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愛好運動,尤其喜歡打籃球,雖然現在忙了、肥了,但打球的愛好不減。還好,小區內有一個籃球場,很近,有刷漆的哪種,雖然場地有點破舊,總是有,偶爾有空也去實現一下自己的“想當年”。這家球場是開發商的,開發商是一家國營企業,所以也就委托其職工管理,國營的管理水平也就不說了。還好,以前是獨家經營,沒有競爭對手,也就顯得人丁興旺,盡管態度有點差強人意。二個月前,小區外面不遠(準確說是五十米內吧)又開了一家籃球場,這下子就熱鬧了,消費者有得比較,而且比較近在咫尺,收費雖然一樣,但環境、服務就差遠了,一來二去,原來小區內哪家球場就顯得“燈火闌珊”了。上周五晚上剛好有空,想去練一下,順便減掉肚中積脂,時間快七點半了,小區內的哪家沒開燈。再往下走,小區外的哪家就燈火輝煌了,人很多,沒位了,轉了一圈,只好往回走。又走到小區,看到球場開了一只燈,有兩個小男生在打一對一。走進去時,剛好管理員來了,是一位中年小個子婦女,一臉苦瓜像,永遠一幅誰欠她一角錢的形象。我出于“好為人師”的心態,跟她討論為什么現在這家球場生意會差的理由,并且非常“誠懇”地幫她分析了原因及整改的措施。但她不聽,好像所有的球員玩家(即消費者)都得罪了她似的,而且越講越生氣,說現在的小孩子不聽話。嗚呼,人家是消費者,是上帝,憑什么聽你的話,你的角色都沒搞清楚,還以為你是誰啊,原來沒有競爭,當然你可以當老大,現在可不同了,消費者有得選擇,他們會用“腳”對付你——就是不幫襯你了。 我看她是哪種扶不上墻的哪種,就走了。其實究其原因,之所以“門前冷落”,不外乎有三:一,硬件條件有點差,表現在球場陳舊,油漆開洌,部分地方下陷,沒有得到及時修補;二,服務態度差,把球員當對手。具體表現在沒有基本的面部表情即微笑服務;太功利,只要進場就收費。有的人是進來看看的,不一定打球,即使想打,如果沒有場地也會走,如果人家一進場就向他收費,肯定人家不舒服,而另一家是等你離場時才收的。三,收費問題。表面上看起來,兩家收費是一致的,大人5元,小孩3元,但其實采用的政策不一樣,小區外的哪家,收5元后,你再去拿一去福地的大支水,人家是收錢的,而小區內這家要再收2元。也就是說下面這家其實才3元就可以打球,這里是5元,即兩家的實際價格是不一致的。 綜上所述,兩家無論是收費還是服務,是硬件還是軟件,都有差距,難怪,一邊是“燈火輝煌”,一邊卻“燈火闌珊”。原來其中隱含著管理的道理啊。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