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儲備銀行行長格蘭·史蒂文斯"我覺得抵押貸款的證券化會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當中,因為它有價值。"澳大利亞儲備銀行行長格蘭·史蒂文斯在"2008陸家嘴論壇"上的演講中,肯定了金融創新本身的內在價值,但也提醒必須要防范創新的負面風險。
次貸創新的漏洞
史蒂文斯指出,次貸危機發生前發達國家的金融體系有一些漏洞。以次貸危機中問題百出的抵押貸款債券(CDO)為例,他指出,首先,這種產品非常復雜,甚至連出售者本身都不夠了解,更不要說投資者,如果信用出現了變化,評級也出現變化,它們就會迅速惡化。
其次,CDO產品中相應的激勵機制也存在扭曲。"因為它不是出自己的錢,而是別人的錢,我收取的是費用。這個時候在作出信貸決定的時候就非常不慎重了。" 史蒂文斯指出。
第三,在監管方面,史蒂文斯認為也有"空子"可鉆,例如通過實現資產負債表以外的表外交易來掩蓋風險,而且多年以來表外的交易形式是多種多樣的。
第四,是金融機構商業模式要依賴短期資金,而且很依賴證券化,也就是說借的是短期的錢,但是貸出去的是長期的,這種商業模式帶來的期限錯配問題非常嚴重。
但史蒂文斯認為,目前國際市場上情況有所好轉,一些銀行在重新增加資本,而且一些資本的定價也作出了調整。目前市場對金融體系風險的憂慮已有所降低,但是現在還很難說積極的態勢已經開始。
抵押貸款證券化重新回歸的條件
史蒂文斯指出,當前在大部分國家抵押貸款證券交易規模已經大幅下降,至少在大部分的市場當中,鑒于資產的質量,抵押貸款證券的價格已經低到不能再低,非常有吸引力,一些基金經理已經是盯著它們準備介入了。
"抵押貸款的證券化會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當中,因為它有價值。" 史蒂文斯說,大部分的創新只要是有益的,在克服了困難之后都會再回來的。比如說垃圾債券,垃圾債券是20年前整個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但是這些一開始出了問題的創新,只要可以克服自身的一些問題,還是可以回來的。
不過,在史蒂文斯看來,在經歷了次貸危機的沖擊之后,這種金融創新的重新回歸必須要滿足幾個條件。
首先是必須要有合理的激勵措施,目前證券化的產品是按照費用來賺取傭金的,而不是持有收益,這種激勵機制并不合理。"我們必須要讓一開始出售貸款的,而且也是對它進行包裝的人承擔責任,至少讓他們對此有一定的風險敞口,負起責任。"
其次,他提醒說,投資者也必須要理解評級。評級公司本身也需要更好地幫助投資者理解評級,例如AAA評級究竟意味著什么,對哪些東西無法提供保證。
再次,監管上的漏洞則必須要彌補。史蒂文斯肯定了《巴塞爾協議Ⅱ》的意義,但他同時指出,《巴塞爾協議Ⅱ》對產品在周期當中的估值,以及在整個周期中相應的會計標準等方面的規定仍有改進空間。
"所以我覺得這次危機讓我們能夠更加注意從創新當中要取其精華,同時要能夠很好地控制在創新當中不可避免帶來的一些風險。" 史蒂文斯說。
不能完全排除另外的危機發生
"不過,就算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動,也沒辦法完全排除另外的危機發生的可能性。" 史蒂文斯說,有可能出現一種過度的行為,在整個國際金融體系當中,大家如果特別信心滿滿,然后覺得風險很低,很有可能出現承擔過高風險的情況。
在他的理解中,次貸危機本身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在次貸危機之前,美國金融環境穩定,通貨膨脹也比較低,而且是新興市場向工業化國家出口資本,在這樣一個世界當中利率就非常低,而且長期的利率也是比較低的,這樣投資者就希望能夠有高的收益,承擔額外的風險,在這種趨勢和潮流下,次貸產品的創新者就出來了。
"關鍵要看是不是有相應的工具可以有效地遏制風險。一些金融創新在未來還是很有必要的,我覺得創新如何發展,很多情況還是要看決策者,并不只看私人企業。我們這里要掌握好度,如果熱情過高的話,創新度過高,風險就要進行控制了。我覺得待眼前的危機過去之后,我們更要思考這些長期的問題。" 史蒂文斯說。
(張喆 攝影 吳軍) 來源:財務顧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