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后,有關“大部門體制”的討論迅速升溫,大部制改革被普遍看好,認為它將有效地解決一些主管部門職能交叉、機構重疊等問題。眾所周知,這些問題恰恰在旅游業管理結構及行政管理體制上表現得更為突出,面臨的問題也相比更多。
日前,國際休閑產業協會執行副主席、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原國家旅游局正局級巡視員李克夫先生在接受中國通用旅游網專訪時指出,旅游產業是一個新興產業,作為產業的模型形成得比較晚,從最初的事業性質逐步演變成產業部門,這個過程比較短。人們對旅游產業的認識有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甚至目前還是有些人存在旅游究竟是事業還是產業的模糊認識,進而對旅游的管理方式也不是非常清楚明確。
究竟旅游是按事業還是按產業來管理,究竟歸哪個部門管轄?這是改革中遇到的需要界定的問題。李克夫指出,旅游管理政出多門,職能交叉,重疊,出現部門利益分割和相互牽扯的影響,往往所持意見各不相同,使很多旅游企業無所適從,旅游主管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時候軟弱無力。
在旅游產業發展實踐中,政府部門職能的實施有些偏差,好多方面表現出背離市場經濟的環境,過分的強調了政府和計劃在資源配置上的支配地位,沒有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上的基礎性作用。因而長期以來,在許多行業都摒棄了“政府主導”這樣一個方針,卻能在旅游行業突出而長久地延續著,甚至奉為經驗。在這種指導思想之下形成了幾近“全能性政府”的架構,在行政管理上也沒有從直接管理及時轉變成間接管理,從而過多的干擾和介入了微觀經濟的層面。在旅游行業各級主管部門“服務型政府”的行政理念比較淡薄。這方面需要強有力的改革來解決。
在旅游行業,目前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現象比較嚴重。我們在對東北、西部等地區的旅游經濟發展調研中了解到:旅游企業國有經濟的比重占絕大比例,比如:重點風景名勝區幾乎95%以上都是國有的。而這種企業的管理現在依托的不是真正的企業,而是政府或翻牌公司,好多企業都是由政府官員出任董事長、總經理。這個現象在旅游行業的幾大塊資源方—景區、飯店、旅行社,尤其景區上表現突出。而許多政府部門對這種現象卻無動于衷,甚至是樂此不疲,對政府直接管理企業津津樂道,從企業經營部門中謀取利益非常普遍,到現在也沒有很好解決。
還有一個問題:政社不分。政府與社團、與中介組織、與行業協會的關系中,整個旅游系統凸現了政府對其的完全替代和覆蓋。目前旅游系統中的協會功能是比較薄弱的,許多地方沒有協會組織。建起來的組織也幾乎全部是政社合一,政府的主要領導兼任協會主要領導。大家都知道行政許可法對政府的權力、權限有明確規定,可是在旅游系統中,政府在多方面表現出越權操作。協會基本上沒有自己的自主權。更不可能完成它的四大職權中的維權職能。這種做法本身是違規的。甚至可以說是違背行政許可法的。市場經濟當中中介組織是具有一個非常重要地位的。可是在旅游行業中介組織形同虛設,這必然要影響旅游經濟的發展,將來通過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執行環節職能,要把更多職能放到協會和其它中介組織上來,如果沒有這方面大刀闊斧的改革,這一點就很難做到。
旅游業是個特殊行業,涉及面廣,跨度大,改革會觸及方方面面,比如解決政企不分、職能偏差等問題時,必然要面對各部門之間錯根盤節、交織的關系。談到旅游改革的關鍵點,李克夫指出,其一是,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不僅是形式上的整合,應當還有實際意義上的整合。對旅游產業來講是實質上的資源再分配。其二是,整合產生的新機構應該在職能和職責上更為明確。其三是,機構設施上應該與職能相街接。其四,通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設置要大面積的解決旅游行業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現象。五,通過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和中介組織之間的關系,政府做什么,中介組織做什么,要非常的分明,這樣便于旅游行業中介組織的建立和完善,我們期望這次改革是發展壯大旅游行業的中介組織一個重大的轉折。六,政府管理經濟工作方面,應該進一步推動旅游行業的市場經濟體制的環境,要形成一個“小政府,大社會”這樣一種框架,發揮這樣一種作用,進一步的放權搞活,真正讓市場當家,企業作主,而政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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