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21年11月18-19日 南京
培訓對象:建筑施工、房地產、勞務業老板、財務總監、稅務總監、合同管理、票據管理、法務部負責人、財務經理、稅務經理;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和涉稅咨詢顧問公司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
培訓費用:2980元/人(含授課、場地、資料、午餐、會務、現場咨詢等)
培訓背景:
在新收入準則全面實施、民法典正式生效的大背景下,建筑業對業務梳理流程化、財稅管理規范化、合同涉稅管理鏈條化等的全面升級顯得尤為重要。而現實情況是全面“營改增”已經五年,稅收征管已經從單稅種管理走向多稅種、多場景、多部門的綜合管理時代,大部分建筑企業的財稅管理都在逐步提升的道路上,依然存在部分常見卻又不容易解決的財稅問題,有些是對政策理解不到位、有些是上下游博弈導致政策空間喪失、有些是行業共性“頑疾”、有些甚至會給自身招致不必要的納稅風險,亟待結合工程管理重要業務和節點進行逐個突破。
本次課程圍繞建筑業常見的重要財稅疑難問題、三大稅種財稅處理、財務報表的分析管理等財稅風險解析與管理三大主題展開,旨在為建筑業財稅人員、高管人員更深層次、更全面的理順業務、分解流程、掌控節點、剖析問題、明確難點、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為建筑業財稅管理提升保駕護航。
主講專家:
林久時:建筑業實戰派財稅處理專家,專注建筑財稅實務處理。大型建筑央企擔任財務處長,歷經特級資質央企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公司財務管理、稅務管理等全流程主要財稅崗位管理經驗,來自一線,專注實務。近年來為中國十五冶金建設集團、中國新興集團新興建筑四公司、北京城建集團總承包部、北京太偉控股集團、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晉中路橋建設集團、山西遠方路橋集團、貴州南方卓越投資運營管理集團、晨達投資控股集團、山西萬興勝達建筑公司、朔州路橋建設公司、貴州長辰建筑公司、貴州黔西南州建筑業協會、貴州義龍城投公司、安徽阜陽恒基路橋公司、江西瑞金建筑企業協會、瑞麗市城投公司……等數百家大型建筑施工企業提供過財稅咨詢顧問服務。林老師近年來在全國各地授課上千場,所講授的課程均來自一線親自輔導顧問經歷,從實務中來授課、學員到實務中去操作!
培訓特色:
·緊扣施工企業需求,無縫貼近實踐,突出實務操作;
·嚴格按照課程大綱講解,只講干貨,不講題外話;
·以最通俗的語言講解,零基礎人員也可以聽懂;
·師生互動,現場答疑。你問專家答,來著不拒,精心點撥!
課程大綱:
第一節:建筑業核心財稅問題
1、最新財稅政策盤點(更新到課前一天)
2、稅改普降稅率和特殊情況下制度性減稅政策對建筑業的核心影響?
⑴ 兩次稅改降稅率,部分建筑企業吃虧的經驗教訓總結
⑵ 特殊制度性減稅對建筑業的影響
① 新冠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降稅了,誰請客?誰買單?
② 建筑企業可否要求小規模納稅人分供商放棄稅收優惠,開具3%的專票?
③ 小規模納稅人可否分別就不同項目開具3%和1%的發票?
④ 小規模納稅人放棄享受減稅優惠后,36個月內還能再享受嗎?
⑤ 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項目可否享受該項稅收優惠?
3、建筑業增值稅預交與納稅義務時間的判斷依據
⑴ 如何判斷建筑企業增值稅納稅義務是否發生?
⑵ 取得工程量計價單是否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如何結合合同條款判斷?
⑶ 質保金的開票時間與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怎么判斷?
4、企業所得稅收入、增值稅銷售額的暫時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
⑴ 建造合同結果可預計的情況下,所得稅收入與會計收入是否存在差異。
⑵ 增值稅申報表“銷售額”是否等于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營業收入”?
⑶ 如果企業所在地稅務征管部門要求這兩數一致,應該如何解釋?
5、建筑業常見的價外費用及發票開具問題
⑴ 支付給供應商的商業承兌貼息算不算銷售額?要不要開發票?怎么開?
⑵ 收取供應商或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是否需要開發票?
⑶ 退回農民工保證金時,對方支付利息,要不要開票?怎么開?
⑷ 收到政府部分的獎勵款,是否需要開具發票
6、建筑業購買砂石料的涉稅問題
⑴ 建筑業所需砂石料的合法來源與現實矛盾
⑵ 砂石銷售企業自產自銷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筑企業如何判斷對方是自 產自銷?
⑶ 收到的砂石料發票稅率有可能是13%,也有可能是3%,如何判斷稅率是否有 誤?
⑷ 部分地區個例:部分地區自然人無法在稅務機關代開砂石料銷售發票,或稅 務機關不認可自然人在郵政部門代開的砂石料銷售發票,原因是什么?
⑸ 建筑企業取得未繳納資源稅的砂石料發票到底要不要代扣代繳資源稅?
