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應注意的36個問題 作者:中國財稅培訓師肖太壽 1、我公司2008年主營業務收入1300萬,利潤大約5萬左右,如果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話就沒有利潤產生了,請問有必要申請嗎? 答:當然要申請!因為如果2008年度形成虧損,其虧損額可往后遞延5年稅前扣除。 2、我公司今年收到財政撥款時,該如何作賬務處理?財政撥款要交所得稅嗎? 答:會計上,財政撥款有兩種處理方法:-是收益法,即將財政撥款計人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它又分總額法和凈額法兩種,總額法是在確認財政撥款時,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凈額法是將財政撥款確認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二是資本法,即將財政撥款計入所有者權益。我國舊企業會計準則對財政撥款的會計處理沒有統—:有些采用收益法,如按銷量或工作量收取的定額補助計入“補貼收入”;有些采用資本法,如無償劃撥的固定資產計入“資本公積”;有些采用總額法,如先征后退的增值稅計入“補貼收入”;有些采用凈額法,如將實際收到的財政貼息沖減“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等。又如《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收到具有專門用途的財政撥款時,記入“專項應付款”。使用時,對形成資產的部分,借:固定資產等資產科目,貸:銀行存款等,同時,借:專項應付款,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報經批準后,借:專項應付款,貸:銀行存款等;撥款項目完成后,如有撥款結余需上交的,借:專項應付款,貸:銀行存款。 新企業會計準則統一了財政撥款的會計處理。具體而言,首先,需要判斷這項撥款是屬于政府補助,還是政府的資本性投入。如果是屬于政府補助的,采用收益法中的總額法處理。屬于政府補助的具體又應分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兩種情況,針對這兩種情況 應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如果是屬于政府資本性投入的采用資本法,先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長期資產的部分轉入資本公積,未形成長期資產的部分予以核銷。這里建議企業按新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稅法上,對企業無償取得的財政資金,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2條規定,應計入收入總額中其他收入類別的“補貼收入”,計交企業所得稅。 3、開發階段的研究開發費用同時滿足五個條件的可確認為無形資產,這些費用即可進行資本化處理,五個條件中的第三個條件“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是指哪-種方式?請問這-點具體應該如何理解? 答:“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存在三種情況:-是如果無形資產用于生產產品,要能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二是如果將無形資產對外出售,要能夠證明市場上存在對該無形資產的需求;三是如果無形資產內部使用(但是不生產成產品),要能證明它的有用性體現在哪里。這三種都屬于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某企業的無形資產只要能被證明是通過這三種方式中的一種方式來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即被認為該無形資產滿足了“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這一條件(如果該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了五個條件中的另外四個,那么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費用就可做資本化處理)。 4:因我司今年預計虧損,不打算申報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那么正常的研究開發費用是否能稅前扣除?如果申報加計扣除未通過,之前正常稅前抵扣的費用是否需補稅? 不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正常合理的研發費用還是可以稅前扣除,申請的目的是享受50%的加計扣除優惠。即使預計本企業今年是虧損的,沒有所得稅需要抵扣,我們還是建議這個企業申請加計扣除,因為這樣可使今年的虧損額增大,然后再往后遞延5年稅前扣除,這樣對今后減免所得稅還是很有幫助的。如果企業申請了加計扣除,但是未獲通過,之前正常稅前抵扣的費用不需要補稅。 5、我公司屬于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5月收到2007年的市企業研發投入資助款,2007年并沒有單列明細記賬,請問怎么做賬合適?目前的做法是每月從出庫的材料中直接沖減該財政撥款,即收到時,借:銀行存款,貸:專項應付款;領用材料時,借:專項應付款,貸:原材料。請問這樣處理是否正確? 答:研發投入的政府補助款項不可享受加計扣除優惠,其會計處理新舊準則存在差異,建議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6、對干—個項目來說,有沒有時間限定?換句話說,—個項目會有計劃期、建設投資初期(廠房籌建、設備配置等)、試產期、運營生產期等不同的時間段,對于這個政策來說,是不是只要有項目,這個項目處于哪個時間段都可以申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就像我們公司現在有一個項目處于計劃期和建設投資初期之間,估計明年3月份試產,這個項目所產生的研發費用可以申報稅前加計扣除嗎? 