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聽話的員工往往是擺設,不聽話的員工則給公司創造效益。雖然不聽話的員工給公司帶來財收,但負面也悄然而至,那就是:個別員工‘不聽話’是對公司制度的“挑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諧。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制度要不要堅決執行?
如果對不聽話的員工“寬容對待”,其他的員工會心中不平,從而消極怠工;如果對不聽話的員工“堅決修理”,有兩種結果:辭職或者和其他員工一樣成為溫室的雞。
在溫州,A公司和B公司同一年成立。在2008年,A公司業務額上千萬,目前持續增長中;B公司也就幾百萬。這種懸差的真實的情況是:A老板隨著公司的發展,聚集一批有才華的鳥人;B老板的公司,在制度堅決執行下,鳥人要么辭職,要么斷掉翅膀,辦公室里堆滿庸人。兩個公司的業績懸差很大,而兩位老板的專業才華和文憑,是B老板比A老板高出許多,由此可見,老板的胸懷和管理水平比老板本人的文憑、才華更為重要。
在一家公司度過生存期之后,老板的胸懷決定發展。也就是說,一位老板,必須有足夠的胸懷,這家公司才可以得到雨水從而很好的成長;反之,一位老板,公司的制度過于苛刻,老板的胸懷也狹窄,這家公司將是在沙漠上,不死就是奇跡,談何成長?
公司的制度基本上是老板制定。常常有這樣的制度,上班遲到就扣工資等。老板基本上都會遲到。很多老板為給員工做表率,帶頭懲罰自己“扣自己的工資”、或面壁思過。老板將自己也納入懲罰體系的這種行為,看似‘員工見到老板玩真的,也會及時的上班。’但是,績效呢?公司的績效有沒有增長?員工在座位上,是聊天還是玩游戲?有沒有消極怠工?是不是在敷衍工作?占據崗位,而沒有創造績效的員工,都可稱之為公司的負資產。
每一家公司的制度都針對違反制度的人而成立,公司需要制度來規范日常的正常運轉。從這個層面講,公司的制度必不可少。公司的制度能夠一絲不茍的執行也是好事。只是,鐵一樣的制度,鐵一般的執行,這適合跨國公司,對于目前的多個中國企業,并不適合。中國的企業,都是疾病累累的企業,簡言之,都是有病的企業,有病的企業包括大企業,也包括中小企業,一個企業有病,就像一個人有病。能用正常的標準來要求行走坐臥嗎?
在國外,企業的成長已經進入良性的循環。國內的企業,以前被跨國公司的光環迷醉、誤導,不少企業不顧實際需求的模仿跨國公司,盲目的模仿又怎么可能取得成效?也因此,大部分中國企業遇到瓶頸、陷進迷茫期,在迷茫期這個“有病的階段”,當然需要制度,但是制度必須在適當的時候對某些人才開綠燈。需要說明的是,適當的開綠燈并不意味著制度是虛設的,員工可以無視公司的制度,員工不守規矩以及開綠燈都應該遵守一個度。員工在一心為工作的基礎上,可以適當的走捷徑,如果橫沖直撞,肯定是不能被允許的。
1897年,意大利經濟學家帕列托在對19世紀英國社會各階層的財富和收益統計分析時發現:80%的社會財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擁有社會財富的20%,這就是“二八法則”。在企業的業績構成中,同樣適用于二八法則。即百分之八十的業績有百分之二十的員工創造,對于這個群體,公司該怎么管理?如果堅決用鐵的制度來約束,即使這些員工沒有辭職,也可能被公司的制度給‘影響’。這是因為: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未必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的制度不能隨著公司的成長而更新,公司的制度未必適合每一個員工,尤其人才型員工,企業的制度在適當的時候,開一下綠燈也是對公司業績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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