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是企業精細化管理鏈條上的重要一環。它一方面要依據企業的實際需要,符合企業的利益需求,同時要符合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而這兩者之間又時常會產生沖突,實行精細化管理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消除沖突,從而避免企業經營成果在經營的各個環節的流失,提高資本增值能力和防范經營風險的能力。
由于我國現行稅種繁多、計算復雜、國地稅業務交叉、某些業務重復征稅以及稅務政策多變等特點,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廣闊空間和條件。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賦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籌資活動、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進行的事先計劃和安排的過程。從其定義來看,我們應明確以下幾方面的共識:
第一,納稅籌劃是從企業經營活動的“事先計劃或安排”開始的,這種“事先計劃或安排”是企業的權利,是任何法律都沒有禁止的。正如1935年英國一位議員在有關納稅籌劃的聲明中所說,“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照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納稅籌劃不是等到經營活動完成了,稅務部門進行稽查后讓企業補交稅款時,再想辦法進行籌劃,而是在經營行為開始之前,納稅人改變經營行為而導致和產生的稅額上的變化。
第二,減輕稅賦和實現涉稅零風險是一對矛盾共生體,就像“既要盡量多的喝酒而又不至于喝醉”一樣。任何減輕稅賦的行為都是基于對稅法的詳細研讀和掌握,利用稅法本身的紕漏和缺陷而謀劃實現的,需要進行較為細致的計劃和組織,其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涉稅風險。
第三,應從企業實際出發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籌劃需要具備一定的基礎條件,如企業經營規模、資金流量、財務核算的規范化程度以及籌劃行為是否符合企業的發展規劃,等等。
第四,應充分考慮業務量變動和經營行為的選擇與稅費支出變動的關系。比如,根據稅費支出的特點,將稅費分解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進行分類管理等方法,并及時掌握和預測稅費的變動情況。
實際經營過程中,管理行為和手段的變動可以影響業務性質及其數量的變動。因此,納稅籌劃可能影響企業經營行為。比如,通過企業的合并、分離轉移企業利潤,將企業從稅賦高的地區遷往稅賦低的地區。在進行稅收規避時,擇優選擇管理手段。例如,在進行土地增值稅的規避籌劃時,稅法規定增值額未超出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當增值率接近這一臨界比例時,管理者可根據企業整體利益,采取壓縮計稅稅基或其他管理辦法來合理避稅。
為做好納稅籌劃,在工作中管理行為和手段一般應滿足下列要求:1.經營管理人員應時時樹立節稅意識,做好和財會部門的溝通和聯系。2.應建立健全靈活的管理體制,使相關的決策程序簡化實用,同時符合企業管理的要求。3.進行納稅籌劃應兼顧企業長期利益和短期效益。不能顧此失彼,影響企業的發展戰略。
納稅籌劃要求財會部門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包括材料購進、費用核銷、貨物銷售或提供服務的實現等過程做到熟悉掌握。通常,在會計處理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會計核算中應對業務的反映記錄完整,原始資料完備,資產核對準確,賬目清晰,會計政策選用適當,稅收計算繳納符合稅法要求,會計資料裝訂和堆放整潔,能及時為納稅籌劃提供真實完整資料,有助于享受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和為稅務檢查提供幫助。
2.作為納稅籌劃的實現部門,財會部門應及時了解和掌握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務政策及變化,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系。
3.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好依法納稅。在實際操作中,有句總結性的戲言:“有100%的人想少繳稅,但是有98%的人不自覺地多繳了稅。這種“多繳稅”本來可以通過合理的籌劃或做好會計核算少繳或免繳,但是由于事前(如在簽訂合同時)未進行籌劃或會計部門的賬和發票未達到要求,就會導致多繳稅。
此外,合理避稅的前提是合法,納稅籌劃可以常在稅法的“紅線”邊緣走,但就是不能違法,否則不僅達不到減輕稅賦的目的,還可能因違法而加大稅收成本。
總之,“以精細化管理為理念,做好納稅籌劃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根據企業實際進行籌劃規劃,動員各種力量去實現。做好納稅籌劃不僅可以使企業獲得直接的經濟利益,而且可以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尤其是,通過對企業各項業務的預測和規劃,還能夠起到保障企業經營和控制風險的作用。
作者:祁玉華 來源:財務顧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