答:只要是研發項目均可以申報,不論它處于哪個時間段。 八問:請問對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具體是怎樣定義呢?有沒有具體的資料對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進行定義介紹? 答:研究開發活動的認定包括兩方面: 一是定性判斷。所謂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其中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二是范圍限制,即企業只有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研究開發費用才可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7、我公司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并沒有通過“研發支出”成本賬戶歸集,而是在發生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研發費”,貸記“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費用也可以清楚地核算,請問這可以嗎? 答:也可以,但建議按新企業會計準則核算,即先通過“研發支出”歸集發生的研發費用,月末再轉入“管理費用”或“無形資產”科目 8:“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或者“管理費用-研發費”下,要不要再分三級明細科目啊?如:“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原材料或應付職工薪酬”。 答:要按研發費用的具體內容設置明細項目。 9:我公司是2008年3月份注冊,4月份開始建賬的,而產品的專利是在2008年1月份申請的,7月份拿到證時是公司未注冊。請問:(1)公司成立前的研發費用是否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統-記賬?(2)從事研發的人員的工資是否必須有個人所得稅稅單、社保單或者其他有效的憑證證明?公司成立前,研發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沒有申報,社保一直都沒買的。之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補報嗎?這個要怎樣處理? 答:對于第一個問題,從會計的角度看是可以的,即將之前的研發支出全部記入4月份。對于第二個問題,是需要這些證明材料的,以前沒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可以補報個人所得稅,具體可向稅局咨詢。 10、專項應付款要怎么設明細賬,是否按-個個項目來分,跟研發費用那樣分8大項來設明細賬嗎? 答:“專項應付款”是資金來源賬戶,可以按研發的項目設明細賬,不需像研發費用那樣分8大項設明細賬。這部分用于研發項目的財政資金不可享受加計扣除。“研發支出”是成本賬戶,用來歸集研發項目所發生的各種耗費,就需要按照研發費用8大項來設明細賬,參考明細賬如:“研發支出—XX項目—費用化支出(或資本化支出)—人工費等具體費用項目”。 11、我公司2008年1-5月份獲東莞市財政撥款,主要是2007年度的研發投入資助、重點專利企業資助、獎金、科技貸款貼息等,這些都要計收入部分計征企業所得稅嗎?此類東莞市財政撥款要在2008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減除后才加計扣除嗎? 答:所謂不征所得稅收入的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從你提供的資料來看,貴單位收到的款項應為需要征稅的補助收入。在計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時,應剔除財政撥款。 12、稅前扣除是針對研發投入的扣除,體現在費用里面。但是我公司2008年的賬,有很多研發費用體現在生產成本里面了,比如原材料領用記入生產成本。針對這個情況,賬務是否需要調整,把原材料做到管理費用里面? 答:首先要判斷研發支出是費用化支出還是資本化支出。若為費用化支出,需進行調賬處理,轉入“管理費用”;若為資本化支出,建議還是從“生產成本”轉入“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較好,并做好明細分類核算。 13、假如我公司收到國家100萬元的研發費補貼,計入費用時不能加計扣除,請問可以據實扣除嗎?也就是說這100萬元如果全部計入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答:可以據實扣除,但不可計算加計扣除額。 14、我公司是研發與銷售行業,所有的投入都為研發,我公司財務入賬的時候沒有按項目分類來入賬。購買的設備和原材料都沒有進入研發費用,而是作為固定資產和原材料。請問我今年年底怎么調賬? 答:根據要求,是需要區分研究開發項目然后單獨立賬反映的。這可能需要調賬,為了減輕工作量,可按研發項目另設輔助明細賬進行登記,不改變原有的記錄。但在登記研發費輔助賬時,也需記錄憑證號,若原始單據未作分配的,需進行合理分配。而對于購買的設備和材料,在購進時,是作為固定資產和原材料核算的;只是在使用時才根據用途分別記人相關成本費用賬戶,如用于研究開發,就轉入“研發支出”賬戶歸集;當然如果你本年未設置此賬戶,而是直接記人“管理費用-研發費”的,本年也可行;建議明年還是先通過“研發支出”歸集核算。 15、關干本次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的政策,因申請時要求提供相關立項書,那么有-個問題產生:申請2008年度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需要針對相關項目,那么立項書是否也可針對2008年已取得研究成果的項目? 答:只要是2008年度新立項的項目以及2008年前立項還未結束的在研項目均可申請稅前加計扣除,在財務核算上要求按每個研發項目設置明細賬以歸集2008年度發生的研發費用。