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借錢,很多人經常借完了會隨口說一句“打個欠條吧”,那應該打一個借條,還是欠條呢?大家不要小瞧這件事,一字之差,用起來差別很大。
現代人的花式借錢
其實,在現代,借錢本身就是一個稀疏平常的事情。如果平日里,多年沒有聯系過的朋友,突然熱情滿滿。恭喜恭喜,不是結婚就是借錢。
要說現在借錢,最主要的借款對象,還是自己的關系: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借一哈。
我們可以看到,親人朋友之間,會有很高的情感成本。也因為有情感在,所以就有很多被借人不好意思,不寫借條,或者大大咧咧地寫個“欠條”就算了。
當你寫“欠條”,而不是寫“借條”的時候,就要做好錢收不回來的心理準備了。
借錢、欠錢區別
為什么寫“欠條”容易收不回來?和“借條”有什么不同?聽小吉講一下他們的三大不同。
1、當事人主體不同。
借條的當事主體,是出借人與借款人,欠條的當事主體是債務人與債權人。
不是一回事嗎?多了一道子呀。
不是一回事,就象當初我們做培訓時,分析財務報表,其中有債務與負債,不是一回事的道理一樣。出借人與借款人雖然是債權債務關系,但債權債務關系并不都是出借人與借款人關系,還有其他的基礎法律關系,參考下一條。
2、基礎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能說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系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
合法的借貸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在訴訟中,借條持有人只需要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的事實和經過即可。
欠條,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僅憑欠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系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比如借貸、買賣、服務、交通事故等都能在當事人之間因為金錢債權債務關系而產生欠條憑證。
在法律實踐中,如果對方對欠條形成的原因進行反駁、否認時,欠條持有人還需進一步舉證,舉證不能,可能還要承擔不利法律后果。
3、訴訟時效不同。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
欠條:債權人應當在欠條出具的次日起2年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綜上,借條與欠條一字之差卻本質不同。當事人只有嚴格區分上述差異,才能在民間借貸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小吉提醒:如果總是分不清楚,那就記住若是借錢就寫成借條。
借條的講究有點多
不過,借條的講究有點多,小吉總結了11點,你寫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1)關鍵信息不要留空
雖說都是熟人,但防人之心必須有。借條的題頭,寫著關鍵信息的地方都得盡量避免留空。
(2)借款事由說清楚
“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后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
(3)“今借”千萬不要用
“今借”和“今借到”最好都不要用,因為“今借”表示出借的意愿,不一定實際拿到錢,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可以說自己雖然打了借條,但是未實際收到款項。“今收到出借的多少元”,就強調了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4)名稱一定要和身份證一致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所以借條上的名稱一定要寫全了,王二就寫王二,不要客客氣氣寫個老王就完事了,那隔壁可蹲著好多老王呢,誰知道你說的是誰呢?
(5)出借人姓名后應附上身份證號
(6)數字均要書寫大寫數字
金額要寫明幣種,同時書寫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以免發生篡改數字行為而引發爭議。
(7)借期明確,并且大寫
借款期限必須明確,并且大寫,以免發生爭議。
(8)要正式收尾。
“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內容。
(9)借款人信息完整
借款人姓名應寫全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0)寫上借款人的住址
寫上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和聯系方式,因為后期訴訟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1)落款日期
落款日期應為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并應為大寫。借條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處最好裁掉。
注:借條里不要用“還”字能不用就不用
不要覺得這些小細節麻煩,如果你真遇上有人耍流氓的時候,你就知道這些能救命了!
來源:會計研究所、掌上錢莊、上海寶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