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傭金
1、定義
根據公司與居間人的約定,居間人為公司報告合同成交機會、提供商業信息,公司在居間人介紹的交易達成后,向其給付的一定數額的報酬。
2、產生原因
促成銷售合同需要,銷售合同在中間人的居間行為下才得以簽訂,居間人的中介行為是合同簽訂的必須條件,沒有居間人的中介行為,公司無法獲得此銷售訂單。
3、支付對象
居間人,包括:
1)存在真實居間行為且有權從事居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紀人資格證書》)
2)存在真實居間行為的但無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3)存在真實居間行為的簽約代理商
4、支付形式
1)如果居間人是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紀人資格證書》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中間人與客戶及公司簽署三方合同,傭金部分由公司委托客戶直接支付給中間人,合同貨款扣除傭金后的部分支付給公司。中間人開具中介服務發票給公司。
2)其他無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如果在公司與客戶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存在真實的居間行為的,如果能夠取得中介服務發票給公司的,視為有權從事居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如果不能取得中介服務發票給公司的,需提供給公司對應金額的其他發票,公司通過費用報銷方式處理,但申請支付人僅限于公司銷售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不能提供對應金額發票的,又確需支付的,通過與公司無關聯關系“子公司”帳戶支付。
3)如果居間人同時為公司的簽約代理商,則將傭金按照發貨折扣方式處理,即通過下次發貨時在發貨單上打折出貨,即實際發貨金額=發貨原始金額—折扣金額。此折扣數額不遞減簽約代理商年度銷售返利金額。但在實際返利時仍遵守每個訂單的折扣金額不超過該訂單金額的30%。
5、支付金額
1)對存在真實居間行為且有權從事居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支付的銷售傭金[l4],居間合同作為銷售合同附件一起參與合同評審。銷售傭金計入成本費用計算合同毛利,扣除銷售傭金的合同毛利率不得低于與經銷商簽訂合同的毛利率。
2)對存在真實居間行為的但無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支付傭金的具體執行標準以目前已支付的水平從嚴審批確定。
3)簽約代理商作為居間人獲得的銷售傭金,以發貨折扣形式支付,發貨折扣金額原則上小于“直接客戶的價格-產品代理價”。[l5]簽約代理商作為居間人獲得的銷售傭金不得以現金支付。
6、支付審批流程
1)對存在真實居間行為且有權從事居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支付的銷售傭金,按合同約定處理,一般在公司收到居間人開具的中介服務發票后,委托客戶將銷售傭金支付給居間人。
2)對存在真實居間行為但無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支的付傭金,可以提供報銷發票的:
銷售經理憑發票填寫報銷單附發票;
銷售總監審核居間行為的真實性;
財務總監審核;
總裁或授權人審批。
當次簽訂的合同,當次給予折扣的,折扣金額作為銷售合同的重要條款參與合同評審。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額計算合同毛利率。
2)遞延返利:
簽約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額只在公司內部公開,對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體返利金額總終解釋權和決定權歸屬公司。公司保留對簽約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額進行調整的權力。
a)總額控制
按簽約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內分次累計返利金額不得超過簽約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額。
b)分次控制
每次返利金額不得超過本次訂單金額的30%。
c)余額控制
銷售總監依據公司的市場策略、價格政策、促銷政策等全面負責控制對簽約代理商的返利進度、返利金額調整和余額調節。
6、審批流程
1)銷售折扣(即當次返利):
折扣金額作為銷售合同的重要條款,按照合同評審執行。
(來源:價值中國 作者:胡明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