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金融報 作者:水樺 新辦企業如果要享受所得稅相關優惠,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不過,在嚴格遵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新辦企業享受稅收優惠仍有籌劃空間。
新企業所得稅優惠需符合兩條件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的新辦企業的認定標準重新明確。只有同時符合“新注冊成立”和“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25%”兩個條件,才能享受新辦企業的所得稅相關優惠。
多年來,國家對新辦企業給予了種種稅收優惠政策,包括行業性優惠、地區性優惠、行業與地區結合性優惠。行業性優惠主要有:高新技術企業、軟件生產企業、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業、衛生業等等;地區性優惠主要是“老、少、邊、窮”地區;行業與地區結合性優惠,主要是西部地區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業。
同時,分立、合并、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關系、改變企業名稱、承租后重新辦理工商登記,都不能視為新辦企業,不得享受新辦企業稅收優惠。
合理籌劃享受優惠
然而,在嚴格遵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新辦企業享受稅收優惠仍有籌劃空間。
籌劃的基本思路就是,加大貨幣性資產投入,降低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比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新辦軟件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
假設現有A軟件生產企業已獲利5年,稅收優惠已到期,就可以考慮注銷A企業,新成立B企業。A企業原有辦公用房價值100萬元,計算機設備20萬元,共有固定資產120萬元,還有專利權100萬元,非專利技術100萬元,非貨幣性資產達320萬元。那么,只要再投入貨幣資金960萬元,使B企業注冊資金為1280萬元,且非貨幣性資產未超過注冊資金的25%,B企業就可以享受新辦軟件生產企業“兩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
在許多情況下,企業資金受限,上述思路難以實現,同樣可以籌劃。
假設A企業僅有貨幣資金660萬元,又無法貸款、借款融通資金,就可以考慮保留A企業,分設B企業,將計算機設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劃給B企業。另投入貨幣資金660萬元,使B注冊資金達到880萬元,而非貨幣性資產為220萬元,未超過注冊資金的25%,可以享受優惠。B企業擁有計算機設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完全可以取代A企業發展業務,A企業只要把辦公場地租給B企業就可以了。
假設A企業貨幣資金還少些,僅有360萬元,怎么辦呢?保留A企業,分設B企業的思路不變,將計算機設備、專利權劃給B企業,再投入貨幣資金360萬元,則B企業注冊資金達480萬元。其中非貨幣性資產為120萬元,未超過注冊資金的25%,還能滿足B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
B企業成立后,可以購買非專利技術,以增強技術實力,但不能直接向A企業購買,只能走迂回路線。
相關文件第二條規定:“新辦企業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優惠政策期間,從權益性投資人及其關聯方累計購置的非貨幣性資產超過注冊資金25%的,將不再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優惠!敝苯淤徺I只能導致B企業優惠的停止。
A企業可以先將非權利技術賣給長期合作的友好企業C企業,B企業再從C企業購買,同樣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不過,此時應充分考慮籌劃的風險性。由于在操作鏈條中出現了C企業,很難保證核心技術不失密,一旦失密就將導致企業失去競爭力,那可不是稅收優惠能補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