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24年8月1日上海
【培訓費用】2980元/人(差旅費用請自理)
【培訓對象】僅限國企、央企相關人員參加:人資部、法務部、合規部、工會、其他非人資部門等人員
【課程背景】
自從2014年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后,于2020年,中共中央又連續發布了《法治中國建設規劃》、《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等重要文件,文件中確定了2025年、2035年兩個時點的法治建設目標部署,同時也將“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作為立法的重要領域。
自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后,涉及國央企改革及法治建設領域的法規不斷出臺,僅重點法規就達到40多部。直到2024年5月國務院發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
《處分條例》作為一部行政法規,其上承《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下接《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眾多國資監管規定,對強化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監督管理,促進依法履職、廉潔從業,推動國有企業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課程大綱】
序、40多部國央企管理重點法規要點梳理(涉用工合規)
一、《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及《政務處分法》要點梳理解讀
1、《條例》適用范圍及對象
2、《條例》及《政務處分法》處分權主體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9大類51小類違法行為
4、處分的主要規則及法律后果
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6大類監管體系
1、刑法責任
2、民法責任
3、黨紀處分
4、政務處分
5、任免機關、單位處分
6、勞動關系下的管理處罰
三、如何將《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等配套規則內化到企業管理制度
1、薪酬績效考核制度之內化
2、年終獎等獎金分配之內化
4、企業“懲罰制度”之內化
四、員工辭職權之限制處理實務
1、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辭職權限制情形
2、國有企業非管理人員辭職權限制情形
五、三項制度改革之高頻用工風險要點
1、干部能上能下之32類人員調崗調薪異動情形梳理
2、員工能進能出及員工安置的4大類80多小類方式盤點
六、合規及輿情防控新態勢及應對
1、重視用工合規的N個重要原因簡述
2、輿情事件盤點展示
3、和諧勞資關系下的談判博弈溝通
【培訓講師】祝佳杉老師
·環球人力資源智庫特聘勞動法講師、咨詢師
·智聯特聘勞動法講師、咨詢師
·晉泰律師事務所特聘靈工法務項目發起人
·先之教育勞動法特聘專家
·天眼查特聘勞動法講師
·人才培養與發展專家,資深人力資源法務管理者
·8年人力資源管理法務風控落地指導經驗
·8年專業勞動法律師事務所管理經驗
·HR法研社“人財法稅”12+靈工模式項目設計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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