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剛建立工會,刻章的發票寫公司名稱還是工會名稱?
答:在公司稅前列支就要寫公司名稱; 如果設立工會組織,要在工會列支,就寫工會名稱。兩個主體區別開來。
問:開工會名稱稅號和公司的一樣嗎?
答:工會是沒有稅號的。
問:那開票只寫一個公司工會委員會的名稱嗎?
答:是的,相當于工會組織作為內設機構的賬務處理,與公司賬務是不同的。
問:那不寫稅號的發票能在所得稅前扣除嗎?
答:不能,因為你們走工會賬戶,公司賬務稅前就不能扣除了。
問:我們想扣除呢,那些工會委員會就用不了。
答:是的,選擇公司賬面,就用公司名稱開具扣除。
問:我們給甲方開*建筑服務*施工預付款,12月收不到款對我們有影響嗎?
答:賬務如何處理的,開票計預付款還是收入?
問:開票記收入里面,發票名稱那塊寫的是 *建筑服務*施工預付款,今天按這樣把發票開了,12月份收不到款,稅務上有什么影響沒?
問:沒有影響,掛應收賬款,你們正常納稅。
問:老師,年末需要將應交增值稅的下級科目相互進行對沖嗎?
答:需要的。
問:老師,小規模公司銷售外購材料的同時提供勞務,按照銷售材料交納增值稅。那么開具發票時,票面上的內容是不是按照銷售材料的信息填寫呢?比如規格型號和單位數量必須按照銷售材料的信息填寫?
答:是的。
問:這種混合銷售有沒有把材料和勞務分開開票的情況?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一項銷售行,以主業判斷適用哪個稅。
問:請問老師,付款方的賬戶被法院凍結了,以個人給我公司付款,行嗎?需要什么資料?
答:出具相關法院凍結通知以及代付款說明即可,發票還是需要開給原付款方。
來源:焦點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