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美國專利獲得量排名中,佳能集團以1828件專利數名列第二位,連續十四年出現在全美專利注冊排行榜的三甲位置,累計專利數僅次于IBM公司。
這樣的成果后面,是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的。佳能每年以銷售額的8%投入到技術研發中,并計劃今后把用于研發的投資,在2004年的基礎上再提高80%,也就是說將要達到每年5000億日元的規模。即使如此,佳能現任總裁御手洗士夫仍不無惋惜地說:“回顧過去,我惟一的遺憾就是未能在研發領域進行更多的投資。”
不斷涌現出來的自有技術為佳能在相關領域的發展提供了可能,最終實現了佳能現在多元化的產品格局。
新技術開創新產業
提起佳能,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照相機。沒錯,佳能的確是從照相機起家的。1933年,在婦產科醫生御手洗毅的資金幫助下,從孩提時代就喜歡琢磨相機的吉田五郎、內田三郎和前田武男三個發燒友,一起在東京的一間三層木板房公寓里創立了一家精機光學研究所,這便是佳能公司的前身。第二年,他們試制出了日本第一臺35毫米焦平面快門照相機,這也是佳能提出的第一項知識產權實用方案。從那時起,佳能就意識到了研發的重要性,也為佳能成為技術型企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從上世紀60年代后期進入市場復印機市場,70年代末期投資打印機,憑借著技術優勢,佳能的消費群體不但由相機發燒友發展到了辦公一族,并在半導體制造設備、影視播出設備以及醫療設備等許多專業領域同樣獲得了成功。
而一直以來,佳能采取的最基本的經營戰略就是,采用自己的技術進行革新,開拓新市場。這種將新產品與研究獨創技術聯系在一起的研發作風,從佳能創業以來就沒有改變過。現在,這種戰略更加突出。
“一般來說,以某項技術為基盤,再開拓這項技術,派生出新型產業。一方面發展自己已擁有的技術,另一方面開發新技術,開創新產業,實現多元化經營,追求高附加值的產品,這就是以技術為基礎的經營戰略。”御手洗士夫曾這樣說過。
自從1995年,御手洗士夫掌舵佳能以來,便一直專注于高附加值產品的研發,提出“加快產品研發”的集團戰略。這使佳能在許多關鍵技術上掌握了自有技術,因此得以領先市場,并取得高附加值,獲得高利潤,而后繼續投入研發,形成了以技術力為龍頭的良性循環。
為了對市場需求及時做出反應,佳能的產品開發路線也做出了調整。
關鍵技術的反復使用一直是佳能的傳統,比如,為制造普通紙復印機而開發出來的電子照相技術,現在,不僅應用于普通紙復印機,在這之后的激光打印機、數碼全彩色復印機都運用了這項技術。
但是,在市場需求的牽引下,產品的生命周期不斷縮短,如果還像通常那樣,先進行關鍵技術開發,再轉到產品開發,每件產品都需要3年時間才能開發出來,就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于是,佳能的“產品開發部隊”一改以往的做法,他們從側面觀察關鍵技術開發狀況,根據情況適時地運用到產品的開發中去。新的做法大大縮短了開發時間。
目標:“非消費者”
將技術轉化為專利,并最大限度地活用這些知識財富,可謂是佳能的看家本領。而這些技術也正是佳能顛覆競爭對手、領先市場的有力武器。
1934年9月,從佳能提出第一項照相機開發實用方案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光學器械制造公司,同時也是相機制造公司——尼康,已經取得當時大多數的照相機相關專利。如何回避這些已經是別人的專利,是當時佳能創立者面對的最大難題。
十幾年后,當佳能欲進軍復印機產業的時候,美國施樂公司也是幾乎壟斷了所有的相關專利。
從1959年發明了世界上第一臺復印機開始,施樂在整個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初,就一直保持著在世界復印機市場的壟斷地位,施樂也幾乎成了“復印”的代名詞。為了阻止競爭公司的加入,施樂先后為其研發的復印機申請了500多項專利,幾乎囊括了復印機的全部部件和所有關鍵技術環節。
面對施樂公司強大的實力和幾乎無懈可擊的專利保護壁壘,佳能卻沒有望“機”興嘆。一方面,佳能力求在相應的技術基礎上有所創新和突破;另一方面,廣泛展開對施樂復印機用戶的調查,終于發現了施樂的“軟肋”——一些現有客戶對施樂的復印機抱怨,價格昂貴、操作復雜、體積太大等等。最后,佳能決定搶先占領更有發展前景的小型復印機市場領域,佳能花了三年時間開發出了自己的復印技術,又用三年時間生產出了第一款小型辦公和家用復印機產品。雖然佳能這款復印機算不上完美,但他改變了復印機專人操作的歷史,讓更多人用上了復印機,并最終破壞了復印機市場統治者——施樂的統治地位,也令世界開始對佳能刮目相看。
1968年,佳能發表了復印機開發的提案后,向施樂提出了“希望在締結秘密條約的基礎上,派遣技術者參觀復印機生產工廠”的請求。請求被接受后,很多佳能的技術人員來到了施樂。同時,施樂也向佳能的考察隊伍了解信息,計劃將佳能準備申請的專利項目全部提前申請。但是,當時佳能已經擁有大量的專利權,由于害怕佳能會用這些專利權對自己發起反攻,施樂最后放棄了原來的打算,提出了希望和佳能簽訂“相互供給條約”。
這次事件后,佳能加快了實行知識產權戰略的步伐,也由此產生了重視自己的專利,在專利交換中再給對手迎頭一擊的想法。
“如果佳能沒有這些專利,那支付給其他公司的專利使用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佳能知識產權法務總部長田中信義說。這種做法同時使佳能隨時關注對手,從中發現沒被注意到的資料和信息,在新產品開發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佳能曾經算過這樣一筆帳:2000年12月,佳能復印機的連結銷售額為8232億日元,假如佳能沒有這些專利等無形資產,而要依靠其他公司的技術支持來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話,銷售額中3%到5%都必須支付給其他公司。這意味著,佳能2460萬日元的利潤中,有10%到17%都要損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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