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專家和觀察家郭濤就“P2P資金銀行托管”問題接受《法人》雜志采訪,詳見2015年7月刊,《P2P資金銀行托管探索中》。
P2P行業的健康發展無非是在監管完善的大背景下,行業平臺能夠自律,信息披露能夠更加清晰透明,投資者能夠明確知道資金去向,并且由平臺、第三方資金托管、銀行托管雙托管下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 ◎ 文 《法人》見習記者 辛穎 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機會與風險始終都是投資者談論的熱點話題,P2P行業的自律和監管也越來越引人關注。自今年初以來,一些P2P平臺逐步嘗試P2P資金銀行托管,頗受市場歡迎。 此前,一些問題平臺被爆出資金鏈斷裂、自融平臺、提現困難、跑路等風險,這些詞匯似乎成為這個行業的標簽,也困擾著P2P行業的良性發展。而資金托管一直被認為是防止自融的一個有效控制。近期P2P平臺與商業銀行開展資金托管業務合作的消息不斷傳來,行業自律是否能夠真正走向新臺階? 資金池隱患亟待解決 今年4月下旬,成立時間不到一年、融資金額達4.82億元的上海網貸平臺愛增寶跑路。該平臺據悉也和易寶支付有資金托管關系。但令投資者萬萬沒想到的是,愛增寶的第三方資金托管被爆其實是“偽托管”。平臺跑路后,易寶支付隨即發布聲明稱,愛增寶尚未正式進行資金賬戶托管。5月初,匯付天下托管下的上海P2P平臺浩亞達e金融被爆疑似跑路。 這些案例均顯示,第三方資金托管似乎并沒有有效實現,對于投資者利益的保障功能似乎也未能發揮作用。 據公開報道顯示,目前已經有61家A股上市公司涉足P2P業務。據網貸之家數據統計,今年5月P2P網貸行業整體成交量達609.62億元,環比4月上升了10.55%,P2P網貸行業歷史累計成交量已突破6000億元。按照目前增長態勢,預計2015年P2P網貸行業全年成交量將突破8000億元。良好的市場環境不僅讓P2P網貸迎來廣闊的發展空間,也吸引了許多上市公司以自建、控股收購、參股等形式布局P2P網貸業。 如火如荼的發展背后是如影隨形的隱患。 “目前,我們對于P2P這種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還是沒有相應的監管法律。當然傳統的民間借貸是由出借方和借款方直接簽訂合同,而P2P基本是將資金先轉到平臺自身的賬戶上,形成資金池,也就形成了道德風險,才會出現平臺攜資金池款項逃跑的情況。”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愛君教授告訴《法人》記者。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陳莉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亦表示,若開設第三方資金托管,一來可避免平臺私自挪用投資者的資金,二來可謹防平臺出現自融現象。P2P設置資金托管是提升信譽的最便捷的途徑,也被投資者長期認可。 近日,看準市場發展需求的銀行已經開始著手布局,有多家銀行開始分搶P2P資金托管的大“蛋糕”。民生銀行推出了“網絡交易平臺資金托管系統”,中信銀、招商銀行、浦發銀行等也都分別與不同的P2P公司達成合作意向。而一些大的平臺如宜信、e租寶也在積極推進與商業銀行的合作。 6月下旬,國內知名第三方支付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與北京銀行簽署《全面戰略合作協議》,達成了P2P平臺資金托管業務合作。 資金托管貓膩多 從已經形成的托管合作來看,主要是P2P平臺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那么這會與之前的“問題”托管有什么區別? “事實上,真正實現資金銀行托管的P2P平臺并不多,”互聯網行業專家郭濤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說道,“目前宣稱實現資金銀行托管的企業有五六百家,真正的托管卻沒有幾家。” 郭濤還介紹說,真正的銀行托管,至少要在銀行設有交易資金賬號、風險備用金賬號、服務費賬號這三個賬戶,但是大部分平臺只是在銀行開設一個賬戶,將一部分的資金存入其中,宣傳設有風險備用金。而銀行實名制開戶、合同簽署備案、交易資金轉化等銀行監管功能基本都沒有。 “托管制度其實是參考我國基金行業上的一個強制性規定。”李愛君告訴《法人》記者。 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 由于法律規定了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在這種制度下,銀行對于每一筆資金的走向都有監管義務,而且資金與基金管理人相分離,也就嚴格地限制了資金的去向。 這種充分保障投資者利益和資金去向的制度顯然是P2P行業所沒有,但又備受期待的。但是在沒有法律強制規定的情況下,P2P平臺主動托管的動力明顯不足。 “如果將資金存在銀行還有一筆利息,自然就沒什么人想支付管理費和手續費去進行銀行托管。”郭濤告訴《法人》記者,P2P平臺在與銀行對接之時確實存在一些困難,除了技術上雙方的系統對接不順暢之外,更多制度層面的空白也是障礙,比如風險備用金的比例如何確定等。 陳莉也介紹說,目前很多平臺資金托管只是用來蒙蔽投資者的一種障眼法。從運營成本來說,設立第三方托管無疑會增加成本。那么平臺就會把成本轉嫁到借款人身上,因此很多平臺都不愿設資金托管。另外對于P2P、第三方支付等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法律監管一直處在難產階段,監管體系不完善、不健全,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投資人的資金并沒有得到完全的保障。 銀行涉足P2P資金托管,無論是風險能力、公信力抑或是實力背景上都有第三方支付企業無法企及的優勢。另外P2P選擇向銀行靠攏,除了為自己增信之外,在監管政策落地前夕與銀行的合作也可以提高監管層對平臺的要求。但大家期待的是真正有保障的合作托管。 政策規范與行業自律 近年來,國家多項政策中都體現了對于互聯網金融創新的鼓勵之意。而伴隨P2P行業問題的暴露與投資者權益受損,保護創新的同時實現安全保障也迫在眉睫。 郭濤認為,P2P資金銀行托管沒有在行業有效實現,主要原因在于國家監管層面沒有給P2P一個明確的“身份”。“如果要實現有責任的銀行托管,那么應該需要監管部門予以審核、批準,但是現在沒有任何一家銀行被審核有為P2P行業資金托管的資格。” “銀行托管還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而且銀行現在還缺少一套真正意義上的對P2P平臺負責的托管方案”,陳莉也認為,這其中包括銀行在其中的定位,信息的披露、借款人、借款項目的真實性等內容。只有在硬性規定的基礎上有硬指標,有正規的一套系統 ,銀行托管才能真正維護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而不是托而不管。 目前我國已經確定P2P歸銀監會監管,銀監會也一直在深入行業進行調研,緊鑼密鼓地討論制定監管辦法。而在國家政策出臺之前,不僅僅是P2P行業,任何一個行業都需要依靠自律成長。 “自律包括行業性的和機構自身的。”李愛君提出,現在地方一般都有政府指導成立的行業協會,這就是地方自律組織,行業信用對于金融行業又尤其重要。協會或者專家委員會可以對行業的發展起到引導和指導的作用。 另一方面就是P2P平臺自身要注重健康守信地發展。“一個想要持久發展下去的P2P平臺,那么它自身肯定就愿意形成良性的運營機制,維護聲譽,健康、安全地發展下去。” 陳莉也提出,P2P行業的健康發展無非是在監管完善的大背景下,行業平臺能夠自律,信息披露能夠更加清晰透明,投資者能夠明確知道資金去向,并且由平臺、第三方資金托管、銀行托管雙托管下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市場形成良性競爭并且壞賬率、問題平臺數量保持在穩定區間內,那么P2P也就今朝健康的方向不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