只要是本年度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均可享受加計扣除。對于2008年度已取得研究成果的項目,只要2008年度有研發費用發生也可享受。如果此項目是2008年前的立項,而2008年前的研發費用已記人當期損益的則不可享受加計扣除,若將其作為無形資產處理的,可享受150%的加計攤銷。立項書和設置的研發明細賬要對應。 16、用干研究開發材料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否要轉出?是否有相關的文件? 答:目前未查到有關這方面的文件,只是從理論上分析如下:企業從事研究開發的目的是為了形成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其用途有兩大方面:一是轉讓知識產權,而無形資產的轉讓是計交營業稅,為非增值稅業務,從這個角度看其進項稅額不可抵扣(類似于工程建設所用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二是企業內部生產使用,即形成的知識產權用于企業生產產品,為增值稅應稅項目,從這個角度看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換言之,企業研發過程中領用原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需根據其研發用途而定。如果研發的目的是為企業生產提供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即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則可抵扣,即使將來研發失敗,也可視為可以預見的損失,而不應作為不可預見的非常損失,已抵扣的進項稅額不作轉出處理;如果研發的目的是以轉讓技術成果來獲利,即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則不可抵扣,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建議最好與稅局溝通。另一方面,企業開發階段試生產形成的產品,在實際銷售時,應當沖減“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并計提銷項稅額。 17、因從專利申請到正式確認需要-年多的時間,我公司的研發項目成果已向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專利,現已收到《受理通知書》但還沒正式獲得《專利證書》,請問如果在此段時間內發生的費用還可以歸集在該項目中進行加計扣除嗎? 答:從會計上講,只要是與申請專利有關的費用都可計入無形資產成本。從你提供的資料看,研發費用應予以資本化,可按150%攤銷。 18、如果研發項目已收到《受理通知書》或《專利證書證書》,但該專利產品需進行試產才投放市場,那么試產期投入的經費是否可以歸集在該項目中,是否可以納入研發經費進行當年加計扣除? 答:只要不是規模化的商業生產都可以。這個過程應該屬于開發階段的支出。 19、形成無形資產的標準是什么?是獲得《專利證書》,還是產品大規模投放市場? 答:研發階段資本化支出的確認標準為:①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③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④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⑤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從你提供的信息分析,如果你的專利是用來出售,則應該是在獲得《專利證書》時;如果是企業自己投人生產使用,則是在進行大規模商業生產之前。 20、研發項目時間為兩年,第-、二年研發經費加計已扣除,第三年申報成果時科技局不給通過即無法達到政策規定的項目成果時,賬務怎樣處理?進項稅額怎樣轉出? 答:只要是符合政策條件的研發項目,即使失敗也可享受加計扣除;至于進項稅的抵扣問題,這里只從理論上分析如下:企業從事研究開發的結果是為了形成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無形資產的轉讓是計交營業稅,為非增值稅業務,從這個角度看其進項稅額不可抵扣(類似于工程建設所用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當然形成的知識產權若是企業自用于生產,從這個角度看又可抵扣。建議最好與稅局溝通。 21、假如有個項目研發期為兩年,那么按會計準則規定“研發支出—資本化”每月掛在研發支出科目上,要再等兩年后才轉入無形資產。但研發支出是成本類會計科目,理論上應該和生產成本-樣,如果有余額就要轉入資產類科目。請問如果將“研發支出—資本化”余額每月都放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開發支出欄目中,研發項目成功后再從開發支出欄目轉入無形資產項目中,這樣做是否妥當呢? 答:研發支出是自創無形資產的成本賬戶,屬于非流動資產,會計報表上對應的欄目是“開發支出”;生產成本是生產產品的成本賬戶,屬于流動資產,會計報表上對應的欄目是“存貨”。 22、如果我公司前兩年都是虧損的,今年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抵扣,有沒有用,還是5年內都可以抵扣嗎? 答:仍然申請(當年的項目要當年申請),虧損額增大,可享受5年稅前抵扣。 23、我公司有一個研發專利,跨年的,2008年判斷是研究活動階段,所以列入費用化(管理費用)了,如果我到2009年下半年,判斷該項目成功的機會又很大,或者成功了,那么2009年是做資本化了,那2008年費用化的那部分還要調整嗎?還是說對于同一個項目,跨年了,可以1年費用化處理,1年資本化處理? 答:我國新準則對研究開發費用采取了有條件資本化處理的會計核算方法。