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廣商學院首席培訓講師譚小芳,預定譚老師執行力培訓課程,請聯系13733187876)
前言:在管理上,中國人最關注的核心原則的是“情、理、法”,并且是按照這個順序的。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情”字在最前面,“法”字在最后面。
人情是個啥?我想不用多講,國人都很明白。但什么是真正的執行?譚小芳認為,簡而言之就是“每個人按質按量地完成所需完成的工作,最終實現企業戰略目標的過程。”
據《財富》雜志調查統計,在企業戰略制訂之后,得以有效執行的企業不到10%。對于大多數中國企業來說,執行不力是阻礙企業快速發展的核心原因。
其實想想也正常。中國有五千年的“人情”文化,而中國有多少年的制度文化呢?中國企業的發展史也不過幾十年,何況我們有多少“執行壓倒一切的”的企業呢。
筆者曾參加一個公司的銷售會議,在會議上該部門的銷售副總剛宣布對其中一個銷售經理由于觸犯制度的處罰決定,但是剛宣布完,那個經理馬上就表示抗議,當時我們一下子就愣住了。銷售副總馬上發火道“這是公司的制度,你觸犯了就應該受到處罰,你怎么會有意見?”銷售經理馬上就大聲說“觸犯制度被處罰,我沒有什么意見,但是上月王經理也觸犯了同樣的制度,為什么你沒有處罰他,這次我觸犯了,就要處罰我,你不是在看人下菜碟嗎?難道你們是親戚?”銷售副總接著說:“上個月制度才宣布時間不長,王經理是制度宣布后第一個觸犯制度的,我已經說過了,念王經理是制度推出后首犯的,所以我說下不為例,今后誰在觸犯,一定按制度進行處罰,難道我的話你當時沒有聽到嗎?”銷售經理顯得好像情緒更加激動了:“那王經理第一次觸犯制度就可以不處罰,我這次也是第一次觸犯,憑什么他首犯就不處罰,我首犯就得處罰,反正處罰結果我不接受,要么大家都處罰,要么大家首犯都不能進行處罰。”會議在兩人爭吵中不得不宣布散會,本身準備在會以上還要研究的一些議題也無法進行下去了。
可見,由于銷售副總的“下不為例”是禍根啊!中國人最愛在這個時候講“人情”。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有一個特例”,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在制度合理的前提下,偶爾違背制度的“開恩”都可能成為制造管理瓶頸的導火索。
譚小芳老師認為,這一點海爾就做得非常好。有次開會張瑞敏由于個人原因開會遲到了,按照公司的規定遲到是必須罰站的。張瑞敏并沒有擺出自己是老總的架子逃避罰站,而是自覺按照制度接受了懲罰——在門外站立五分鐘,張瑞敏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做出了表率,也向員工展示了制度的威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