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參展的目的要么是招商,要么是樹形象和塑造聲勢,要么是通過展會來促進現場銷售,2007年,對于太陽能企業來說,展會非常之多,如3月9~11日在南京國際展覽中心舉辦中國(南京)第二屆可再生能源暨第四屆太陽能品牌產品展覽會;4月26日的濟南國際太陽能熱利用大會暨太陽能利用展覽會;5月25日至28日在成都舉行2007中國西部國際能源產業博覽會;6月01~03日舉行第二屆中國可再生能源及節能產品、技術博覽會;6月27日--29日舉行2007中國國際太陽能及光伏工程展覽會;4月21日到23日在武漢舉行湖北武漢太陽能產品交易會;8月11日到13日在江西舉行江西第一屆太陽能產品交易會等等,面對眼花繚亂的同質化展會,展會泛濫使得企業是想說愛你不容易。對于太陽能展會,突出的問題主要有:
一、先天性缺陷
其實,有些太陽能展會因策劃和組織等原因,存在許多先天性的不足,因為一次太陽能展會要么是要區位優勢,目標群體非常集中(如在鄭州辦太陽能因為河南人口多,潛在群體大;如在常州舉辦太陽能秋交會是因為能夠有效輻射江折地區);要么是產業集群(如在德州、南通、北京、廣州等地舉辦太陽能展會是因為所在區域的太陽能廠家多);要么是輻射能力強(如濟南、南京、上海等區域)。如在江西、湖北、湖南等地區舉辦相關展會,可能由于先天性的“貧血”,能夠為廠家創造和提供的商機非常有限,會讓許多廠家望而卻步。
二、本末倒置
太陽能展會本來是代表了廠商、消費者的利益和需求,如今的大多數太陽能展會卻顯然換了莊家,它們的背景更多是政府管理機構或是一些贏利性組織,當其代表的利益團體出現轉換時,矛盾就不可避免,如很多太陽能展會的背后,站著各種各樣的機構、組織,它們未必真正浸淫在太陽能行業內,卻以監管者、指導者自居,“紅頂子”的身份使得眾多太陽能企業言聽計從,參加展會的目的就是為了“給領導個面子”。監管機構或者是行業協會,應該是為行業內的成員服務,順應行業發展規則提供指導、進行監督,但是它們現在的角色卻大有呼風喚雨的派頭,本末倒置,從服務轉變成了“設租”與“尋租”。
三、組織混亂
一方面是定位不清,太陽能能源利用是新能源技術里的一部分,而太陽能供熱又僅僅是太陽能能源利用里的一部分,我們普遍關注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又是太陽能供熱的組成部分,熱水系統里還分家用和商用,但是現在的展會主辦方根本沒有去細分這些產業,籠統的用新能源的概念去撒網,風能、核能、熱能、太陽能、生物能等等一起上陣,民用與商用也沒有明確劃分,展會的專業性以及效果大打折扣,消費者進這樣的展會一般都是一頭霧水,自然會選擇遠離此類展會;另一方面是沒有分類和設置門檻,沒有專門機構來審核主辦方的資質,沒有標準來劃分參展單位的性質,雜牌的太陽能與名牌太陽能企業總是同臺競技,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四、投入與產出不對稱
許多太陽能行業展會的主辦方們,除了高價出賣展臺費用,還要收取其他附加費用,并且展臺費用年年攀高,如南京展會展位價格4000元/9平米,36平米起租!此外還有請柬費,廣告費,刊物費,評審費等都是價格不菲;如濟南國際太陽能熱利用大會室內空地按照700元/㎡租賃,36㎡起租,作為國內比較知名的品牌企業,參加一次普通展會,各種費用加起來要超過五萬,遇到大型展會,自然水漲船高,按照一年30場展會,僅僅參加一半計算,就要花費百萬以上,但是廠商在展會上的投入和產出卻嚴重不成比例。
總之,企業參加一次有效的展會需要達到相應的目的,獲取了相應的價值,作為會展組織方需要科學策劃,系統運作,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需要整合資源,相互協調,別再讓太陽能企業舍了孩子還套不到狼。
作者:王喚明 來源:中國管理傳播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