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天華溥高級項目經理 閻潘宇
一、福利的發展
自我國成立以來,員工福利的發展受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影響,人們將其劃分為“統包”階段、過渡階段和創新階段。
(一)“統包”階段
1951年中國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企事業單位員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建立了正規的退休計劃。1954年以后,伴隨著國有企業 “大鍋飯”分配制度的形成,統包式員工福利也逐漸發展起來,其計劃內容囊括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方面。福利形式以物質為主,包括福利分房、公費醫療、免費教育等,費用完全由國家或企業承擔。在這種體制下,企業對職工的生活,諸如住房、醫療、養老、子女入托、上學等要一包到底,對職工的生、老、病、死、殘要承擔無限責任,即企業辦社會。而這些責任最終又都通過層層行政程序轉為國家的“兜底”責任。
(二)過渡階段
改革開放以后,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渡時期,“貨幣”形式的福利增多,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和救濟金等。1979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國營企業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實行職工福利基金從企業利潤留成中提取的辦法,1983年改為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在成本中提取,不足部分再在稅后利潤留成中列支的辦法;實行利改稅后,仍然堅持了上述政策,職工福利從此不僅有了經費保障,而且可以隨著經濟的增長不斷改善。當然,這種變革也拉大了不同單位職工福利的差距。在這一階段,從企業到員工的福利意識明顯增強,但傳統體制的慣性仍在延續,新型福利體系尚未建立,經營效益較好的企業逐步增加福利中的“貨幣"支付。
(三)創新階段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定位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入,員工福利和退休制度建設開始進入體制和制度創新階段。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基本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面擴大,補充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計劃日益發展,企業辦社會的功能逐步分離,社會福利和企業福利正在進入協調發展時期。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貨幣收入的邊際效用遞減,人們更注重生命健康,注重風險保障。同時,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概念逐步被引入企業管理,人們開始將福利計劃納入企業的薪酬管理之中,不斷探索和建立符合本企業特點的福利計劃,合理地確定其“貨幣”與“服務”部分的構成,針對員工的特點建立彈性福利計劃。
二、福利的作用
(一) 福利對雇主的作用
1、員工福利的避稅功能
很多員工福利項目享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國家規定培訓費用按一定的比例在稅前列支,這樣既能夠提升員工的知識和技能,又能夠以最小的成本滿足員工的培訓需求。另外,增加福利較增加工資更能減少企業成本。增加貨幣工資會增加其他方面的支出,最直接的是增加社會保險繳費額,而增加福利則避免了這些成本的開支。
2、員工福利成為雇主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有效工具
根據經典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員工的需求是多層次的,貨幣工資更多地是起到滿足成就動機的作用,而有些福利項目則能夠滿足人們的情感需要。現在,大量企業開始為員工舉辦集體生日晚會,各種家庭照顧計劃等,這些都是從人的情感出發來考慮的。這些福利項目的支持成本并不高,但是可以塑造和諧的組織文化,達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效果。
3、員工福利可以起到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的作用
雇主為員工提供諸如體檢等項目,可以預防職工患病;為員工提供各種休閑或者休假的福利,可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有效的員工福利項目既可以減少雇主的開支,又能夠達到保障員工權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4、福利設計可以起到激勵作用
企業在設計福利制度的時候,可以適當地考慮差別因素。在設計時,可以將員工享受的福利水平與職位評價、績效考核結合起來,對不同職位和不同績效表現的員工提供有差異性的福利。這樣,福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激勵的作用。
(二) 福利對員工的作用
1、適當的福利項目可以增加員工的收入
雇主一方面可以通過福利來達到避稅的目的,同樣,福利也可以為員工帶來更多的收益,增加員工的收入。員工向各類基本社會保險以及符合政府規定的補充性保障計劃所繳納的費用都屬于稅前列支項目,免交個人所得稅。盡管部分項目在領取最終收益額時仍需納稅,如企業年金以及在退休后領取退休金時,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由于退休后的收入低于在職時的收入,個人所得稅屬于累進制,且有免征額,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這類福利仍然起到了避稅或減輕稅負的目的。這對于高收入的員工來講,尤其具有吸引力。而實物類福利因為本身的實物性特點,根本就無須納稅,所以,這類福利對員工而言具有同樣的吸引力。
2、有些福利項目可以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除了國家的社會保險項目外,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都可以起到這樣的作用。企業通過自身的努力,可以為員工建立未來消費基金,保證員工在退休后能夠獲得足夠的收入保障。
3、合理的福利項目可以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
企業為員工提供的各種醫療保健項目,可以及時反映員工的健康狀況,達到及時預防的目的;有針對性地提供一些家庭福利計劃,比如為績效優秀的員工提供夫妻共同旅行計劃,可以保障員工的家庭和睦。
三、福利的分類
福利自身包含的項目較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對福利進行多種分類。通常依據福利項目的提供是否具有法律強制力,可以分為法定福利和企業補充福利。法定福利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補充福利是在國家強制之外由企業提供的福利項目,項目繁多,包括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住房福利、帶薪休假以及其他各種服務項目。
依據福利選擇的靈活性,可以將福利分為固定福利和彈性福利。固定福利設定后,員工沒有選擇的余地;而在彈性福利計劃下,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在一定范圍內靈活選擇。
根據福利的表現形式,可以將福利劃分為經濟性福利和非經濟性福利。前者包括企業支付的各種保險項目、住房補貼等;后者主要表現為培訓、職業生涯設計、良好的工作環境等。
(一) 法定福利
所謂法定福利,是由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福利內容。國家法定福利具有強制性,任何企業都必須執行。《勞動法》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我國目前的法定福利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和法定休假。
1、社會保險項目
