情,惋惜“智謀之臣”之心,“深恨已之不明”之意,全部得到真情流露,自然釋放。馬謖被斬后,諸葛亮大哭不已,親自臨祭;將馬謖家小加以撫恤,按月給與祿米。《三國演義》中,諸葛亮寓情于法形象被作者描述得活靈活現,躍然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