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讀!避開“隱性控制”陷阱:3大場景+合規操作指南,守住用工法律紅線!
在平臺經濟與靈活用工蓬勃發展的當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嘗試通過"去勞動關系化"設計降低用工成本。然而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近三年涉及"隱性控制"的勞動糾紛逐年遞增,暴露出企業在用工模式創新中的法律風險。本文從司法裁判規則出發,為企業管理者厘清合規邊界。
"隱性控制"的三大典型場景與法律認定
場景01.披著"合作外衣"的事實管控
江蘇某科技公司通過與騎手簽訂《信息服務協議》,約定其可自主決定接單時間。但實操中要求騎手每日在線時長不低于10小時,未達標者扣除服務保證金。蘇州中院判決認定存在勞動關系,關鍵證據包括:
·系統后臺的強制派單記錄
·每周強制參加的安全培訓簽到表
·罰款標準的單方制定文件
場景02.碎片化用工中的組織控制
某直播公司以"項目制合作"名義招募主播,合同約定"不設固定工作時間"。但實際管理中:
① 要求主播每日參加選題會議(留存會議紀要)
② 實施KPI末位淘汰機制(制度文件經員工簽字)
③ 統一配備直播設備(資產登記表)
法院判決認定構成勞動關系,核心在于"持續性的勞動管理行為"。
場景03.薪酬結構的"去勞動關系化"設計
某設計公司將設計師薪酬拆分為:30%底薪(通過個人賬戶發放),70%項目分紅(由第三方平臺結算)。深圳勞動仲裁委裁決指出:報酬是否具有周期性、規律性仍是認定勞動關系的核心要素,拆分發放不影響性質認定。
司法裁判的三大核心標準解析
01. 人身從屬性的"四維判定法"
法院通常通過四個維度認定控制程度:
① 時間控制:考勤記錄、請假審批等制度痕跡
② 行為控制:工作指令的發送頻率與約束力(如微信群管理記錄)
③ 懲戒機制:罰款、降級等單方處置權
④ 替代禁止:是否允許勞動者委托他人完成工作
02. 經濟從屬性的"收入依賴度"評估
某物流公司辯稱騎手可同時接多個平臺訂單,但經查實其90%收入來源于該公司。上海高院在類案中明確:收入來源的單一性將強化經濟從屬性認定。
03. 組織從屬性的"生產要素"標準
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組織從屬性體現為“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即“當勞動者被納入企業生產組織體系,接受統一指揮協調,即構成組織從屬性”。某制造業企業將生產線整體外包,但因以下行為被認定事實勞動關系:
使用企業管理系統進行生產排期。
明確組織從屬性界定,具體包括:(1)勞動者在提供服務時需按照企業的要求,穿著或佩戴可識別為企業的服裝、裝飾等;(2)勞動者是否單獨完成相關勞動;(3)企業是否以組織勞動者從事企業分配的工作任務為主要營業范圍等。
企業合規管理的"三步走"策略
第一步:用工模式的法律風險預判
企業可使用風險自測表進行法律風險預判,其中自測表的設置可包括:企業是否單方制定工作規程? 是否有權單方調整工作內容? 是否掌握勞動過程數據?(每項"是"計1分,3分以上屬于高風險,可啟動合規改造)
第二步:契約設計的"防火墻"構建
必須寫入合同的3條救命條款:
【身份聲明】“雙方確認不屬于勞動關系”
【風險隔離】“工作成果不符合標準可委托第三方完成”
【退出機制】“任何一方可提前7天無理由解約”
薪酬支付三原則:① 避免周期性固定發放 ② 采用對公賬戶結算 ③ 與工作成果直接掛鉤
第三步:管理行為的"去勞動關系化"改造
考勤管理:變固定打卡為成果驗收
工作指令:用項目需求書替代日常派單
培訓體系:改為自愿參加的開放課程
辦公設備管理:采用租賃協議替代無償提供
新型用工的合規實踐指南
01. 平臺用工的"控制權"讓渡
如某外賣平臺在合規改造方案中,將騎手調度權移交第三方服務商,建立接單搶單的純市場化機制,以及通過保險采購替代傳統福利。
02. 共享用工的"三角關系"重構
制造業淡旺季用工的合規路徑:與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員工共享協議》,建立獨立于正式工的管理系統,工資發放主體與用工主體分離。
從風險規避到價值創造
合規管理的價值遠不止于防范法律風險,更應成為驅動組織升級的戰略引擎。當勞動合規深度嵌入戰略決策、業務流程與文化基因,企業不僅能規避"隱性控制"的暗礁,更將鍛造出合規競爭力這一新時代的增長杠桿。在勞動權益保護與組織創新并行的當下,唯有將合規轉化為管理創新的基礎設施,方能在新一輪競爭中搶占先機。
本文作者:楊翠菊,勞達laboroot 律師、咨詢顧問
上海勞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業律師,法律碩士,專注于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常年為企業提供勞動人事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擅長企業規章制度建立、勞動用工風險防控等,擔任過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常年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幫助企業規避法律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