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這個問題呢也是很多人都在咨詢,社保劃為稅務征收,很多人為臨時工和勞務用工犯了難,今天就分情況跟大家討論討論
1、與臨時工存在聘用關系,雙方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若臨時工與企業:
1.存在實際雇傭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
2.按月定期支付報酬。
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舉例來說:
公司的保潔、保安人員,雖然這個崗位人員變動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時就固定存在這個崗位,并且員工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那么這種情況就屬于存在實際雇傭關系并且有一定連續性,應該按照工資薪金處理,并且需要給這些員工繳納社保,當然如果這些員工已經其他單位交過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復交納。
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應作為工資薪金,準予在稅前扣除。企業雇傭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也屬于企業任職或者受雇員工范疇。
2、與臨時工不存在聘用關系,臨時工提供勞務,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如果臨時工與企業:
1.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2.沒有與單位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
3.只是提供偶爾或按次提供的勞務,并按次支付報酬。
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勞務費處理。
比如:
企業辦公室等房屋裝修,請來的粉刷工,油漆工,搬運貨物臨時找來的搬運工,企業一般是不會固定設置這些崗位,員工提供的也不是連續性的服務,這類員工提供勞務需要去稅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憑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
勞務費雖然也是人工費用,但是和工資薪酬分開。勞務費的金額是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基數的。
3、被勞務派遣員工
被勞務派遣的員工的社保應該由誰繳納關鍵要看當初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合同是如何簽訂的。
如果合同中約定用工單位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單位勞務費,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員工工資,并且繳納社保的,那么該情形下用工單位與被勞務派遣的員工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也不需要承擔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應該由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可以一旁協助。主要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可以和用工單位協商賠償事項。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政策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來源:中國稅務報,小穎言稅,二哥稅稅念,郝老師說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