(1)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或全體社會成員建立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是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為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所作的一項強制性的制度安排。經過多年改革與實踐,我國終于建立了新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正式確立。
(2)基本醫療保險。醫療保險是指由國家立法規定并強制實施的,為了分擔 疾病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而設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集資(繳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在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社會醫療保 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1998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確立了新時期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框架。
(3)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集中建立失業保險基 金,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維持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制度。1999年國務院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這是我國目前執行的失業 保險制度的法律依據。
(4)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國家依法建立的,對在生產、工作等經濟活動中遭受事故傷害和從事有損健康的工作從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制度是按照勞動部1996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的。國務院于2003年4月16日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這說明工傷保險已經從部委規章上升到國務院法規的高度,工傷保險正式被納入法律體系。
(5)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籌集保險基金,對懷孕、分娩、生育子女期間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女職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醫療服務和生育休假福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宗旨在于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1994年勞動部頒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是與中國經濟體制轉型相適應的一個生育保險規章。
2、法定休假
(1)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目前我國實行每周休息兩天公休日制度,同時規 定了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為法定假日。在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加班的員工,應享受相當于基本工資雙倍或三倍的津貼補助。
(2)帶薪休假。帶薪休假是指員工工作滿一定的時期后,可以帶薪休假一定 的時間。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3)病假。員工因為身體疾病不能正常工作時,就應當享有病假。通常情況下,員工請病假要出示醫院的診斷證明。大多數企業的病假政策是:員工在規定的病假期內能夠享受正常的薪資待遇。
3、企業補充福利
企業補充福利是指企業按照自身的需要和實際情況,依據員工的需要建立的福利項目。企業補充福利計劃種類較多,設計上也更加靈活。主要包括收入保障計劃、健康保障計劃、員工服務計劃和其他福利計劃。
(1)收入保障計劃。收入保障計劃目前在我國企業中主要有企業年金、團體 人壽保險。企業年金也叫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私人養老金、職業年金計劃等,是企業或行業自主發起的員工養老金制度。它作為老年收入(主要是社會養老保險 金)的一個補充來源,已經成為養老保險體系中的一個重要支柱。而對于企業來 說,它已經成為人力資源管理戰略的福利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延期支付的工資收入。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建立了企業年金制度,有一些國家甚至通過立法,把企業年金變成了國家強制性的養老金制度。
企業年金一般由雇主繳費,也有的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費建立保險基金,經過長期積累和運營作為退休雇員的補充養老金收入。國家鼓勵企業開展企業年金計劃,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吸引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金。團體人壽保險是由雇主為雇員提供的保險福利項目,是市場經濟國家比較常見的一種企業福利形式。團體人壽保險的好處是:由于參加的人多,相對于個人來講,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相同的保險產品。
(2)健康保障計劃。由于社會醫療保險保障的范圍和程度有限,客觀上為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留下了空間。目前我國企業為員工建立的健康保障計劃主要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定期健康檢査等福利計劃。補充醫療保險計劃基本上都是 針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封頂線(社會平均工資的四倍)設計的補充保險計劃, 負擔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開支。除此以外,企業還會為員工提供一些保健設施、體檢等福利項目,以保障員工的健康。
(3)員工服務計劃。除了以貨幣形式提供的福利以外,企業還為員工或員工家庭提供旨在幫助員工克服生活困難和支持員工事業發展的直接服務的福利形式。服務計劃主要包括為員工提供心理咨詢、家庭援助等福利安排。員工服務計劃的目的是保證員工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避免由于家庭等因素帶來的干擾。
(4)其他福利計劃。有的企業在國家法定福利之外還會向員工提供企業福利項目,由于不具有強制性,因而沒有統一的標準,企業通常根據自己的情況自主決定。常見的其他福利包括:員工個人發展福利,主要包括培訓、繼續教育或深造等。培訓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已越來越被企業重視。很多企業對員工提供教育方面的資助,為員工支付部分或全部和專業發展相關的培訓教育費用,實行內部輪訓、選送參加專業知識培訓或出國培訓。通過培訓,一方面,可以增強員工自身的素質和能力,幫助他們增長知識、提高技能,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和潛能,使企業直接受益;另一方面,可以改變員工的工作態度,讓員工體會到企業對他們的重視。從公司未來發展的角度看,教育和培訓跟上了,人才就具有了連續性,而且凝聚力也會大大加強。住房補助福利包括免費單身宿舍、夜班宿舍、廉價公房出租、購房低息貸款、購房補貼等。此外,企業有組織的集體文體活動、交通費補貼、午餐補貼等都是比較常見的企業福利項目。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企業還為員工提供事件福利等比較有特色的福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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