首先,企業根據研究與開發的實際情況將開發項目區分為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其次對研究階段的支出,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對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資本化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若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將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因此,對貴公司的這一年度的研發項目支出,是費用化還是資本化處理,不是以年限來判斷,而是判斷其所處的階段是研究階段還是開發階段,若判斷是開發階段,還需看是否滿足資本化的確認條件,只有滿足資本化確認條件的才允許資本化處理,其余均作費用化處理,對以前年度已作費用化處理的,也不可再調為資本化處理。 24、我公司的費用已經分了生產經營費和科研經費,但是,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過程中有購進-些材料,而這些材料是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回來,并拿到稅所去認證抵扣了,而那些材料不是用于生產經營的,那該怎樣處理那些用干科研項目的材料和它相關的進項稅金呢?還是用它抵減銷項嗎?如果抵減銷項,那稅所可能又不行? 答:你的問題實際是有關研發過程領用原材料,其進項稅額該如何處理的問題。 25、費用化的研發費用中的材料貨款中是否需要結清款項? 答:材料費是在研發領用時才作為研發費用計入“研發支出”成本賬戶,與材料貨款是否結清無關系。 26、在本公司材料倉庫領用的材料是否要做進項轉出? 答:研發領用材料的進項稅額是否轉出需根據其研發用途而定。如果研發的目的是為企業生產提供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即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則可抵扣,即使將來研發失敗,已抵扣的進項稅額不作轉出處理;如果研發的目的是以轉讓技術成果來獲利,即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則不可抵扣,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建議最好與稅局溝通。 27、研發人員工資是不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工資才可以加計扣除?是不是要附個人所得稅憑證? 答:是。 28、如果企業沒有建立研究開發費用明細賬,應該怎樣申報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項目。 答: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建立以研發項目為基礎的明細賬。 29、我公司處于兩免三減半的階段,今年免征所得稅,請問今年的研究開發費可否結轉抵扣? 答:新稅法并沒有對研究開發費用是否可結轉抵扣進行明文規定,只是企業發生虧損額可往后5年進行稅前扣除。因此如果是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導致虧損的,可連續5年稅前彌補;但對你所說到的情況建議和稅局溝通,也可采取資本化處理方式。 30、我公司是受委托方進行技術開發,委托方為香港企業。我公司能否申請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 答:受托方不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委托方享受加計扣除時,需要受托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也不可享受加計扣除。 31、我公司用SAP軟件,工程部和設計部兩個成本中心對兩個部門的費用進行核算,這兩個部門是研發的部門,我們把這兩個部門的費用都作為研發費用,行不行?另外,我們對產品的檢測包括了沒量產的檢測和量產的產品檢測,有沒有-些合理的方法把這部分研發費用分出來? 答:判斷是否屬于研發費用,最為關鍵的是把握其是否與研究開發項目相關,即相關性原則,其次是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對于多個研發項目共性研發費用或研發項目與生產項目的共性費用的分配標準問題,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確定。 32、關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所得稅稅額需要在賬上反映嗎?例如:我公司2008年發生研發費用500萬元,加計扣除額為250萬元,所得稅額為37.5萬元,賬上需要做:借:所得稅費用37.5萬,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7.5萬嗎? 答:需要做此筆會計分錄。 33、公司設置“研發支出”成本賬戶歸集研究開發費用,若到年末才轉為“管理費用或無形資產”,則對公司各月的損益影響較大,該如何處理? 答:對“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部分,每月末轉至“管理費用”;對“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部分,-直待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時才轉至“無形資產”賬戶。 34、請國外的公司幫助研發,與他們發生技術轉讓的情況,這些研發費用可以抵扣嗎? 答:首先判斷與國外公司的關系,是合作研發還是委托研發。對于合作研發,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對于委托研發,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但需由受托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35、2008年企業有研發支出(資本化),但月還未形成無形資產,但是屬于資產科目,那么在2008年可以享受這個優惠政策嗎? 答:不能在2008年享受這個政策,資本化在未形成無形資產之前是不能享受該36、國內居民企業在國外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能不能稅前抵扣? 答:能,但不能享受加計扣除。 |