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21年3月22-23日深圳
培訓對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貿易合規、審計、關務、采購、財務等相關人員
培訓費用:4200元/人(含午餐、稅費、證書等)
培訓背景:
《出口管制法》在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實施,標志著我國出口管制領域有了第一部專門法律,該法的出臺受到了中外各界的高度關注。《出口管制法》呈現了全覆蓋、嚴監管、重處罰等特點,對企業進出口活動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2020年11月15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正式簽署,標志著世界上人口數量最多、成員結構最多元、發展潛力最大、經貿規模最大的東亞自貿區建設啟動。RCEP生效后,各成員國市場準入將進一步放寬,進口關稅將進一步降低,海關程序將進一步簡化,貿易的可預知性也會進一步提高,對區域和全球經濟將產生明顯的拉動作用。在華經營企業應該積極評估RCEP協議對企業經營可能帶來的影響,審視供應鏈布局,在合規的前提下充分享受RCEP協議下的各項紅利。
本課程將對出口管制法相關內容進行解讀和評析,幫助企業了解和理解出口管制法的相關內容,分享中國出口管制法的執法實例,探索企業出口管制合規體系建設。同時也會對RCEP和進出口相關的內容和制度進行解讀和分析,特別是RCEP原產地規則,旨在幫助企業更好地利用和享受RCEP協議下的各項紅利。
為此特邀請我國關稅法學教授、著名涉外周律師親臨授課,機會難得,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研修大綱:
一、出口管制法實施與企業進出口管制合規
1、中國出口管制的法律和規章
2、中國出口管制法的管制范圍
3、中國出口管制法的管制措施
4、中國出口管制的管理體制
5、出口管制法的域外管轄與中美貿易戰
6、出口管制與禁止/限制技術出口
7、違反中國出口管制法的法律責任
8、中國出口管制執法實例
9、如何建立出口管制合規體系
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政策暨原產地規則的運用
1、RCEP產生的背景及發展方向
2、RCEP對進出口海關制度的主要內容和創新
3、RCEP各締約方的貿易與關稅減讓分析
4、RCEP原產地規則創新及運用
5、RCEP技術性貿易措施解析
6、RCEP對企業的影響及應對
講師簡介:
周律師,畢業于廈門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海關總署上海海關學院海關法副教授、一級關務督察、中國海關學會會員及特約撰稿人。現任北京環球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海關與貿易便利委員會專家顧問組成員,上海市法學會海關法研究會副秘書長,上海海關學院碩士研究生行業導師,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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