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一:甲有限公司將對公賬戶上的60萬元在每月的工資發放日逐一通過銀行代發到每個員工的個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經依法履行了代扣個稅的義務。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二:甲屬于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定期會將扣除費用、繳納完經營所得個稅后的利潤通過對公賬戶打給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三:甲有限公司將對公賬戶上的6萬元打給業務員用于出差的備用金,出差回來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四:甲有限公司將對公賬戶上的100萬元打給股東個人,這100萬元已經是繳納完了20%股息紅利個稅后的分紅所得。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五: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支付授課老師的講課費10萬元,轉入老師個人卡中,這10萬元已經是繳納完了勞務報酬所得個稅后的稅后報酬。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六:甲有限公司向個人采購一批物品,金額20萬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稅務部門代開的發票,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把20萬元貨款轉入自然人的個人卡中。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七: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把10萬元轉入劉總個人卡中,這10萬元用來償還之前公司向個人的借款。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八: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把8萬元轉入王某個人卡中,這8萬元用來支付王某的違約金、賠償金。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政策參考:
參考一:《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1.工資、獎金收入。
2.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3.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4.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5.個人貸款轉存。
6.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7.繼承、贈與款項。
8.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9.納稅退還。
10.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項。
參考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給老板和會計的重要提醒
1、銀行稅務共享信息
銀行、稅務信息已經共享,如今稅務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賬戶的資金變動,不再那么困難。
2020年起,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反洗錢機構合作勢必加大,老板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控。稅務監管沒有法外之地,偷稅漏稅必然遭到嚴查!
2、大數據比對分析
金三稅務系統的強大,自然不必贅言多說。企業的經營是否有異常,發票、申報數據是否真實,系統都會自動對比并分析。
動態監測之下,一旦有異常,比如稅務率低,系統就會自動預警。不用別人舉報,稅務局在辦公室就知道哪家企業可能涉嫌偷稅了。
3、虛開發票絕對行不通了
稅務已經打造了最新稅收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的大數據監控機制,今年可能將有更多企業因為歷史欠賬虛開發票被識別出來,請大家遵守稅務法規。同時,高工資、多渠道、多類型收入的將面臨嚴查!
4、告誡所有企業老板們:
不要再用個人銀行賬戶隱藏公司收入少繳稅款啦!
否則一旦被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來源:稅務大講堂、郝老師說會計、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