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發票相關的新規定,給大家總結全了:
1. 剛剛!發票報銷入賬變了!即日起,費用報銷不可只附一張發票!
2. 切記!即日起發票背面要簽字!不然,會計要當背鍋俠!
3. 開票人和復核人為同一人,發票必須退回?稅局剛明確!2021年發票開具都按這個來!
4. 突發!1%的專票可以抵9%的進項?重磅!普通發票抵扣進項稅又添新成員!
5. 發票章不能這么蓋!發票蓋章這5種情況,統統退回重開!會計趕緊檢查!
6. 金稅四期要上線!“虛開虛抵”發票的行為必須收手了!
7. 發票地址錯誤被罰!2021年起,收到這14種發票一律退回!今天起,會計務必做好這五項檢查!
8. 發票地址錯誤,被定性偷稅!又一家公司栽在了費用報銷發票上!
發票報銷入賬又變了
文件明確,增值稅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賬、歸檔試點范圍擴大,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
這意味著,很快就會全國普及,屆時將給發票的報銷入賬帶來巨大變化!在這里我們給會計和企業3個提醒:
提醒1: 如果使用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必須做到:
根據《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僅使用電子會計憑證進行報銷入賬歸檔:
(一)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
(二)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
(三)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完成會計核算業務,能夠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輸出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且能有效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復入賬;
(四)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第79號令)等要求。”
提醒2:如果以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證。即需要電子會計憑證+紙質打印件。
提醒3:如果會計拍照、截圖、掃描等報銷入賬,不能僅以電子副本文件報銷入賬歸檔, 還需要保留紙質會計憑證。
除了上面的變化之外,我們還要跟大家強調:費用報銷不能光憑一張發票!已經有企業被罰!
該企業稅前列支的會議費不符合稅收規定,被定性為偷稅13204.53元,被處罰款和滯納金。
更多詳細內容點藍字鏈接閱讀:注意!有企業因此受罰!費用報銷不可只附一張發票!匯算清繳前,會計務必檢查!
發票背面不簽字會計成背鍋俠!
近日,廣東珠海市公安局偵破了一起全國首宗利用新型的網絡技術實施制造銷售假發票案件。經查,此案涉及假發票數量達110萬余份,票面總金額約350多億元,受票客戶共約24.8萬家,遍及全國30個省份。
假票泛濫,財務人員對自己經手的發票一定要仔細審核,擦亮眼睛,有問題的發票一定不能報銷入賬。
如果真的發現是假發票,但找不到經辦人,不能換取合規的發票怎么辦?我這里有一個小辦法能夠幫到大家,就是發票背面要簽字!很多人抬杠說沒必要這樣做,下面告訴你,發票背面不簽字,會計成背鍋俠!
稅局明確了:開票人和復核人可以為同一人!
近日,廣東省稅務局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明確的答復。可以!
“開票人和復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人?”問這個問題的人在擔心什么?其實就是稅局認不認可這張發票,能不能抵扣。那我們就來看一下稅法上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四條規定:
這里僅規定了“”開票人”是發票的基本內容,“復核人”屬于可填可不填項目。
《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的第十二條規定:
購買方有權拒收的情形中不包含“開票人和復核人為同一人”。
因此,稅法對復核人沒有硬性要求,更沒有規定開票人和復核人不能同一人。
回到實務中,不相容職位相分離其實是一種“理想”的狀態,說到底內控也只是企業內部管理的問題。很多小公司,整個財務工作,從出納、記賬到開發票、報稅都是一個人,還要求開票人和復核人是不同的兩個人,明顯不符合實際情況啊!
雖然,財務工作要以謹慎性為原則,但還是要抓大放小,不必過于拘泥細節,難為自己也難為了別人。
有一點需要提醒:有條件的大公司建議規范發票開具流程,設立發票的復核機制,防止因疏忽大意導致的虛開發票,更要杜絕徇私舞弊導致的虛開發票。
稅局剛明確:1%的專票可以抵扣9%進項
根據財稅〔2017〕37號、財稅〔2018〕3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
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適用3%征收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雖然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出臺了3%減按1%征收的政策,但,并沒有相應的更改財稅〔2017〕37號規定的3%的專票可以抵扣9%進項的規定。
那1%的專票到底可以不可以抵扣9%的進項稅?官方給了明確答復!
其實,從原理上推,國家針對疫情對小規模納稅人出臺優惠政策,目的是為了減負,如果1%的專票只能按1%抵扣進項,這無疑增加了下游稅負,這也不符合制定此優惠的初衷。
所以,1%的專票是可以抵扣9%進項稅的。
發票章蓋章新規定:今天起,這5種情況,統統退回重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金稅四期要上線,“虛開虛抵”發票的行為必須收手了!
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成功偵破涉及24個省200余家企業,價稅合計高達1500億元的“11.26”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徹底粉碎了兩個長期盤踞在石化行業、瘋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追回凍結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1.2億元。
另外,1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之指揮臺及配套功能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從公開的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系統的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文件來看,金稅四期大大增強了內部控制監督平臺,其三項主體功能和三項配套功能如下:
技術加持,強化了內容控制監督。我們猜想,外部隨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也會不斷升級,稅務監控變的越來越嚴。
提醒各位老板和會計,稅局以票控稅,查稅必查票!虛開發票是紅線,一定不能碰!
稅務局正式明確,2021年欄新填寫標準!
提醒:無論是納稅人自行開具,還是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需填寫的內容都有明確規定,若沒按要求填寫則屬不合規發票不能作為抵扣憑證。
發票地址錯誤,被定性偷稅!
又一家公司栽在了費用報銷發票上!一張物業費發票因地址錯誤,竟然收到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進項稅轉出,企業所得稅調整!
來源:財務第一教室、稅務大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