⑹ 個人代開砂石料發票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
7、哪些支出可以憑發票以外的憑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8、甲供材、甲控材的涉稅問題
⑴ 甲供材與甲控材的開票與會計核算差異
⑵ 應當注意的“流氓甲供材”問題
⑶ 甲供材對計稅方式的軟硬影響
⑷ 甲供材在合同中的規范約定形式
⑸ 甲供材設備和甲供動力如何界定
⑹ 甲控材涉及的三方委托付款問題及委托付款協議注意事項
9、建筑企業甲方轉售電力的涉稅處理
⑴ 轉售電費形成的原因與解決方式
⑵ 轉售電費可否使用分割單入賬
⑶ 應當注意的轉售電費合同條款的涉稅風險
⑷ 轉售電費業務的會計處理
10、內部勞務隊、勞務派遣、勞務分包三種用工模式的稅費與發票開具問題
⑴ 三種用工形式的財稅政策比較
⑵ 建筑業采用三種用工形式的稅前扣除憑證差異
⑶ 采用三種用工形式的會計處理
⑷ 三種用工形式涉及的社保問題
⑸ 新萌芽的用工形式是否能夠解決建筑業勞務用工財稅疑難問題
11、總包方通過農民工工資專戶代發農民工資的財稅處理
⑴ 農民工工資責任主體與代發制度
⑵ 代發農民工工資的個稅扣繳義務認定
⑶ 代發農民工工資的程序及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⑷ 多方涉及代發農民工工資的會計處理
12、個人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涉稅問題
⑴ 確定取得發票的業務類型與個稅稅目的關系;
⑵ 判斷是否存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⑶ 察備注欄如何備注?付款方該代扣代繳,發票備注欄卻沒備注怎么辦?
⑷ 自然人供應商提供發票前,該叮囑點啥?
⑸ 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對方是否需要代開發票?
⑹ 如果開票,繳納個稅的計算基數含不含增值稅?
13、建筑業發票涉稅風險與進項稅額抵扣管理
⑴ 銷項發票管理要點
⑵ 進項發票管理要點
⑶ 發票合規性審核標準
14、新形勢下建筑業面臨的稽查風險與應對技巧
⑴ 建筑業面臨的常見涉稅風險總結
⑵ 2021年建筑業應重點關注的財稅風險
⑶ 案例解析涉稅風險控制與應對措施
第二節:建筑業三大稅種會計處理
1、建筑企業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⑴ 建筑企業只設置了跨地直營項目,不設置分支機構的怎么繳納?
⑵ 建筑企業只設置跨地二級分支機構,沒有直營項目的怎么繳納?
⑶ 建筑企業同時設置了跨地分支機構和跨地直營項目的怎么繳納?
⑷ 建筑業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企業所得稅應該如何分攤?
⑸ 建筑企業分公司在什么情況下不需要分攤企業所得稅?
⑹ 建筑企業異地施工直營項目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⑺ 總分機構預繳企業所得稅及匯算清繳的會計處理?
2、總公司簽合同由分公司實際施工需要注意的涉稅問題
3、總公司與分公司調撥資產的涉稅問題與會計處理
⑴ 總公司向分公司調撥材料是否視同銷售交增值稅?
⑵ 總公司向分公司調撥固定資產是否視同銷售交增值稅?
⑶ 總公司與分公司調撥資產的會計處理
4、跨省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薪金個稅處理
⑴ 跨省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薪金個稅在哪申報?
⑵ 跨省施工項目人員工資薪金個稅什么情況下可以被核定?
⑶ 跨省施工項目工資薪金個稅全員代扣代繳申報與核定的會計處理
5、工程項目的增值稅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
⑴ 兩張流程圖解析增值稅會計科目運用
⑵ 簡易計稅項目與一般計稅項目的應交稅費計算與會計核算
⑶ 新冠疫情下建筑業簡易計稅項目分包差額扣除的財稅處理
⑷ 案例解析建筑業增值稅納稅申報
6、建筑業“公司總部—項目部”模式下的增值稅管理
第三節:建筑業三大報表管理
1、資產負債表相關要素與重要項目重分類
⑴ 資產負債數據對企業的影響
⑵ 資產負債表幾大項目重分類
2、建筑業建造合同準則與新收入準則下的資產負債表的列報差異
⑴ 存貨列報差異
⑵ 預收款項與預付款項的差異
⑶ 合同資產與其他非流動資產
⑷ 合同負債與其他非流動負債
3、案例解析“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的列報
4、利潤表相關要素及對建筑企業的重大影響
5、現金流量表反應企業的血液質量
⑴ 為什么減應收、壓庫存很重要?
⑵ 建筑企業應該如何減應收、壓庫存?
⑶ 建筑企業是否應該有資金預算?應該如何編制資金預算?
⑷ 合同收付款條款的有機統一對資金管理的影響
⑸ 改變部分業務的交易模式對建筑業的資金影響
第四節:聯營工程風險控制與財稅處理
1、掛靠工程的核心財稅風險提示;
2、掛靠人拖欠材料款、租賃費,或者建筑物倒塌惹上官司,被掛靠人是否有 責任?
3、工程項目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費用占比是否有限制?
4、不同類型建安企業收否存在稅負要求?
5、掛靠工程錯誤的會計核算方式與正確的會計處理解析。虧損情況如何處理?
6、簽訂掛靠合作協議應注意哪些問題?管理費的計取基數是否含稅?
7、掛靠工程的被掛靠方和掛靠方應該如何管理資金、如何管理發票?
8、掛靠方提取掛靠利潤的合理合規方式有哪些?
9、聯合體工程的應該如何開具發票、收取工程款、會計核算?
第五節:咨詢答疑(每天16:30以后答疑完為止)
【報名咨詢】
聯系電話: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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